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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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章 陰賊良善‧暗侮君親::廿五
第九章 慢其先生‧叛其所事::廿七
第十章 誑諸無識‧謗諸同學::廿九
第十一章 虛誣詐偽‧攻訐宗親:卅一
第十二章 剛強不仁‧狠戾自用:卅四
第十三章 是非不當‧向背乖宜:卅六
第十四章 虐下取功‧諂上希旨:卅九
第十五章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四二
第十六章 輕蔑天民‧擾亂國政:四五
第十七章 賞及非義‧刑及無辜:四九
第十八章 殺人取財‧傾人取位:五二
第十九章 誅降戮服‧貶正排賢:五五
第二十章 凌孤逼寡‧棄法受賄:五七
第廿一章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六十
第廿二章 入輕為重‧見殺加怒:六三
第廿三章 知過不改‧知善不為:六六
第廿四章 自罪引他‧壅塞方術:六八
第廿五章 訕謗聖賢‧侵凌道德:七一
第廿六章 射飛逐走‧飛蟄驚棲:七三
第廿七章 填穴覆巢‧傷胎破卵:七六
第廿八章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七九
第廿九章 危人自安‧減人自益:八二
第三十章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八五
第卅一章 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八七
第卅二章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九一
第卅三章 耗人貨財::::::九三
第卅四章 離人骨肉::::::九六
第卅五章 侵人所愛::::::九九
第卅六章 助人為非:::::一○二
龍虎山張天師 跋文:::::一○五
下元水官大帝 跋文:::::一○五
消災延壽錄 完書玉旨::::一○六
消災延壽錄 著書玉旨
本道院院尊關 登臺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聖示:今夜恭接【著書玉旨】,命本道院城隍十里外接駕,命本道院天上聖母五里外接駕,其餘神人排班候駕。可。 吾退!
欽差太上老君 降
詩曰:消愆解厄慈悲現。災劫憑功運勢彰。
延德歸真行正道。壽如東海福隆昌。
聖示:賀喜貴道院又蒙天恩之畀重,將添寶書傳世,吾乃奉玉詔而來,願貴道院神人全心一志也。
玉詔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統御萬靈,日理萬機,位居九五至尊,無時不以蒼生為念。觀南贍部洲自己丑年以來,兩岸三地,災劫相繼,致使民生更陷入愁雲慘霧當中,更有人身安全屢受無情之摧折;末世眾生屢受宿世惡業所纏擾,甚至有者現世又頻造罪愆,以共召孽愆,非但促使世人諸運難以順暢,運程多受阻撓,並且無法壽終正寢者大有人在。
上蒼慈憫,有鑑於此,乃再垂恩降世挽救末法時期眾生,提供消災增壽元之寶書,以利俗世藉以修持而得消災暢運,使壽元歸於正寢也。茲聘《太上道祖》為主著仙師,命正鸞宣筆邱生原章為主著正鸞,題其顏曰:《消災延壽錄》,此後願勉大眾信受奉行。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一日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本道院院尊關 登台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詩曰:消災增福能通運。災減光明普照深。
延繼先天知正德。壽添澤益佈天音。
聖示:為《消災延壽錄》作賞例。
一‧凡樂助本書達五百本,准以消減一次殺業綿延纏擾,並酌添壽算一筆。
二‧凡樂助本書達一千本,准解消一次病星,消減一件藥罐,並酌添壽算一筆。
三‧凡樂助本書達二千本,准解消重大病符一件,消減車關血光災一件,並酌添壽元一筆。
四‧凡樂助本書達三千本,准解消重症現前一次,破官符一道,除小人二件,並酌添壽元一筆。
五‧凡樂助本書達五千本,准解消天劫、地劫各一次,除卻風、石、水、火劫害各一件,赦解刀兵血光一次,並酌添壽元一筆。
六‧凡樂助本書達一萬本,准解消現前重病一件,撥轉貴人一次,增添壽元一筆。
七‧凡重症有冤愆者,憑功化解冤愆,以轉危為安。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降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詩曰:消劫增緣智慧長。災除福臻運隆昌。
延承天地人安樂。壽滿南山映瑤鄉。
序文
喜哉!貴道院再度蒙受天恩眷顧,降著寶書《消災延壽錄》。
觀紅塵俗世眾生,業障纏身,多有深陷苦海當中,並且「叫天不應、喚地不靈」,諸般苦楚隨身緊纏,以致脫離不了纏綿之擾,不但人身所受苦境多磨,更甚且內心得不到釋放空間,使得末法眾生〈身、心、靈〉俱受災愆磨難所左右,更有因而崩潰者,甚至橫禍、橫病不斷,發生在眾生身上,致使眾生早夭、短命、異鄉斷魂、…等,令壽無法正寢,而身不得終老。
本書《消災延壽錄》正是一部挽救末法眾生,使之修身立德,行善造福,以解業消愆,憑功開運、除障,以增添壽算,延緩老化時間之無極寶典。
希研讀者能深入正受,期助印者能終生奉行,願見聞者能法喜充滿也。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一日
中元地官大帝 降 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
詩曰:消減難關步調明。災愆赦解憑造功。
延添祿帛知修義。壽算增長惜穀緣。
序文
世人皆知求神靈,禱叩消災,卻不知一切災愆,皆乃眾生〈身、口、意〉所結造牽引而形成;因此,使得眾生諸災劫頻起,甚至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種種無奈等事。
雖然上天有慈憫不忍之心,總感無能為力之憾,原因在世人僅知遇事求神問卜,卻不能「修身養性、行善造福」;往往臨時抱佛腳,卻因佛腳太大而手短抱不住,致使仙佛心慈垂諸消災法門,而不得世人造善功以消業,僅是無知的焚香欲求消災,但往往諸天又遍尋不著眾生夙福及累功所在;因此,不得其門撥功解愆。有鑑於此,乃將一切消災之法與延壽之方,壽世牖民,讓眾生能有依循之門也。
願世人能奉行本書,做為行道修身之基,更可做為返天之鑰也。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六日
北斗星君 降
詩曰:消除障礙身心靜。災減劫消正氣彰。
延德清心能覺世。壽元滿照訴文章。
序文
本書《消災延壽錄》,乃是迷途之明燈、正氣之寶典,元始以來,修真復性之指南。
災劫之起,皆因眾生之心,不敬天地,不信因果,而隨身造作諸多不善,況且身口意多有惡因頻結,於是因緣際會中,屢遭〈天災、人禍〉之摧折,迭有諸橫臨身,常使世人〈身、心、靈〉飽受苦楚惱亂。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章 陰賊良善‧暗侮君親::廿五
第九章 慢其先生‧叛其所事::廿七
第十章 誑諸無識‧謗諸同學::廿九
第十一章 虛誣詐偽‧攻訐宗親:卅一
第十二章 剛強不仁‧狠戾自用:卅四
第十三章 是非不當‧向背乖宜:卅六
第十四章 虐下取功‧諂上希旨:卅九
第十五章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四二
第十六章 輕蔑天民‧擾亂國政:四五
第十七章 賞及非義‧刑及無辜:四九
第十八章 殺人取財‧傾人取位:五二
第十九章 誅降戮服‧貶正排賢:五五
第二十章 凌孤逼寡‧棄法受賄:五七
第廿一章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六十
第廿二章 入輕為重‧見殺加怒:六三
第廿三章 知過不改‧知善不為:六六
第廿四章 自罪引他‧壅塞方術:六八
第廿五章 訕謗聖賢‧侵凌道德:七一
第廿六章 射飛逐走‧飛蟄驚棲:七三
第廿七章 填穴覆巢‧傷胎破卵:七六
第廿八章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七九
第廿九章 危人自安‧減人自益:八二
第三十章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八五
第卅一章 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八七
第卅二章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九一
第卅三章 耗人貨財::::::九三
第卅四章 離人骨肉::::::九六
第卅五章 侵人所愛::::::九九
第卅六章 助人為非:::::一○二
龍虎山張天師 跋文:::::一○五
下元水官大帝 跋文:::::一○五
消災延壽錄 完書玉旨::::一○六
消災延壽錄 著書玉旨
本道院院尊關 登臺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聖示:今夜恭接【著書玉旨】,命本道院城隍十里外接駕,命本道院天上聖母五里外接駕,其餘神人排班候駕。可。 吾退!
