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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没那么容易 唐太宗的审核之严堪称前无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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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Admin 周一 十二月 21, 2020 8:34 pm

判死刑没那么容易 唐太宗的审核之严堪称前无古人
2018-10-22 · 权腾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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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最高人民法院拥有死刑复核权。而在中国古代,至少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即所谓“报囚”。魏晋南北朝时期,死刑复核制逐步确立。《魏书》记载:“当死者,部案奏闻。以死不可复生,俱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辞怨言乃绝之。诸州国之大辟,皆先漱报,乃施行。”
  到隋朝时,死刑三复奏制度正式确立,《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即通过三次奏请才能决定是否最终处以死刑。到了唐朝,被称为“一代明君”的唐太宗李世民制定了死刑案件的“三复奏”和“五复奏”制度,在死刑案件的审理上慎之又慎,极力避免冤假错案。
  因错杀张蕴古而“慎刑”
  贞观五年(631年),河内人李好德,疯疯癫癫,妖言惑众,被唐太宗下狱治罪。按照唐朝法律,凡是口出妖妄之言并且涉及国家、君主的,应当处以绞刑。但唐律同时规定,对于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及身体有笃疾的人,应当由大臣上请皇帝予以减免处罚。
  因此,时任大理寺(相当于最高法院)丞的张蕴古上奏皇帝,称李好德患有精神病,按照大唐法律不应治他的罪。可是,因告发别人得宠而不断升迁的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弹劾张蕴古所奏不实,举报说张蕴古籍贯相州,而李好德之兄李厚德正好任相州刺史,因此张蕴古这是为了巴结李厚德而袒护李好德。
  太宗听了权万纪的奏报,气愤地说道:“张蕴古身为国家法官,竟经常与狱中囚犯下棋,今日徇私枉法为李好德开脱,实乃知法犯法,乱我大唐法纪。”于是下令将张蕴古斩杀于东市。
  
  影视剧里的张蕴古
  其实,唐太宗是很喜欢张蕴古的,据《旧唐书·文苑上》记载,张蕴古特别聪明,博览群书,善写文章,记忆力超群。太宗初即位时,他上书《大宝箴》讽喻朝政,太宗十分高兴,任命他为大理寺丞。因此,上奏李好德一案本是分内之事,而非是为一己之私而多管闲事。
  过了两天,唐太宗认为一怒之下错杀了张蕴古,后悔莫及,下诏说:“今后有死罪案件上报的,即使是皇帝下令立即执行死刑的,也要重复报告三次,三次都批准处死的,才可以执行。”
  《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统治初期,判处死刑时,会召集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官员及尚书一起商议。《唐六典·刑部》记载,对刑杀之人,死前一天允许复奏两次,执行死刑当日仍可复奏一次,尽量避免错杀无辜。
  尽管这样,太宗觉得死刑制度仍然不严密,他对亲近的大臣说:“朕认为死刑至关重大,所以下令三次复议,正是想在深思熟虑之下,减少误差。而有关部门却在片刻之间完成三次复议。另外,古代处决犯人,君主常为此事停止音乐,减少御膳,朕宫廷里没有常设的音乐,也常常为此不沾酒肉,只是这些做法都没有变成明文规定。
  再者,各部门断案判刑,只依据法令条文,即使情有可原,也不敢违反法律,这中间怎么能一点冤枉都没有呢?”为了避免错杀人,他与大臣们商议,又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太宗下制文规定:“判死刑的犯人,二天之内中央部门要五次复议,下到各州的也要三次复议。执行死刑的当天,殿中监属下的尚食局不得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寺不得奏乐。
  上述规定均由门下省监督。如有依律应当处死而其情形可以怜悯的犯人,记下情况上报朝廷。”因这项政策而免于死罪的甚多。凡是五次复议的,在处决前一二天,到处决当天又要三次复议。只有犯“十恶”中殴打、谋杀、打死三服以内亲属的恶逆罪之人,才只需一次复议即可。
  彻查“借刀杀人案”
  唐朝张鷟撰写的《朝野佥载》里记载了一桩因为唐太宗过问而改判的死刑案子。
  