欽差太上老君 降
詩曰:消愆解厄慈悲現。災劫憑功運勢彰。
延德歸真行正道。壽如東海福隆昌。
聖示:賀喜貴道院又蒙天恩之畀重,將添寶書傳世,吾乃奉玉詔而來,願貴道院神人全心一志也。
玉詔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統御萬靈,日理萬機,位居九五至尊,無時不以蒼生為念。觀南贍部洲自己丑年以來,兩岸三地,災劫相繼,致使民生更陷入愁雲慘霧當中,更有人身安全屢受無情之摧折;末世眾生屢受宿世惡業所纏擾,甚至有者現世又頻造罪愆,以共召孽愆,非但促使世人諸運難以順暢,運程多受阻撓,並且無法壽終正寢者大有人在。
上蒼慈憫,有鑑於此,乃再垂恩降世挽救末法時期眾生,提供消災增壽元之寶書,以利俗世藉以修持而得消災暢運,使壽元歸於正寢也。茲聘《太上道祖》為主著仙師,命正鸞宣筆邱生原章為主著正鸞,題其顏曰:《消災延壽錄》,此後願勉大眾信受奉行。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一日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ª
本道院院尊關 登台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詩曰:消災增福能通運。災減光明普照深。
延繼先天知正德。壽添澤益佈天音。
聖示:為《消災延壽錄》作賞例。
一‧凡樂助本書達五百本,准以消減一次殺業綿延纏擾,並酌添壽算一筆。
二‧凡樂助本書達一千本,准解消一次病星,消減一件藥罐,並酌添壽算一筆。
三‧凡樂助本書達二千本,准解消重大病符一件,消減車關血光災一件,並酌添壽元一筆。
四‧凡樂助本書達三千本,准解消重症現前一次,破官符一道,除小人二件,並酌添壽元一筆。
五‧凡樂助本書達五千本,准解消天劫、地劫各一次,除卻風、石、水、火劫害各一件,赦解刀兵血光一次,並酌添壽元一筆。
六‧凡樂助本書達一萬本,准解消現前重病一件,撥轉貴人一次,增添壽元一筆。
七‧凡重症有冤愆者,憑功化解冤愆,以轉危為安。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降 九十八年七月廿二日
詩曰:消劫增緣智慧長。災除福臻運隆昌。
延承天地人安樂。壽滿南山映瑤鄉。
序文
喜哉!貴道院再度蒙受天恩眷顧,降著寶書《消災延壽錄》。
觀紅塵俗世眾生,業障纏身,多有深陷苦海當中,並且「叫天不應、喚地不靈」,諸般苦楚隨身緊纏,以致脫離不了纏綿之擾,不但人身所受苦境多磨,更甚且內心得不到釋放空間,使得末法眾生〈身、心、靈〉俱受災愆磨難所左右,更有因而崩潰者,甚至橫禍、橫病不斷,發生在眾生身上,致使眾生早夭、短命、異鄉斷魂、…等,令壽無法正寢,而身不得終老。
本書《消災延壽錄》正是一部挽救末法眾生,使之修身立德,行善造福,以解業消愆,憑功開運、除障,以增添壽算,延緩老化時間之無極寶典。
希研讀者能深入正受,期助印者能終生奉行,願見聞者能法喜充滿也。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一日
中元地官大帝 降 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
詩曰:消減難關步調明。災愆赦解憑造功。
延添祿帛知修義。壽算增長惜穀緣。
序文
世人皆知求神靈,禱叩消災,卻不知一切災愆,皆乃眾生〈身、口、意〉所結造牽引而形成;因此,使得眾生諸災劫頻起,甚至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種種無奈等事。
雖然上天有慈憫不忍之心,總感無能為力之憾,原因在世人僅知遇事求神問卜,卻不能「修身養性、行善造福」;往往臨時抱佛腳,卻因佛腳太大而手短抱不住,致使仙佛心慈垂諸消災法門,而不得世人造善功以消業,僅是無知的焚香欲求消災,但往往諸天又遍尋不著眾生夙福及累功所在;因此,不得其門撥功解愆。有鑑於此,乃將一切消災之法與延壽之方,壽世牖民,讓眾生能有依循之門也。
願世人能奉行本書,做為行道修身之基,更可做為返天之鑰也。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六日
北斗星君 降
詩曰:消除障礙身心靜。災減劫消正氣彰。
延德清心能覺世。壽元滿照訴文章。
序文
本書《消災延壽錄》,乃是迷途之明燈、正氣之寶典,元始以來,修真復性之指南。
災劫之起,皆因眾生之心,不敬天地,不信因果,而隨身造作諸多不善,況且身口意多有惡因頻結,於是因緣際會中,屢遭〈天災、人禍〉之摧折,迭有諸橫臨身,常使世人〈身、心、靈〉飽受苦楚惱亂。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本書誠乃末法「化解災愆、免結惡孽」之寶典,更為眾生禱求「長壽健康之秘笈」;本書之著作,正能帶來娑婆世界眾生「修身立德」,重拾「道德規範」,重建「心靈成長」,與重塑「大自然生態」而使之復甦,令〈天、地、人〉祥和之無極瑰寶。
願世人珍惜本書,仔細研閱,並廣為流傳,以利人人也。
北斗星君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六日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
第一章 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
《太上感應篇》云:「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而經文中「紀」乃指:壽元十二年,而「算」則指:壽元一百日。無論壽元是十二年或者一百日,都沒有人願意被剝奪掉,但是偏偏卻有非常多的眾生在有意、無意之間,造作足以令天地神明削減紀算之惡事。
昔時,韓信大將軍犯了一個錯誤,那便是當被敵軍追趕時,於山中接受樵夫指引一條逃脫路徑,不但未能將樵夫帶在身邊照顧,反而是一劍刺死樵夫,為的是怕自己的軍隊行蹤曝光,因為這個大錯誤乃遭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並另一次接受劉邦拜相,以臣子身份受君王跪拜而無謙卑之意,再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因此人的一生中,到底造作過哪些不合禮制的事件,無人能知;自己所做的過錯,或許也不容易察覺,但天地冥冥中記載分明,絲毫不容茍且。
過失分有〈身、口、意〉三方面之過失,有些過失可以改善,有些過失卻永遠令人遺憾,諸如韓信刺殺恩人樵夫一事就是一樁遺憾,因為死去的人永遠沒有機會再活過來。又如同接受君王的跪拜,也並非事後想到跪拜回來就能抵銷的事。
在十五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陳某,個性好妒,但擅長說話藝術,每每言語表達得非常懇切,在宗親裡受到重視及眾人聽信其言。原本陳某表示,因為宗親裡多有不善理財及花費無度者多,而自己乃是好意怕祖宗產業從此遭受彼等散盡,想代為管理投資等,說得宗親們信以為真,紛紛答應將產業交由陳某代管,而且得到長輩們一致的信任。後來有財產託管之宗親,因為急用,必須拿回一筆錢財,向陳某說明想出售名下土地,此時陳某以祖先產業不可外售,在一來一往的言語當中,陳某硬是以一百五十萬買下宗親名下價值四百萬的土地。
陳某因為這個過錯,乃受上天削奪壽元三載。由此案例,眾生在造作每一件事情之時,應該深思熟慮,讓所作所為都能在道德規範之內。
在五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黃某人,某日行經偏僻郊外的一條小水溝,聽見小狗聲,乃下車察看,但見小狗所在位置,已經被水淹過半,而小狗全身淋濕,乃好意將之撈起到岸邊。不久小狗又掉入溝裡,黃某見狀,第二度再將小狗撈起,但此時被小狗咬了一下;原本不管它也就算了,竟然一時心中燃起無明火,活生生將小狗捉了起來,重重丟下,造成小狗身上多處骨折,而且臟腑亦受嚴重內傷,未久失治而死。
黃某因為犯下這個過錯,上天乃削奪黃某壽元三個月。
世人遇事,仔細思量,切莫衝動,冷靜處理;平時修身養性,更加強本身之道德觀念及節度、雅量乎!
太上道祖降 九十八年八月廿六日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
《太上感應篇》云:「不履邪徑,不欺暗室。」「邪徑」意指世人所行之不正當的途徑,而有害他人。廣泛而言,乃指非正常的工作,包括:賭博性行業、色情業、……等。而狹義的邪徑則指心存歹念,所行所為皆屬邪徑,諸如:忌妒某人、常製造該人之不利事件,或移花接木、栽贓嫁禍,皆稱邪徑。
「暗室」意指世人所處非光明正大之處,惟恐人知。廣泛而言,指:喪盡天良之場所,諸如:日本時代之集中營、強迫良家女從事性方面工作、…等。雖然有眾目睽睽,但群眾天良盡失,其所在之各地,稱之為「暗室」,無論白天、晚上皆屬「暗室」。有人喜好利用無人之際,進行各項報復行動,潛入企業公司,偷竊商業機密,造成企業組織之嚴重損失;若是福淺之人,必受查獲而押進牢籠;有些福報較深之人,雖然安然無事,一旦福盡,在生生世世之中,則將飽受人間苦楚試煉。
在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身為一家科技廠之組長,盡忠職守。而沈某與廖氏本為透過網路結識的普通朋友,只因為彼此談得來,相約見面後,才有數面之因緣。某日,廖氏約沈某再度見面聚餐,並且喝點酒,此時廖氏佯裝酒醉,欲試驗沈某的心性,乃由家人埋伏房間監視,一旦沈某有個狼爪蠢動,便準備將其重打並拍照,且送交法辦。然而沈某將廖氏送返家中之後,急欲歸去,但又因喚不著其家人,怕廖氏有個意外,乃獨自一人在客廳坐下直至睡著,仍未敢有所越矩。
後來,廖氏全家大受感動,贊同交往,進而讓廖氏與沈某結為連理。沈某因心存正念,不欺暗室,乃得一嬌妻,並且管理廖家之某一處事業。
在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何氏,因受同學欺侮,本欲聯合外校友人,將欺侮何氏的同學馬氏及秦氏約出來,進而綁架凌虐;而外校之人士,亦因窺伺何氏之美色已久,苦無機會下手,正想趁機一舉數得。因為何氏之母,信奉《天上聖母》虔誠,每求兒女平安。此日,何氏被母親喚去拜聖母而受到聖母加持,忽然跌了一個跤而受傷昏迷,乃送進醫院觀察。而校外人士因從未見過何氏的同學,雖然在約定的地點等待,就是等不到何氏,不久這些人被一群青少年強押上車,隨後被毒打,以致重傷及不治。
原來是這群青少年先前與人結怨,乃約定地點與時間打群架,而這些校外人士,眾人員剛好在約定中人數,而先前帶頭的又未出現,乃找這些人出氣。何氏如果依約前往,若不是被這些人校外人士侵害,則便淪為這群青少年的手下亡魂。
是故,修子應該待人以誠,處事光明,遠離劣友,廣結善緣,自然可以避禍矣!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二日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
《太上感應篇》云:「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就是不要批評別人的缺點,不要揭露他人的短處,更不要與人爭長論短,故意炫耀自己的長處。
自古以來,皆有因談論他人缺點、短處而招致殺身之禍者,最輕也有因此失去工作機會,乃至本身身敗名裂者大有人在。古今常有因四處讚頌自己優點長處之人,就怕沒人知道一樣,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自己有多麼行,但真正將任務交代下來,才感覺能力不夠,導致壓力重重,痛苦莫名;甚至於工作經驗不足,事情根本不能達成,無端讓本身名譽在自己手中喪失掉,實在是不智之舉。
俗云:「莫揭瘡疤」,何以故?別人的隱私,別人的過去,總是不願他人不斷提起,因為這些過去發生之事情,通常帶有痛苦回憶及憤怒。是以,刻意揭開別人不為人知的秘密,令他人身心再受一次傷痛,真是有違道德;並且一個人雖然平時短處多,誰能保證將來自己不會有需要他人幫助的地方!
許多眾生喜歡比較,但並非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拿來比較的,能夠比較的,乃是自己今天有無比昨天更增長了哪些能力、智慧?即使自己有比較超越優勝於別人的能力,也不必大肆宣揚,因為「樹大招風」。一個愈是不斷對別人誇耀自己能力有多強、多棒的人,久了將會讓別人麻木,不喜歡與自己接近;若是因為自己一直在誇耀自己,讓有心人感覺到不舒服而欲考驗一番,但本身卻無法達到預期理想,終將名譽掃地,無地自容。
若能不斷的默默耕耘,點滴學習成長,則本身各種能力必將日漸增旺。雖然不刻意去宣傳,卻能因為各種事物完成的效率品質奇佳,名氣便在不言中,經常被爭相讚頌,使自己工作也好,事業也好,一直延長其週期生命,而福報因緣亦從此日漸增長。因為擁有真實能力,便不怕任何考驗,工作事業的災劫風波逐漸平息,自然禍消福增。
自古以來,「智者不多言」,因為有智慧的人先行考慮或思索,加以判斷,然後再予以發表意見或建言。然而無知之輩,卻喜歡高談闊論,不斷表示意見或談論自己有多棒,會了哪些?但只要有人出面討教,卻也只能耍耍嘴皮子,根本所做的事浮不上檯面,多丟臉!另外,喜歡將別人指為下品的人,往往會自身招禍,譬如:過去的琉璃王因為被釋迦族指為低下之種族,日久終忍不住氣,三度欲滅釋迦族,雖然被世尊擋了三次,但也抵擋不住這種「彰人短」的惡業,更為釋迦族招來一場殺戮之災禍。
是以故,世人立身於世,言語謹慎,「不彰人短,不炫己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九日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
《太上感應篇》云:「遏惡揚善,推多取少。」眾生皆不願自己之過往醜事及不名譽事遭人四處張揚,尤其是有心修改過去之習氣、毛病者,更不願聽聞有人揭其瘡疤,將使之無地自容,更顯無奈。
有仁德之人,一旦通曉世人有些過失之行為,秉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之責任,乃能遏止其過去缺失與不名譽諸事,反而讚賞傳頌此人優良事蹟與良好之表現,以往之疏失則絕口不提。子曰︰「孰能無過,有過能改,善莫大焉。」對於一個真心悔過的人,從此見到其善良的地方,讓人人皆有機會「去惡從善」,每當自己為他人造作過各種協助之事,而對方誠意欲贈予禮金或禮品作為回謝而推辭不下之情形,時乃當取其平實之禮,推還貴重之禮。
在十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喜好論人是非,適巧所認識的人當中,就有何氏欲舉行婚禮,但新郎倌是沈某的好友之一,婚禮當日見新娘乃是過去在花街柳巷而讓自己買春過的一位煙花女郎,事後乃將新娘子曾經賣過春的事告訴好友,使得好友心裡難過,一連數日藉酒澆愁。經家人興問之下,事乃揭開;而男方父母認為被女方瞞騙,乃向親家興師問罪,但親家的過去生活貧困,端靠女兒供給生活所需,也是無奈之至。後來,此段婚姻破滅,而何氏為此哭了數日,乃心想:「過去你用錢財,玩弄我的身體,現在我從良了,你卻破壞我的婚姻幸福。」於是跟蹤沈某,行經僻處,將之連刺數刀,可憐沈某到死都不知自己的死,究竟是何人所為?
在八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林某,從事家庭五金的生意。有一日途經一處公園,見一位中年人賴某,車子突然拋錨,而賴某又有重要會議要開,林某義不容辭的,先協助賴某將車子交給維修廠之後,又載賴某前往開會地點,讓賴某能準時開會,並約定好時間接賴某到維修廠開回車子。事後,林某漸忘此事,但賴某有一日,卻提著一箱謝禮及一份水果,前往林某做生意的五金行。二人聊了一會兒,賴某拿出謝金及水果,說明這是欲報答林某及時載他開會,方能順利取得一筆為數不小的訂單;而林某堅持「無功不受祿」,在一來一往之間,林某最後決定接受賴某的謝意,乃收下水果,並請賴某將謝金帶回。賴某見林某心意堅決,也不多勉強,從此經常往林某的五金行跑,公司從此只要有必要用到各種五金用品,亦讓各部門負責人前往林某的五金行選購。在林某的長子兵役結束後,待業期間,受賴某之邀請,到所負責的公司工作,也因林家公子工作認真,學習勤快,又懂團隊合作,深得人緣,未久亦升任主管之職。
是故,眾生處事之間,謹言慎行,寬於待人,而且更應「遏惡揚善‧推多取少」也。
願世人珍惜本書,仔細研閱,並廣為流傳,以利人人也。
北斗星君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六日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
第一章 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
《太上感應篇》云:「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而經文中「紀」乃指:壽元十二年,而「算」則指:壽元一百日。無論壽元是十二年或者一百日,都沒有人願意被剝奪掉,但是偏偏卻有非常多的眾生在有意、無意之間,造作足以令天地神明削減紀算之惡事。
昔時,韓信大將軍犯了一個錯誤,那便是當被敵軍追趕時,於山中接受樵夫指引一條逃脫路徑,不但未能將樵夫帶在身邊照顧,反而是一劍刺死樵夫,為的是怕自己的軍隊行蹤曝光,因為這個大錯誤乃遭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並另一次接受劉邦拜相,以臣子身份受君王跪拜而無謙卑之意,再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因此人的一生中,到底造作過哪些不合禮制的事件,無人能知;自己所做的過錯,或許也不容易察覺,但天地冥冥中記載分明,絲毫不容茍且。
過失分有〈身、口、意〉三方面之過失,有些過失可以改善,有些過失卻永遠令人遺憾,諸如韓信刺殺恩人樵夫一事就是一樁遺憾,因為死去的人永遠沒有機會再活過來。又如同接受君王的跪拜,也並非事後想到跪拜回來就能抵銷的事。
在十五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陳某,個性好妒,但擅長說話藝術,每每言語表達得非常懇切,在宗親裡受到重視及眾人聽信其言。原本陳某表示,因為宗親裡多有不善理財及花費無度者多,而自己乃是好意怕祖宗產業從此遭受彼等散盡,想代為管理投資等,說得宗親們信以為真,紛紛答應將產業交由陳某代管,而且得到長輩們一致的信任。後來有財產託管之宗親,因為急用,必須拿回一筆錢財,向陳某說明想出售名下土地,此時陳某以祖先產業不可外售,在一來一往的言語當中,陳某硬是以一百五十萬買下宗親名下價值四百萬的土地。
陳某因為這個過錯,乃受上天削奪壽元三載。由此案例,眾生在造作每一件事情之時,應該深思熟慮,讓所作所為都能在道德規範之內。
在五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黃某人,某日行經偏僻郊外的一條小水溝,聽見小狗聲,乃下車察看,但見小狗所在位置,已經被水淹過半,而小狗全身淋濕,乃好意將之撈起到岸邊。不久小狗又掉入溝裡,黃某見狀,第二度再將小狗撈起,但此時被小狗咬了一下;原本不管它也就算了,竟然一時心中燃起無明火,活生生將小狗捉了起來,重重丟下,造成小狗身上多處骨折,而且臟腑亦受嚴重內傷,未久失治而死。
黃某因為犯下這個過錯,上天乃削奪黃某壽元三個月。
世人遇事,仔細思量,切莫衝動,冷靜處理;平時修身養性,更加強本身之道德觀念及節度、雅量乎!
太上道祖降 九十八年八月廿六日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
《太上感應篇》云:「不履邪徑,不欺暗室。」「邪徑」意指世人所行之不正當的途徑,而有害他人。廣泛而言,乃指非正常的工作,包括:賭博性行業、色情業、……等。而狹義的邪徑則指心存歹念,所行所為皆屬邪徑,諸如:忌妒某人、常製造該人之不利事件,或移花接木、栽贓嫁禍,皆稱邪徑。
「暗室」意指世人所處非光明正大之處,惟恐人知。廣泛而言,指:喪盡天良之場所,諸如:日本時代之集中營、強迫良家女從事性方面工作、…等。雖然有眾目睽睽,但群眾天良盡失,其所在之各地,稱之為「暗室」,無論白天、晚上皆屬「暗室」。有人喜好利用無人之際,進行各項報復行動,潛入企業公司,偷竊商業機密,造成企業組織之嚴重損失;若是福淺之人,必受查獲而押進牢籠;有些福報較深之人,雖然安然無事,一旦福盡,在生生世世之中,則將飽受人間苦楚試煉。
在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身為一家科技廠之組長,盡忠職守。而沈某與廖氏本為透過網路結識的普通朋友,只因為彼此談得來,相約見面後,才有數面之因緣。某日,廖氏約沈某再度見面聚餐,並且喝點酒,此時廖氏佯裝酒醉,欲試驗沈某的心性,乃由家人埋伏房間監視,一旦沈某有個狼爪蠢動,便準備將其重打並拍照,且送交法辦。然而沈某將廖氏送返家中之後,急欲歸去,但又因喚不著其家人,怕廖氏有個意外,乃獨自一人在客廳坐下直至睡著,仍未敢有所越矩。
後來,廖氏全家大受感動,贊同交往,進而讓廖氏與沈某結為連理。沈某因心存正念,不欺暗室,乃得一嬌妻,並且管理廖家之某一處事業。
在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何氏,因受同學欺侮,本欲聯合外校友人,將欺侮何氏的同學馬氏及秦氏約出來,進而綁架凌虐;而外校之人士,亦因窺伺何氏之美色已久,苦無機會下手,正想趁機一舉數得。因為何氏之母,信奉《天上聖母》虔誠,每求兒女平安。此日,何氏被母親喚去拜聖母而受到聖母加持,忽然跌了一個跤而受傷昏迷,乃送進醫院觀察。而校外人士因從未見過何氏的同學,雖然在約定的地點等待,就是等不到何氏,不久這些人被一群青少年強押上車,隨後被毒打,以致重傷及不治。
原來是這群青少年先前與人結怨,乃約定地點與時間打群架,而這些校外人士,眾人員剛好在約定中人數,而先前帶頭的又未出現,乃找這些人出氣。何氏如果依約前往,若不是被這些人校外人士侵害,則便淪為這群青少年的手下亡魂。
是故,修子應該待人以誠,處事光明,遠離劣友,廣結善緣,自然可以避禍矣!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二日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
《太上感應篇》云:「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就是不要批評別人的缺點,不要揭露他人的短處,更不要與人爭長論短,故意炫耀自己的長處。
自古以來,皆有因談論他人缺點、短處而招致殺身之禍者,最輕也有因此失去工作機會,乃至本身身敗名裂者大有人在。古今常有因四處讚頌自己優點長處之人,就怕沒人知道一樣,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自己有多麼行,但真正將任務交代下來,才感覺能力不夠,導致壓力重重,痛苦莫名;甚至於工作經驗不足,事情根本不能達成,無端讓本身名譽在自己手中喪失掉,實在是不智之舉。
俗云:「莫揭瘡疤」,何以故?別人的隱私,別人的過去,總是不願他人不斷提起,因為這些過去發生之事情,通常帶有痛苦回憶及憤怒。是以,刻意揭開別人不為人知的秘密,令他人身心再受一次傷痛,真是有違道德;並且一個人雖然平時短處多,誰能保證將來自己不會有需要他人幫助的地方!
許多眾生喜歡比較,但並非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拿來比較的,能夠比較的,乃是自己今天有無比昨天更增長了哪些能力、智慧?即使自己有比較超越優勝於別人的能力,也不必大肆宣揚,因為「樹大招風」。一個愈是不斷對別人誇耀自己能力有多強、多棒的人,久了將會讓別人麻木,不喜歡與自己接近;若是因為自己一直在誇耀自己,讓有心人感覺到不舒服而欲考驗一番,但本身卻無法達到預期理想,終將名譽掃地,無地自容。
若能不斷的默默耕耘,點滴學習成長,則本身各種能力必將日漸增旺。雖然不刻意去宣傳,卻能因為各種事物完成的效率品質奇佳,名氣便在不言中,經常被爭相讚頌,使自己工作也好,事業也好,一直延長其週期生命,而福報因緣亦從此日漸增長。因為擁有真實能力,便不怕任何考驗,工作事業的災劫風波逐漸平息,自然禍消福增。
自古以來,「智者不多言」,因為有智慧的人先行考慮或思索,加以判斷,然後再予以發表意見或建言。然而無知之輩,卻喜歡高談闊論,不斷表示意見或談論自己有多棒,會了哪些?但只要有人出面討教,卻也只能耍耍嘴皮子,根本所做的事浮不上檯面,多丟臉!另外,喜歡將別人指為下品的人,往往會自身招禍,譬如:過去的琉璃王因為被釋迦族指為低下之種族,日久終忍不住氣,三度欲滅釋迦族,雖然被世尊擋了三次,但也抵擋不住這種「彰人短」的惡業,更為釋迦族招來一場殺戮之災禍。
是以故,世人立身於世,言語謹慎,「不彰人短,不炫己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九日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
《太上感應篇》云:「遏惡揚善,推多取少。」眾生皆不願自己之過往醜事及不名譽事遭人四處張揚,尤其是有心修改過去之習氣、毛病者,更不願聽聞有人揭其瘡疤,將使之無地自容,更顯無奈。
有仁德之人,一旦通曉世人有些過失之行為,秉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之責任,乃能遏止其過去缺失與不名譽諸事,反而讚賞傳頌此人優良事蹟與良好之表現,以往之疏失則絕口不提。子曰︰「孰能無過,有過能改,善莫大焉。」對於一個真心悔過的人,從此見到其善良的地方,讓人人皆有機會「去惡從善」,每當自己為他人造作過各種協助之事,而對方誠意欲贈予禮金或禮品作為回謝而推辭不下之情形,時乃當取其平實之禮,推還貴重之禮。
在十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喜好論人是非,適巧所認識的人當中,就有何氏欲舉行婚禮,但新郎倌是沈某的好友之一,婚禮當日見新娘乃是過去在花街柳巷而讓自己買春過的一位煙花女郎,事後乃將新娘子曾經賣過春的事告訴好友,使得好友心裡難過,一連數日藉酒澆愁。經家人興問之下,事乃揭開;而男方父母認為被女方瞞騙,乃向親家興師問罪,但親家的過去生活貧困,端靠女兒供給生活所需,也是無奈之至。後來,此段婚姻破滅,而何氏為此哭了數日,乃心想:「過去你用錢財,玩弄我的身體,現在我從良了,你卻破壞我的婚姻幸福。」於是跟蹤沈某,行經僻處,將之連刺數刀,可憐沈某到死都不知自己的死,究竟是何人所為?