  唐太宗贞观年间的一天夜里,河南卫州的一家客店发生一起凶杀案,店老板张迪被杀。店里的伙计们发现后马上到官府报了案。官府派衙役前去办案,当衙役询问有关情况时,伙计们说:“昨晚住进了杨贞等三个带刀的军人,今天天不亮就退房走了,很令人怀疑。”
  衙役们立即骑上马追上了三个军人,抽出其中一人的刀一看,只见刀身上血迹未干。衙役冷笑道:“这还有什么话说?”当即把三个军人抓捕归案。
  卫州刺史升堂,审讯杨贞等三人,三个军人当场否认,并大呼冤枉。刺史则认为刀上血迹就是证据,于是大声喝道:“大刑伺候!”三个军人禁不住严刑拷打,最终承认自己杀了张迪。于是,刺史判三人死刑,上报皇上审批。
  唐太宗仔细审阅了呈报上来的案卷,心中不禁起了疑问:三位军人为什么要杀人?杀人后为何不立即离去,而要等到天快亮时才走?三个身强力壮的军人为何轻易的被抓住?唐太宗决定派遣御史大夫蒋恒复查此案。
  蒋恒带领一班衙役直接来到案发现场,将店里的人员全部集中,一一点名。然后又宣布因人未到齐暂时解散,下次再查,却留下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说是有事商量。留下这位老太太后却又没问她什么,只是请她喝茶吃点心,晚饭后又把她放了出来。
  蒋桓密令差役跟踪监视,他对差役说:“老太太放出去以后,一定会有人向她打探消息,你必须把这个人的姓名记下,回来报告。”果然,老太太出去以后,就有一个店中的伙计找她了解情况,差役当即记下此人姓名。第二天,蒋恒依法炮制,老太太出来后,还是昨天那个伙计主动与她攀谈,并且问她:“究竟怎么样了?那位官员问了你些什么?”差役就将情况上报了蒋恒。
  蒋恒再一次召集全体店员,命令差役把那个连续两次向老太太打探消息的伙计叫出来,然后当即喝令拿下,令其他人散去。经过严密审讯,凶手供认因与老板娘通奸,想乘机借刀杀人,半夜里,趁三个军人熟睡之机,潜入室内偷了他们的刀杀死张迪,然后又把刀插回刀鞘放在原处,杨贞等三个军人竟毫无察觉。
  这个伙计杀了店主,不但占有了老板娘,还名正言顺地当上了老板。至此,案件真相大白,真凶被绳之以法,被冤枉的三个军人无罪释放。
  蒋恒把此案告破经过上奏唐太宗,唐太宗很欣赏蒋恒的聪明才智。唐太宗问蒋恒:“你是如何想到用这种办法来破案的?”
  蒋恒回答说:“确定杀人凶犯要有物证,但是该犯狡猾,借刀杀人,因此已无法通过凶器来追查和指证凶犯。于是微臣便施了一个‘引蛇出洞’之计,利用凶犯做贼心虚的心理,让其露出破绽。”唐太宗听了很是赞赏,赏赐蒋恒丝绸两百匹,官职晋升一级。
  放死刑犯回家探亲
  唐贞观六年(632年)十月的一天,唐太宗带领大臣体察民情。在路边不远处的田地里有一位老妇人领着两个小孩正在收获庄稼。唐太宗走向前问道:“老人家,你家里的壮劳力呢?”“被官府判了死刑蹲大牢呢。”老妇人怨恨地回答。
  
  回到京城后,大臣送来一个报告,说京城监狱关着290个死刑犯,要求尽快行刑。看完奏折,李世民突发奇想,要去看看这些死刑犯。在监狱里,唐太宗问他们,死前还有什么要求?其中一个死刑犯说,想见见自己年老的母亲最后一面。
  唐太宗闻言,不禁想起了在田地里劳作的老妇人的话,起了恻隐之心。他沉思了一下,突然作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放你们回家,但必须遵守一个约定,明年秋季回来伏法!”
  《资治通鉴》记载了这个不可思议但非常感人的故事。贞观六年年末(632年),全国290个死囚回了家。贞观七年(633年)秋天,被放回去的290个死囚,没有人带领,也没有人监督,都按时从全国各地返回长安,没有一个逃跑或隐藏的。死囚犯的诚信打动了唐太宗,他当场宣布:“每人打二十大板,死罪全部赦免!”
  唐朝贞观时期,社会夜不闭户,道不拾遗,贞观四年(630年),全国判处死刑的囚犯只有29人。那时的中国政治修明,官吏各司其职,人民安居乐业,犯罪的人很少,出现了河清海晏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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