在八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林某,從事家庭五金的生意。有一日途經一處公園,見一位中年人賴某,車子突然拋錨,而賴某又有重要會議要開,林某義不容辭的,先協助賴某將車子交給維修廠之後,又載賴某前往開會地點,讓賴某能準時開會,並約定好時間接賴某到維修廠開回車子。事後,林某漸忘此事,但賴某有一日,卻提著一箱謝禮及一份水果,前往林某做生意的五金行。二人聊了一會兒,賴某拿出謝金及水果,說明這是欲報答林某及時載他開會,方能順利取得一筆為數不小的訂單;而林某堅持「無功不受祿」,在一來一往之間,林某最後決定接受賴某的謝意,乃收下水果,並請賴某將謝金帶回。賴某見林某心意堅決,也不多勉強,從此經常往林某的五金行跑,公司從此只要有必要用到各種五金用品,亦讓各部門負責人前往林某的五金行選購。在林某的長子兵役結束後,待業期間,受賴某之邀請,到所負責的公司工作,也因林家公子工作認真,學習勤快,又懂團隊合作,深得人緣,未久亦升任主管之職。
是故,眾生處事之間,謹言慎行,寬於待人,而且更應「遏惡揚善‧推多取少」也。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本書誠乃末法「化解災愆、免結惡孽」之寶典,更為眾生禱求「長壽健康之秘笈」;本書之著作,正能帶來娑婆世界眾生「修身立德」,重拾「道德規範」,重建「心靈成長」,與重塑「大自然生態」而使之復甦,令〈天、地、人〉祥和之無極瑰寶。
願世人珍惜本書,仔細研閱,並廣為流傳,以利人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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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六日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
第一章 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
《太上感應篇》云:「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而經文中「紀」乃指:壽元十二年,而「算」則指:壽元一百日。無論壽元是十二年或者一百日,都沒有人願意被剝奪掉,但是偏偏卻有非常多的眾生在有意、無意之間,造作足以令天地神明削減紀算之惡事。
昔時,韓信大將軍犯了一個錯誤,那便是當被敵軍追趕時,於山中接受樵夫指引一條逃脫路徑,不但未能將樵夫帶在身邊照顧,反而是一劍刺死樵夫,為的是怕自己的軍隊行蹤曝光,因為這個大錯誤乃遭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並另一次接受劉邦拜相,以臣子身份受君王跪拜而無謙卑之意,再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因此人的一生中,到底造作過哪些不合禮制的事件,無人能知;自己所做的過錯,或許也不容易察覺,但天地冥冥中記載分明,絲毫不容茍且。
過失分有〈身、口、意〉三方面之過失,有些過失可以改善,有些過失卻永遠令人遺憾,諸如韓信刺殺恩人樵夫一事就是一樁遺憾,因為死去的人永遠沒有機會再活過來。又如同接受君王的跪拜,也並非事後想到跪拜回來就能抵銷的事。
在十五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陳某,個性好妒,但擅長說話藝術,每每言語表達得非常懇切,在宗親裡受到重視及眾人聽信其言。原本陳某表示,因為宗親裡多有不善理財及花費無度者多,而自己乃是好意怕祖宗產業從此遭受彼等散盡,想代為管理投資等,說得宗親們信以為真,紛紛答應將產業交由陳某代管,而且得到長輩們一致的信任。後來有財產託管之宗親,因為急用,必須拿回一筆錢財,向陳某說明想出售名下土地,此時陳某以祖先產業不可外售,在一來一往的言語當中,陳某硬是以一百五十萬買下宗親名下價值四百萬的土地。
陳某因為這個過錯,乃受上天削奪壽元三載。由此案例,眾生在造作每一件事情之時,應該深思熟慮,讓所作所為都能在道德規範之內。
在五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黃某人,某日行經偏僻郊外的一條小水溝,聽見小狗聲,乃下車察看,但見小狗所在位置,已經被水淹過半,而小狗全身淋濕,乃好意將之撈起到岸邊。不久小狗又掉入溝裡,黃某見狀,第二度再將小狗撈起,但此時被小狗咬了一下;原本不管它也就算了,竟然一時心中燃起無明火,活生生將小狗捉了起來,重重丟下,造成小狗身上多處骨折,而且臟腑亦受嚴重內傷,未久失治而死。
黃某因為犯下這個過錯,上天乃削奪黃某壽元三個月。
世人遇事,仔細思量,切莫衝動,冷靜處理;平時修身養性,更加強本身之道德觀念及節度、雅量乎!
太上道祖降 九十八年八月廿六日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
《太上感應篇》云:「不履邪徑,不欺暗室。」「邪徑」意指世人所行之不正當的途徑,而有害他人。廣泛而言,乃指非正常的工作,包括:賭博性行業、色情業、……等。而狹義的邪徑則指心存歹念,所行所為皆屬邪徑,諸如:忌妒某人、常製造該人之不利事件,或移花接木、栽贓嫁禍,皆稱邪徑。
「暗室」意指世人所處非光明正大之處,惟恐人知。廣泛而言,指:喪盡天良之場所,諸如:日本時代之集中營、強迫良家女從事性方面工作、…等。雖然有眾目睽睽,但群眾天良盡失,其所在之各地,稱之為「暗室」,無論白天、晚上皆屬「暗室」。有人喜好利用無人之際,進行各項報復行動,潛入企業公司,偷竊商業機密,造成企業組織之嚴重損失;若是福淺之人,必受查獲而押進牢籠;有些福報較深之人,雖然安然無事,一旦福盡,在生生世世之中,則將飽受人間苦楚試煉。
在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身為一家科技廠之組長,盡忠職守。而沈某與廖氏本為透過網路結識的普通朋友,只因為彼此談得來,相約見面後,才有數面之因緣。某日,廖氏約沈某再度見面聚餐,並且喝點酒,此時廖氏佯裝酒醉,欲試驗沈某的心性,乃由家人埋伏房間監視,一旦沈某有個狼爪蠢動,便準備將其重打並拍照,且送交法辦。然而沈某將廖氏送返家中之後,急欲歸去,但又因喚不著其家人,怕廖氏有個意外,乃獨自一人在客廳坐下直至睡著,仍未敢有所越矩。
後來,廖氏全家大受感動,贊同交往,進而讓廖氏與沈某結為連理。沈某因心存正念,不欺暗室,乃得一嬌妻,並且管理廖家之某一處事業。
在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何氏,因受同學欺侮,本欲聯合外校友人,將欺侮何氏的同學馬氏及秦氏約出來,進而綁架凌虐;而外校之人士,亦因窺伺何氏之美色已久,苦無機會下手,正想趁機一舉數得。因為何氏之母,信奉《天上聖母》虔誠,每求兒女平安。此日,何氏被母親喚去拜聖母而受到聖母加持,忽然跌了一個跤而受傷昏迷,乃送進醫院觀察。而校外人士因從未見過何氏的同學,雖然在約定的地點等待,就是等不到何氏,不久這些人被一群青少年強押上車,隨後被毒打,以致重傷及不治。
原來是這群青少年先前與人結怨,乃約定地點與時間打群架,而這些校外人士,眾人員剛好在約定中人數,而先前帶頭的又未出現,乃找這些人出氣。何氏如果依約前往,若不是被這些人校外人士侵害,則便淪為這群青少年的手下亡魂。
是故,修子應該待人以誠,處事光明,遠離劣友,廣結善緣,自然可以避禍矣!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二日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
《太上感應篇》云:「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就是不要批評別人的缺點,不要揭露他人的短處,更不要與人爭長論短,故意炫耀自己的長處。
自古以來,皆有因談論他人缺點、短處而招致殺身之禍者,最輕也有因此失去工作機會,乃至本身身敗名裂者大有人在。古今常有因四處讚頌自己優點長處之人,就怕沒人知道一樣,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自己有多麼行,但真正將任務交代下來,才感覺能力不夠,導致壓力重重,痛苦莫名;甚至於工作經驗不足,事情根本不能達成,無端讓本身名譽在自己手中喪失掉,實在是不智之舉。
俗云:「莫揭瘡疤」,何以故?別人的隱私,別人的過去,總是不願他人不斷提起,因為這些過去發生之事情,通常帶有痛苦回憶及憤怒。是以,刻意揭開別人不為人知的秘密,令他人身心再受一次傷痛,真是有違道德;並且一個人雖然平時短處多,誰能保證將來自己不會有需要他人幫助的地方!
許多眾生喜歡比較,但並非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拿來比較的,能夠比較的,乃是自己今天有無比昨天更增長了哪些能力、智慧?即使自己有比較超越優勝於別人的能力,也不必大肆宣揚,因為「樹大招風」。一個愈是不斷對別人誇耀自己能力有多強、多棒的人,久了將會讓別人麻木,不喜歡與自己接近;若是因為自己一直在誇耀自己,讓有心人感覺到不舒服而欲考驗一番,但本身卻無法達到預期理想,終將名譽掃地,無地自容。
若能不斷的默默耕耘,點滴學習成長,則本身各種能力必將日漸增旺。雖然不刻意去宣傳,卻能因為各種事物完成的效率品質奇佳,名氣便在不言中,經常被爭相讚頌,使自己工作也好,事業也好,一直延長其週期生命,而福報因緣亦從此日漸增長。因為擁有真實能力,便不怕任何考驗,工作事業的災劫風波逐漸平息,自然禍消福增。
自古以來,「智者不多言」,因為有智慧的人先行考慮或思索,加以判斷,然後再予以發表意見或建言。然而無知之輩,卻喜歡高談闊論,不斷表示意見或談論自己有多棒,會了哪些?但只要有人出面討教,卻也只能耍耍嘴皮子,根本所做的事浮不上檯面,多丟臉!另外,喜歡將別人指為下品的人,往往會自身招禍,譬如:過去的琉璃王因為被釋迦族指為低下之種族,日久終忍不住氣,三度欲滅釋迦族,雖然被世尊擋了三次,但也抵擋不住這種「彰人短」的惡業,更為釋迦族招來一場殺戮之災禍。
是以故,世人立身於世,言語謹慎,「不彰人短,不炫己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九日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
《太上感應篇》云:「遏惡揚善,推多取少。」眾生皆不願自己之過往醜事及不名譽事遭人四處張揚,尤其是有心修改過去之習氣、毛病者,更不願聽聞有人揭其瘡疤,將使之無地自容,更顯無奈。
有仁德之人,一旦通曉世人有些過失之行為,秉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之責任,乃能遏止其過去缺失與不名譽諸事,反而讚賞傳頌此人優良事蹟與良好之表現,以往之疏失則絕口不提。子曰︰「孰能無過,有過能改,善莫大焉。」對於一個真心悔過的人,從此見到其善良的地方,讓人人皆有機會「去惡從善」,每當自己為他人造作過各種協助之事,而對方誠意欲贈予禮金或禮品作為回謝而推辭不下之情形,時乃當取其平實之禮,推還貴重之禮。
在十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喜好論人是非,適巧所認識的人當中,就有何氏欲舉行婚禮,但新郎倌是沈某的好友之一,婚禮當日見新娘乃是過去在花街柳巷而讓自己買春過的一位煙花女郎,事後乃將新娘子曾經賣過春的事告訴好友,使得好友心裡難過,一連數日藉酒澆愁。經家人興問之下,事乃揭開;而男方父母認為被女方瞞騙,乃向親家興師問罪,但親家的過去生活貧困,端靠女兒供給生活所需,也是無奈之至。後來,此段婚姻破滅,而何氏為此哭了數日,乃心想:「過去你用錢財,玩弄我的身體,現在我從良了,你卻破壞我的婚姻幸福。」於是跟蹤沈某,行經僻處,將之連刺數刀,可憐沈某到死都不知自己的死,究竟是何人所為?
在八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林某,從事家庭五金的生意。有一日途經一處公園,見一位中年人賴某,車子突然拋錨,而賴某又有重要會議要開,林某義不容辭的,先協助賴某將車子交給維修廠之後,又載賴某前往開會地點,讓賴某能準時開會,並約定好時間接賴某到維修廠開回車子。事後,林某漸忘此事,但賴某有一日,卻提著一箱謝禮及一份水果,前往林某做生意的五金行。二人聊了一會兒,賴某拿出謝金及水果,說明這是欲報答林某及時載他開會,方能順利取得一筆為數不小的訂單;而林某堅持「無功不受祿」,在一來一往之間,林某最後決定接受賴某的謝意,乃收下水果,並請賴某將謝金帶回。賴某見林某心意堅決,也不多勉強,從此經常往林某的五金行跑,公司從此只要有必要用到各種五金用品,亦讓各部門負責人前往林某的五金行選購。在林某的長子兵役結束後,待業期間,受賴某之邀請,到所負責的公司工作,也因林家公子工作認真,學習勤快,又懂團隊合作,深得人緣,未久亦升任主管之職。
是故,眾生處事之間,謹言慎行,寬於待人,而且更應「遏惡揚善‧推多取少」也。
願世人珍惜本書,仔細研閱,並廣為流傳,以利人人也。
北斗星君 序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己丑年六月初六日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
第一章 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
《太上感應篇》云:「凡人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而經文中「紀」乃指:壽元十二年,而「算」則指:壽元一百日。無論壽元是十二年或者一百日,都沒有人願意被剝奪掉,但是偏偏卻有非常多的眾生在有意、無意之間,造作足以令天地神明削減紀算之惡事。
昔時,韓信大將軍犯了一個錯誤,那便是當被敵軍追趕時,於山中接受樵夫指引一條逃脫路徑,不但未能將樵夫帶在身邊照顧,反而是一劍刺死樵夫,為的是怕自己的軍隊行蹤曝光,因為這個大錯誤乃遭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並另一次接受劉邦拜相,以臣子身份受君王跪拜而無謙卑之意,再受上天削奪壽算十載。因此人的一生中,到底造作過哪些不合禮制的事件,無人能知;自己所做的過錯,或許也不容易察覺,但天地冥冥中記載分明,絲毫不容茍且。
過失分有〈身、口、意〉三方面之過失,有些過失可以改善,有些過失卻永遠令人遺憾,諸如韓信刺殺恩人樵夫一事就是一樁遺憾,因為死去的人永遠沒有機會再活過來。又如同接受君王的跪拜,也並非事後想到跪拜回來就能抵銷的事。
在十五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陳某,個性好妒,但擅長說話藝術,每每言語表達得非常懇切,在宗親裡受到重視及眾人聽信其言。原本陳某表示,因為宗親裡多有不善理財及花費無度者多,而自己乃是好意怕祖宗產業從此遭受彼等散盡,想代為管理投資等,說得宗親們信以為真,紛紛答應將產業交由陳某代管,而且得到長輩們一致的信任。後來有財產託管之宗親,因為急用,必須拿回一筆錢財,向陳某說明想出售名下土地,此時陳某以祖先產業不可外售,在一來一往的言語當中,陳某硬是以一百五十萬買下宗親名下價值四百萬的土地。
陳某因為這個過錯,乃受上天削奪壽元三載。由此案例,眾生在造作每一件事情之時,應該深思熟慮,讓所作所為都能在道德規範之內。
在五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黃某人,某日行經偏僻郊外的一條小水溝,聽見小狗聲,乃下車察看,但見小狗所在位置,已經被水淹過半,而小狗全身淋濕,乃好意將之撈起到岸邊。不久小狗又掉入溝裡,黃某見狀,第二度再將小狗撈起,但此時被小狗咬了一下;原本不管它也就算了,竟然一時心中燃起無明火,活生生將小狗捉了起來,重重丟下,造成小狗身上多處骨折,而且臟腑亦受嚴重內傷,未久失治而死。
黃某因為犯下這個過錯,上天乃削奪黃某壽元三個月。
世人遇事,仔細思量,切莫衝動,冷靜處理;平時修身養性,更加強本身之道德觀念及節度、雅量乎!
太上道祖降 九十八年八月廿六日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
《太上感應篇》云:「不履邪徑,不欺暗室。」「邪徑」意指世人所行之不正當的途徑,而有害他人。廣泛而言,乃指非正常的工作,包括:賭博性行業、色情業、……等。而狹義的邪徑則指心存歹念,所行所為皆屬邪徑,諸如:忌妒某人、常製造該人之不利事件,或移花接木、栽贓嫁禍,皆稱邪徑。
「暗室」意指世人所處非光明正大之處,惟恐人知。廣泛而言,指:喪盡天良之場所,諸如:日本時代之集中營、強迫良家女從事性方面工作、…等。雖然有眾目睽睽,但群眾天良盡失,其所在之各地,稱之為「暗室」,無論白天、晚上皆屬「暗室」。有人喜好利用無人之際,進行各項報復行動,潛入企業公司,偷竊商業機密,造成企業組織之嚴重損失;若是福淺之人,必受查獲而押進牢籠;有些福報較深之人,雖然安然無事,一旦福盡,在生生世世之中,則將飽受人間苦楚試煉。
在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身為一家科技廠之組長,盡忠職守。而沈某與廖氏本為透過網路結識的普通朋友,只因為彼此談得來,相約見面後,才有數面之因緣。某日,廖氏約沈某再度見面聚餐,並且喝點酒,此時廖氏佯裝酒醉,欲試驗沈某的心性,乃由家人埋伏房間監視,一旦沈某有個狼爪蠢動,便準備將其重打並拍照,且送交法辦。然而沈某將廖氏送返家中之後,急欲歸去,但又因喚不著其家人,怕廖氏有個意外,乃獨自一人在客廳坐下直至睡著,仍未敢有所越矩。
後來,廖氏全家大受感動,贊同交往,進而讓廖氏與沈某結為連理。沈某因心存正念,不欺暗室,乃得一嬌妻,並且管理廖家之某一處事業。
在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何氏,因受同學欺侮,本欲聯合外校友人,將欺侮何氏的同學馬氏及秦氏約出來,進而綁架凌虐;而外校之人士,亦因窺伺何氏之美色已久,苦無機會下手,正想趁機一舉數得。因為何氏之母,信奉《天上聖母》虔誠,每求兒女平安。此日,何氏被母親喚去拜聖母而受到聖母加持,忽然跌了一個跤而受傷昏迷,乃送進醫院觀察。而校外人士因從未見過何氏的同學,雖然在約定的地點等待,就是等不到何氏,不久這些人被一群青少年強押上車,隨後被毒打,以致重傷及不治。
原來是這群青少年先前與人結怨,乃約定地點與時間打群架,而這些校外人士,眾人員剛好在約定中人數,而先前帶頭的又未出現,乃找這些人出氣。何氏如果依約前往,若不是被這些人校外人士侵害,則便淪為這群青少年的手下亡魂。
是故,修子應該待人以誠,處事光明,遠離劣友,廣結善緣,自然可以避禍矣!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二日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
《太上感應篇》云:「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就是不要批評別人的缺點,不要揭露他人的短處,更不要與人爭長論短,故意炫耀自己的長處。
自古以來,皆有因談論他人缺點、短處而招致殺身之禍者,最輕也有因此失去工作機會,乃至本身身敗名裂者大有人在。古今常有因四處讚頌自己優點長處之人,就怕沒人知道一樣,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自己有多麼行,但真正將任務交代下來,才感覺能力不夠,導致壓力重重,痛苦莫名;甚至於工作經驗不足,事情根本不能達成,無端讓本身名譽在自己手中喪失掉,實在是不智之舉。
俗云:「莫揭瘡疤」,何以故?別人的隱私,別人的過去,總是不願他人不斷提起,因為這些過去發生之事情,通常帶有痛苦回憶及憤怒。是以,刻意揭開別人不為人知的秘密,令他人身心再受一次傷痛,真是有違道德;並且一個人雖然平時短處多,誰能保證將來自己不會有需要他人幫助的地方!
許多眾生喜歡比較,但並非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拿來比較的,能夠比較的,乃是自己今天有無比昨天更增長了哪些能力、智慧?即使自己有比較超越優勝於別人的能力,也不必大肆宣揚,因為「樹大招風」。一個愈是不斷對別人誇耀自己能力有多強、多棒的人,久了將會讓別人麻木,不喜歡與自己接近;若是因為自己一直在誇耀自己,讓有心人感覺到不舒服而欲考驗一番,但本身卻無法達到預期理想,終將名譽掃地,無地自容。
若能不斷的默默耕耘,點滴學習成長,則本身各種能力必將日漸增旺。雖然不刻意去宣傳,卻能因為各種事物完成的效率品質奇佳,名氣便在不言中,經常被爭相讚頌,使自己工作也好,事業也好,一直延長其週期生命,而福報因緣亦從此日漸增長。因為擁有真實能力,便不怕任何考驗,工作事業的災劫風波逐漸平息,自然禍消福增。
自古以來,「智者不多言」,因為有智慧的人先行考慮或思索,加以判斷,然後再予以發表意見或建言。然而無知之輩,卻喜歡高談闊論,不斷表示意見或談論自己有多棒,會了哪些?但只要有人出面討教,卻也只能耍耍嘴皮子,根本所做的事浮不上檯面,多丟臉!另外,喜歡將別人指為下品的人,往往會自身招禍,譬如:過去的琉璃王因為被釋迦族指為低下之種族,日久終忍不住氣,三度欲滅釋迦族,雖然被世尊擋了三次,但也抵擋不住這種「彰人短」的惡業,更為釋迦族招來一場殺戮之災禍。
是以故,世人立身於世,言語謹慎,「不彰人短,不炫己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九日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
《太上感應篇》云:「遏惡揚善,推多取少。」眾生皆不願自己之過往醜事及不名譽事遭人四處張揚,尤其是有心修改過去之習氣、毛病者,更不願聽聞有人揭其瘡疤,將使之無地自容,更顯無奈。
有仁德之人,一旦通曉世人有些過失之行為,秉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之責任,乃能遏止其過去缺失與不名譽諸事,反而讚賞傳頌此人優良事蹟與良好之表現,以往之疏失則絕口不提。子曰︰「孰能無過,有過能改,善莫大焉。」對於一個真心悔過的人,從此見到其善良的地方,讓人人皆有機會「去惡從善」,每當自己為他人造作過各種協助之事,而對方誠意欲贈予禮金或禮品作為回謝而推辭不下之情形,時乃當取其平實之禮,推還貴重之禮。
在十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沈某,喜好論人是非,適巧所認識的人當中,就有何氏欲舉行婚禮,但新郎倌是沈某的好友之一,婚禮當日見新娘乃是過去在花街柳巷而讓自己買春過的一位煙花女郎,事後乃將新娘子曾經賣過春的事告訴好友,使得好友心裡難過,一連數日藉酒澆愁。經家人興問之下,事乃揭開;而男方父母認為被女方瞞騙,乃向親家興師問罪,但親家的過去生活貧困,端靠女兒供給生活所需,也是無奈之至。後來,此段婚姻破滅,而何氏為此哭了數日,乃心想:「過去你用錢財,玩弄我的身體,現在我從良了,你卻破壞我的婚姻幸福。」於是跟蹤沈某,行經僻處,將之連刺數刀,可憐沈某到死都不知自己的死,究竟是何人所為?
在八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林某,從事家庭五金的生意。有一日途經一處公園,見一位中年人賴某,車子突然拋錨,而賴某又有重要會議要開,林某義不容辭的,先協助賴某將車子交給維修廠之後,又載賴某前往開會地點,讓賴某能準時開會,並約定好時間接賴某到維修廠開回車子。事後,林某漸忘此事,但賴某有一日,卻提著一箱謝禮及一份水果,前往林某做生意的五金行。二人聊了一會兒,賴某拿出謝金及水果,說明這是欲報答林某及時載他開會,方能順利取得一筆為數不小的訂單;而林某堅持「無功不受祿」,在一來一往之間,林某最後決定接受賴某的謝意,乃收下水果,並請賴某將謝金帶回。賴某見林某心意堅決,也不多勉強,從此經常往林某的五金行跑,公司從此只要有必要用到各種五金用品,亦讓各部門負責人前往林某的五金行選購。在林某的長子兵役結束後,待業期間,受賴某之邀請,到所負責的公司工作,也因林家公子工作認真,學習勤快,又懂團隊合作,深得人緣,未久亦升任主管之職。
是故,眾生處事之間,謹言慎行,寬於待人,而且更應「遏惡揚善‧推多取少」也。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十六日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
人生在世,最常遭遇二件事,乃是「受辱」與「受寵」。受辱者不必急於反抗,受寵者不必太早高興,因為有時本身的受辱是一種圈套,別人事先設計好準備讓我人被刺激,而心中產生怨怒,最後可能失去理智而造成暴力,此時正中下懷,讓我人百口莫辯。
至於受到寵愛有二種結果:一種是真受器重,此時該思維現時身份地位,一切言行舉止都恐怕做出絲毫有違反當下身份應有之行為,故承受各種器重,該更加戰戰兢兢,才能勝任所負責之使命。另有一種寵愛乃是已經有一系列之陷阱,正等著我人一步一步的進入。
在九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黃某人,在一家私人企業上班,企業主對於黃某特別喜愛與關照,並且在事業的規劃上,常接受黃某之建議,著實也讓企業增進不少利潤。但有少部份不能認同黃某之能力與其作風者,乃不間斷的流傳出黃某的負面謠言,而一些有心人則偶爾就在有意無意之間,向企業主提起黃某的各種不利言語,當然企業主並不在意這些不實謠言,但卻也將之放在心裡,未曾對任何人透露。但這些同事卻經常利用企業主不在之機會,對黃某做出各種欺凌及辱言謾罵,多次黃某真想發飆,但都壓抑了下來,最後終於忍不住氣,開始回罵同事,並且用手輕微推一下,如此便就落入同事先佈下的陷阱,被推的同事順勢跌倒於樓梯,苦肉計成功。因為有心人安排企業主,正好在此時經過,無意中巡視而觀看到此事,但企業主犯了視障,以此之眼見為憑,不聽黃某辯解;從此認定黃某真如小人們所言,平時都仗勢欺人而予以開除。可憐的黃某,忍受了許多的欺辱,卻無法忍受最後一口氣,讓自己跌入小人們的陷阱中,實在是功虧一匱。
在三年前,於台北地區,乃有林某及華某於某工廠上班,由於非常有老闆的緣,林某經常受到老闆多次的招待、邀宴或招待出國,華某則認為「無功不受祿」,乃會提出各種理由而予以婉拒。林某認為老闆真的對他很好,從此賣力的為老闆工作;華某因為行事比較低調,至於林某則經常被同事們看到與老闆一起進出及談笑,後來華某及林某因為工作積極並且業績皆能保持優等狀態,於是分別職務升遷。但同事們一概認定林某一定是靠老闆的這層關係才能有升遷的機會,不然大家都工作那麼多年了,怎麼可能連一個剛進入的新手都比不上,不但基層員工如此想著,就連高層的幹部也是如此認為,新手給的每一個建議,老闆都言聽計從,這些老幹部合作了幾十年,陳述的意見卻經常受到擱置,心裡非常的不是滋味;於是便輪流的給林某難堪,甚至挖坑讓林某跳,再來個不認帳,使得林某裡外不是人。至於華某避免直接的接受老闆的種種禮遇,又能與同事間處得好,步步踏實的態度,深深受到各層幹部的喜愛,也就無往不利了。
是故,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君子之交淡如水,也就是行菩薩道了。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
《太上感應篇》云:「苟或非義而動,背理而行。」大眾時常在日常諸行為上,帶有不合義理以及有違背道理之事。
以「非義而動」而言,通常有人喜歡擅自拿取別人的物品來使用,在尚未經過他人同意,甚至連拿取別人的物品,也未曾留下任何紙條交待取借何物?何時能歸還?往往又因為所拿取的物品,並不是高貴物品,而使用到哪,便放置到哪,用完物品根本不知道要物歸原位,當別人正需要使用該物品時,反而找不到,而自己卻又忘記當初將物品放置在何處?真是不義於人,並且造成別人的不便利。
有些夫妻在發生口角時,失去理智,總是喜歡說一句話:「打呀!不打是孬種!」聽得一方當然耐不住性子,自然就打下去,或摑掌,或踹腳,或揍拳,而被打的一方,等到受不了,便到醫院檢查驗傷,並提出家暴之告訴,向警察申請保護令。然而在其它國家,一旦家暴訴諸法律,法院將以事實而予以裁定,因提告者當時有說:「打呀!不打是孬種!」因此,乃判定打人的一方,完全是依照被打者的意願行事,並無不當打人行為;但在海島地區的國家,甚至是東方國家,只要先打人就是錯。是以,激怒別人的言語,也是一種陷人於不義的行為,而喜歡陷人於不義的人,將要有災難來臨的,因為不知道哪一天,自己將會因為一句挑釁的話而被別人活活打死或者打成殘障,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事。
就以「背理而行」來說,明明不當超車,並且急速穿插在兩車之間,實在有違背道理與真理,並且又是酒後開車撞到人,本身已經是錯誤的,卻還硬辯說是對方的錯;有時承辦人員又昧於道義,或者想早些結案,反而致使有道理的一方吃悶虧,實在是違背正理甚深。
在十五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陳某,時常冒用朋友廖某的名義,在外頭花天酒地,四處騙取女子的感情。某日,廖某的家來了一些被陳某欺騙感情的女子,硬是要找廖某,但廖某的家人從未見過這些女子,感到莫明奇妙,而廖某本身更是一頭霧水;然而這些女子見了廖某,也不認識,只是在家裡要找廖某人;經過眾人說明原由,並且經過廖某及家人說明自己身份之後,大夥才弄明白原來是被騙了。
此時,廖某找出陳某的照片,讓眾女子指認,原來自己的名義乃長期被朋友給冒用了,後來廖某及家人與這些被陳某所欺騙的女子,共同聯合起來將陳某揪出來,使得陳某無話可說,並且同意賠償相關人等的名譽損失;如此一來,陳某不但失去一名好友,自己亦被這些情人們毒打幾乎成殘,真是何苦來哉!
在五年前,於宜蘭地區,乃有黃氏,平時喜歡在外胡搞男女關係,卻又故做清純,很不得丈夫的緣,前後生了三名子女。某日,黃氏在外與男人瞎搞,恰巧被丈夫於無意間撞見,乃不動聲色;黃氏回到家中,丈夫問黃氏去了哪?而黃氏還瞎說逛百貨公司,這會兒惹惱了丈夫,乃私下做鑑定,才發現原來這三名子女,皆非自己所有,並且基因各不相同,於是請來岳家的人,將黃氏帶回娘家,並將三名父不詳的子女一起帶回,更將黃氏於婚前陪嫁的一棟房子,要求抵做精神賠償。
是故,奉勸眾生行事當遵守義理,更當奉守常理,在道德真理之生活下,處處才有保障;是故,遵守「義」與「理〈禮〉」,乃是大道之運行而身心清淨之樂土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月七日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
《太上感應篇》云:「以惡為能,忍做殘害。」一樣米養百種人,有人善良,有人惡劣。一個無明之人,其言行舉止總是非常的惡劣,不但令人討厭,也令家人不悅。
有一部份的人,總是將惡劣的行為當成是自己的能力,更將惡毒的手段看成是自己傲人的專長,何者為惡?就好比秦始皇在位的每一天,沒有一個地方的官員與百姓不是充滿痛苦的,所到之處稍有風吹草動,便是屠城數里;無端被殺害的百姓,能有不累積怨戾者乎?而各地正義之士,焉能有不群起憤慨者乎?因此,最後秦始皇仍得受到宦官弄權,並且不能壽終正寢。
既然行惡能障正道,則當遠離惡劣行為,並且不讓惡毒之言語,從自己的口中說出來。於是,常令自身學習〈真、善、美〉之一切事物,讓自己保持在「善」與「正」的薰陶裡。凡遇他人之面無笑容,當深思:吾莫跟這個人一樣,笑顏不展,這樣必將令吾之人際關係敗壞。凡見到有人動不動便暴躁起來,甚至口出穢語,當深思:吾不能像這個人一樣,如此惡語待人,則將損人身心,更敗壞口德。從此每見有人,或對自己,或對他人,處處猜疑,乃至時時生妒,則當思此人實是可憐,無明障深,三毒染重,心不能輕安,身不得自在。可悲!可嘆!
在十八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黃某,在某科技公司上班,由於工作認真且積極進取,自然深深獲得老闆的器重,卻同時也受到其他主管的猜忌。黃某明知如此,卻也不見怪,並且每當公司有重大決策時,乃提議讓某些主管參與,但這些主管總有不領情的;而黃某見因為自己使得這些主管猜忌深重,實為自己所造成,後來決意辭去工作,以保主管們以往所受到的尊榮與工作認真的態度。事情只有公司少數較好之同事知情,而黃某秉以認真態度,到了其他公司,仍然備受器重。後來,間接得知黃某辭職原由的主管們,亦對黃某生起肅敬之心。
凡遇到行惡則戒之,深怕自己亦將在無意中有所惡行,故常令自身親近善知識,使得身心靈皆處於善良與柔和之中,去付出與弘揚正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月廿一日
第八章 陰賊良善‧暗侮君親
《太上感應篇》云:「陰賊良善,暗侮君親。」自古以來,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在這個廣大的生活圈裡面,有少數人專門喜好耍弄心機,並且使盡各種手段,就是要打垮忠厚的人家。因為忠厚人較為容易對付,因為世間人總是認為忠厚人比較不容易與人抗爭,於是一些小人便特別喜好針對忠厚之人進行欺侮,甚至於耍陰招以及使壞,目的在於使自己能稱霸地方或團體,並且從中發洩自己積久未洩的情緒,只要找到能發洩之對象,便緊緊咬住不放。因此自身造作之各種惡劣、狠毒諸行為,甚至經常將自己的疏忽,嫁禍給無力抗辯的老實人。
有些掌理百戶、千戶甚至萬戶之長的人物,高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高級官員,經常在權力爭鬥間,用盡各種瞞天過海之手段,欺瞞元首,進而欺侮下級官員,從中無理的索取利益,乃至常藉宴會名義或聯誼之藉口,實際上在了解有多少人對自己有異議,又有多少人對自己並不是十分的支持,倘若尚在用人之際,則刻意不動聲色,在眾人利用價值已接近尾端時,乃耍些小手段或使些藉口,來讓眾異議份子替自己背負種種罪業,當自己的代罪羔羊,並且是讓對方無話可說的種種過去事,來讓眾人背負自己的罪行,以使自己如釋重負一般,自己則因此自在輕安,甚至時常在外假傳聖旨,從中損及元首之名譽,從中造福於平民百姓及商賈中人以圖利。
古有名訓:「紙終包不住火」,一個喜歡欺瞞元首之人,有朝一日,事跡敗露,必遭受到元首處以極刑的懲處。一個喜歡耍弄下屬的人,有朝一日,下屬們忍無可忍的時候,必定群起制衡,並且是抱著同歸於盡的態度而制衡時,將會自招莫大之禍患。而一個喜歡愚弄百姓的人,終有一日,將會因自己的所作所為,迫使老百姓群起反抗,即所謂:「***」。
因此,「仕途」欲求無災、無難,而能一路平順穩當,首先對於元首理當敬重,對於國家大小事件,必須盡忠職守,善守本份,並且多體恤下屬,勤於關懷百姓;能得如此,自然可以官途平坦無波浪,更受下屬之敬重,而能使上級器重,不但性命能獲得壽終正寢,甚至於能因此而增壽添元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月廿八日
第九章 慢其先生‧叛其所事
《太上感應篇》云:「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華夏民族,「先生」一詞,可以說是老師,也可以說是先進、前輩,或者對於有德的人,如:聖者、賢哲,皆可稱之為「先生」。
無論是道德,無論是修養,甚至於知識,見聞廣闊和智慧高超,深不可測的先生們,對於其所交代下來之一切為人處事,應盡之義務與權利,若是不能全心受持,盡其一生而終不退惰,則無法服侍於先生們。子曰:「有酒食,先生饌」及「有事,弟子服其勞」,正是說明後輩者對於前輩者之敬重,發於內心想要學習並效法〈先生〉成功之法則,並不是僅沉淪於享受,而不肯學習勤奮精神。
昔時之聖賢者,對於日常勞務,亦即工作,非常的盡心盡力務實,並且認真的在工作中,努力學習成長,更注重養生之道,絕不讓自己違背古德之教示,因此聖賢們皆依循「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之大自然法則。是故,聖賢們通常智慧能夠高於其他學者,因為腦力充滿十足之營養與氧氣,當然腦力更活躍,對於思考、領悟、解析之能力則強旺,通神故不難。
末法眾生,因為照明設備方便,因此不斷違背先生們所傳延下來的固有真道,更使自身陷入各種水深火熱之荼毒當中,有者因為熬夜促使身體各部位機能,提早老化,甚至敗壞,而仍不肯自我覺醒者大有人在。昔時之人,並非不知開發荒地及徹夜營商等事,而是古人皆能適可而止,不過度使地方繁榮,更不過度的使土地減少林木的遮蔭,因為都能考慮到大自然界之萬物彼此生養問題,因此不過度使土地開發。但末法眾生卻不斷促使地方繁榮,此繁榮所帶來的更嚴重問題,諸如:空氣污染、水源污染、人心污染,卻是永遠也無法再挽回之敗壞;繁榮本是好事,但末法眾生卻使繁榮成為本身達成貪婪目的之藉口,實際上並不是真的想要造福人群才想要繁榮地方的。
末法時期,各行各業「沽名釣譽」,各宗各脈亦貪「名聞利養」,事件層出不窮,此皆違背先生們之囑咐,將有大禍臨頭;而能自制者,雖然只能圖個平凡、平淡的人生,這便是古德們積極傳授之性理心法,此亙古不變之真理,唯有用心者,方能領會落實也。
昔時聖賢者皆能揚名於千秋而不被忘記,並非彼等刻意所為,而是聖賢者有處理事務之智慧,有時盡一分力可做七分的事,端憑善用智慧行事。如今眾生每做一件事,常盡七分力才能完成一分事,此乃未能善用智慧處理事務的結果。是故,願能效法聖賢之腳步予以邁進,才能消災獲福以增一切壽祿,使之福祿壽皆能綿延不絕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四日
第十章 誑諸無識‧謗諸同學
《太上感應篇》云:「誑諸無識,謗諸同學。」「誑」乃是欺誑或詐、騙、瞞之意,「謗」則是誹謗之意。
在過去農業社會,普遍的民眾是完全目不識丁,因此常有房屋、土地買賣之轉移或過繼,完全不能自理,得仰賴一些知識份子代理,亦即所謂:「代書」。但就是因為大多數人不識字,而必須事事求人的,也是因為本身不識文字,便經常有文件內容與筆者所口述內容全然不一,卻因本身之不懂,便將之簽字蓋章,從此將土地平白無故的送人了。乃至高價土地因簽字而必須賤價賣給代筆者,就因為白紙黑字並且是自己簽名,而百口莫辯,通常縣官在審案時,事先知悉是一項詐騙的案件,事先已被金錢收買而打理好一切了,於審問時僅簡單詢問受害者,是否為自己簽名蓋章?被害者只要回答是自己簽字,則縣官便立即判定土地等文件生效,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上訴,這便是從前知識份子欺誑文盲者之惡劣行為。
現代人由於知識教育水準普遍上升,因此開始展開「智慧型欺誑」,有許多人為了要爭奪財產,表面上讓眾人感覺很有誠意在處理家族事業,並且沒看出任何心機所在。但偏偏此類人非常誠心懇切,卻暗地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裡巧設暗樁,不但讓自己所設下之苦肉計,經常在擁有實權者面前表露無遺,而使詭計順利得逞。更聰明的是能激起眼中釘於長輩、長官、老闆出現的當時產生反彈,被長輩、長官、老闆給撞見,但這全在自身計劃中,使勁的陷害欺誑而明爭暗鬥之惡劣行為。甚至於有一些人對於比自己有能力、有創意之同學、同事、同修,有所不滿,因為這些人才盡奪自己風采,於是對同學、同事、同修展開一連串的誹謗攻擊,乃至造謠滋事;使得這些同學、同事、同修在眾人面前成為莫明其妙之劣等人物,被眾人指指點點,仍不知其所以然,而感到無奈及憤慨。
凡是曾經心懷不軌而處處打壓陷害同學、同事、同修者,能從此痛改前非,能回過頭來對同學、同事、同修予以扶持、關懷、協助,使之有能力者各盡其能力,有才德者各施展其才德而利眾;如此一來,災必消而難必滿,壽元自然能夠圓滿於一切當中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十一章 虛誣詐偽‧攻訐宗親
《太上感應篇》云:「虛誣詐偽,攻訐宗親。」
俗世之中,乃有很多眾生為了爭奪祖產,而導致宗親與手足之間,彼此反目成仇,不能和睦;甚至有伯叔輩爭奪姪子輩應有之財產,亦有姪輩爭奪伯叔輩所留下之遺產,以致伯叔輩之子女無法順利承繼應有之家庭產業,甚至於乃有女兒爭奪娘家之財物等輩。
原本同宗之親,理當感情融洽,和睦相處,彼此互相扶持照應。無奈是紅塵俗世,眾生彼此間的許多爭鬥,往往都發生在宗親手足之間,令人不禁感慨!甚至有些人為了能順利獲得宗親長輩們的信任,更為了減少與自己分配財產的手足名額,乃不斷在宗親長輩們面前獻殷勤,裝出自己因為很有才華,導致於被其他宗親打壓的各種錯誤觀感,使得這些被自己所誣陷的宗親,還以為是自己的不當才受到長輩們的不信任,根本從未懷疑過是被人給設計了。
在十年前,於太平地區,乃有林氏,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一妹,原本父親辛苦積蓄,方才買下一塊土地,而建造了一間房子;不料林父早喪,而林氏早已嫁做人婦,家中乃僅是胞妹居住。從父喪開始,伯叔便一直急欲獲取林父所遺留下來之土地房舍,理由是不想讓林家土地產權流落到外人手中,以保持祖宗產業的完整性做藉口,希望林氏姐妹能放棄自家之土地房舍。幾經各家協調過後,伯叔們才同意繼續讓其未出嫁的妹妹繼續留住,直至出嫁為止,便要將林父的遺產收回。
查林氏之伯叔們,乃並非真的是有心想要保存祖宗家業,乃只是自己家的人口多,想無償的併吞林父遺產,欲藉此多得一些財富罷了。至於林氏生性善良,亦不願與宗親們爭奪那些土地房舍,雖然想著此乃父親辛苦所得,心雖不甘,但是考慮到上頭還有祖母,亦在觀念意識上都認為,女兒家一旦嫁出門,便該與娘家斷止一切關係,無權分配娘家財物,林氏也很無奈的,因為土地房舍乃是父親手中所賺取而來的,並非祖上遺產的分配所得,但又考慮到祖母亦非常的庇護伯叔們,只能要求眾人讓妹妹居住到將來有個依靠為止。雖然現實法律可以讓林氏姐妹爭個公道,但林氏考慮到一旦訴諸法律,不免要受到祖母的責難,與宗親們傷到和氣,將會使關係搞得更惡劣;為了不破壞與宗親們之間的良好關係與和諧,乃包容並接受。若是換成比較偏激的個性者,那些說要爭產的伯叔們,恐怕早成喪家之犬,災難頻頻,厄耗不斷,短命之運尚且有之。
是以故,深願宗親之間,該彼此互相尊敬、關懷以及協助,才能減災減劫而增福添壽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十二章 剛強不仁‧狠戾自用
《太上感應篇》云:「剛強不仁,狠戾自用。」佛云:「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調難伏。」芸芸眾生,每個人皆有其不同性情與脾氣,有些人性情溫馴,有些人則個性剛愎自用,有些人則無主見,有些人喜歡斷章取義。
自古以來,剛烈之人,常是忠臣、孝子、聖賢之人。另外,有很多人是本身頑劣不堪,並且剛強不馭,更有些人乃是剛愎自用,凡事總是自以為是,從來不肯接受別人所給予之建言,使得所行所為時常是傷人害己,依舊不以為意。就好比進行工程建設總是習慣性的偷工減料,甚至於不願按部就班的逐步建設,於是材料品質以及工程安全便不能顧及;為了儘快完工而任意的【濫竽充數】,就連工程進度也都急著趕完,因為早些趕完工,以便繼續進行下一個工程而獲利比較多。但因本來工程已是偷工減料,品質堪慮,又為了快速趕工而隨便把工程做完,便急著交出完成之工程使相關部門盡快驗收;但是工程的毛病總是不斷的發生,諸如:路面凹凸不平、起伏不定,若是幅度不大,尚不至於路人產生危險,偏偏路面此起彼落的,有如大小山丘接續不斷,瞬間如同登上小山又剎那跌落小水溝一般的路面,造成眾人交通上的危險,也讓許多駕駛人的交通工具,經常性的磨損,而加速其交通工具的使用壽命提早結束,人身的安全及性命則更加的堪憂。雖然惡劣的一時獲取龐大利益,但也同時在無形中削去福德甚深,而偷工減料情況若是不儘速改善,則損福便愈積愈多。
眾生之剛強,端看國中至高中時期,這時期的青少年人總是喜愛打架鬧事,對同學恐嚇勒索,不斷欺壓善良同學,殊不知在惡劣行為的進行中,逐條的被日夜遊神給記錄,進而削減福德。若是欺凌及威脅同學,而這些同學認識的親友當中,若有喜好打抱不平者,有以暴制暴傾向者,自己容易碰到虎獅狼豹者而惹禍上身;有時連自身性命,都在自己的頑劣不屑下,難免突逢死神的催調。
時下許多眾生,總是喜歡逞強鬥狠,誰也不讓誰,一聲喇叭及閃個眼瞄到,便逞刀兵之利,而傷人奪命;這樣的一個人,有朝一日若惹上了老虎般的地方大老,自己恐怕得受粉身碎骨之災禍,乃至身似蜂窩的苦惱,屆時就怕想後悔也來不及了。縱使一時躲過了人間惡人之刑求,就算順利避開陽間法律的懲罰,仍須在生生世世當中,投生在惡軍國度及惡官轄域,飽受各種災難加身,並且隨時都有厄難臨身的機會;縱使想逃離此ㄧ國度也都沒機會逃跑,隨時都將有災劫加身,短命之禍亦隨時都可能發生。
凡是本身性情不能柔和,時常喜歡逞血氣之勇者,乃至言無好言,身行未知步入善途者,當儘早修身立德,行造種種善事,造作種種福德,從中逐漸消減自身災愆,令禍厄遠離,則福壽必能圓滿,聖凡永沐於法華之中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廿五日
第十三章 是非不當‧向背乖宜
《太上感應篇》云:「是非不當,向背乖宜。」娑婆眾生,時常行造顛倒是非諸事,並且經常造作背逆而不道德之事端出來,尚且還沾沾自喜,絲毫不覺恥辱;許多人通常喜好依從自我感覺而行走其認為高尚之世界潮流,但其中深藏諸多是是非非,而眾生卻更偏好似是而非的各種事物,甚至引以為樂。
在十五年前,於高雄地區,乃有林姓商人,因為本身經營之事業,時常要進口不少原料及出口許多產品,但公司財務狀況卻是差堪維持平時的支薪而已,乃無多大餘力去支付原物料貨款,除了公司各種軟硬體設備,已在銀行分期付款當中,尚且不斷對親友調借貸款,也累積了不少債務。其中原因,並非林某經營的事業沒賺錢,而是林某在外,包有二奶,每個月的花費自然要大了;而且林某也在計劃找機會移往國外居住,一切都在暗中秘密進行中,當然林某在國外早有置產,國內的公司方面運作照常,而只要一遇到親友向林某提及何時可以還款時,林某乃施盡各種藉口來搪塞打發親友,若不是說原物料漲價成本高而利潤低,又得準備支付薪資,要不然員工一個一個跑了,公司就要面臨倒閉了。親友們想一想也對,公司若倒了,債款反而拿不回來,就一次一次的不了了之。
有時則以銀行調息為藉口,亦曾經自己放火將不良品、報廢品燒掉,卻揚稱有不少成品、半成品及原物料被燒掉,導致無法正常出貨,而且損失慘重;如此的說法,更令親友們感到同情而延緩催討債務。事實上,林某並未好好的經營公司,改善財務,反而對員工說:「你們看!那些人經常來索取債款,請大家體諒公司的狀況,如今只能每位少發三成薪資,而高層主管則少發一半薪資,先讓公司度過短暫的催債危機。」眾員工及主管想一想,也對,這段時間大家撐一下就過去了,如果公司因為財務問題而倒閉,自己也會失去工作,但這樣的話題,乃重覆了三年之久。
某日,從上到下翻遍了,也找不到老闆的蹤影,連其家人也都說一大早就出門去公司了,從此沒人再見過林某的人了。如此一來,林某之是非扭曲,讓親友誤認為,公司是受到員工不能共體時艱,才導致公司倒閉的;而眾員工們也一致誤認為,這些親友團不斷索取公司的債務,才讓公司倒閉的,二方人馬互起心結,互怨對方,遲遲不能釋懷。
在二十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陳氏,本是小康家庭之千金,因為父母希望陳氏能對於物質欲望減到最低,乃不斷用分配式的給予陳氏各種物質需要,連首飾都是經過父母挑選過的,重量也沒多重;然而好景不常,正當陳氏處於叛逆期,在家表現得很乖巧,但在外則受到有錢公子哥的利誘,不但出賣肉體以換取物質上的滿足,更讓有心人以不願再繼續與其發生關係,迫使陳氏乖乖淪為毒販、做毒蟲,更做有心人的***隸。
凡是曾經心懷不軌而處處打壓陷害同學、同事、同修者,能從此痛改前非,能回過頭來對同學、同事、同修予以扶持、關懷、協助,使之有能力者各盡其能力,有才德者各施展其才德而利眾;如此一來,災必消而難必滿,壽元自然能夠圓滿於一切當中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十一章 虛誣詐偽‧攻訐宗親
《太上感應篇》云:「虛誣詐偽,攻訐宗親。」
俗世之中,乃有很多眾生為了爭奪祖產,而導致宗親與手足之間,彼此反目成仇,不能和睦;甚至有伯叔輩爭奪姪子輩應有之財產,亦有姪輩爭奪伯叔輩所留下之遺產,以致伯叔輩之子女無法順利承繼應有之家庭產業,甚至於乃有女兒爭奪娘家之財物等輩。
原本同宗之親,理當感情融洽,和睦相處,彼此互相扶持照應。無奈是紅塵俗世,眾生彼此間的許多爭鬥,往往都發生在宗親手足之間,令人不禁感慨!甚至有些人為了能順利獲得宗親長輩們的信任,更為了減少與自己分配財產的手足名額,乃不斷在宗親長輩們面前獻殷勤,裝出自己因為很有才華,導致於被其他宗親打壓的各種錯誤觀感,使得這些被自己所誣陷的宗親,還以為是自己的不當才受到長輩們的不信任,根本從未懷疑過是被人給設計了。
在十年前,於太平地區,乃有林氏,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一妹,原本父親辛苦積蓄,方才買下一塊土地,而建造了一間房子;不料林父早喪,而林氏早已嫁做人婦,家中乃僅是胞妹居住。從父喪開始,伯叔便一直急欲獲取林父所遺留下來之土地房舍,理由是不想讓林家土地產權流落到外人手中,以保持祖宗產業的完整性做藉口,希望林氏姐妹能放棄自家之土地房舍。幾經各家協調過後,伯叔們才同意繼續讓其未出嫁的妹妹繼續留住,直至出嫁為止,便要將林父的遺產收回。
查林氏之伯叔們,乃並非真的是有心想要保存祖宗家業,乃只是自己家的人口多,想無償的併吞林父遺產,欲藉此多得一些財富罷了。至於林氏生性善良,亦不願與宗親們爭奪那些土地房舍,雖然想著此乃父親辛苦所得,心雖不甘,但是考慮到上頭還有祖母,亦在觀念意識上都認為,女兒家一旦嫁出門,便該與娘家斷止一切關係,無權分配娘家財物,林氏也很無奈的,因為土地房舍乃是父親手中所賺取而來的,並非祖上遺產的分配所得,但又考慮到祖母亦非常的庇護伯叔們,只能要求眾人讓妹妹居住到將來有個依靠為止。雖然現實法律可以讓林氏姐妹爭個公道,但林氏考慮到一旦訴諸法律,不免要受到祖母的責難,與宗親們傷到和氣,將會使關係搞得更惡劣;為了不破壞與宗親們之間的良好關係與和諧,乃包容並接受。若是換成比較偏激的個性者,那些說要爭產的伯叔們,恐怕早成喪家之犬,災難頻頻,厄耗不斷,短命之運尚且有之。
是以故,深願宗親之間,該彼此互相尊敬、關懷以及協助,才能減災減劫而增福添壽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十二章 剛強不仁‧狠戾自用
《太上感應篇》云:「剛強不仁,狠戾自用。」佛云:「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調難伏。」芸芸眾生,每個人皆有其不同性情與脾氣,有些人性情溫馴,有些人則個性剛愎自用,有些人則無主見,有些人喜歡斷章取義。
自古以來,剛烈之人,常是忠臣、孝子、聖賢之人。另外,有很多人是本身頑劣不堪,並且剛強不馭,更有些人乃是剛愎自用,凡事總是自以為是,從來不肯接受別人所給予之建言,使得所行所為時常是傷人害己,依舊不以為意。就好比進行工程建設總是習慣性的偷工減料,甚至於不願按部就班的逐步建設,於是材料品質以及工程安全便不能顧及;為了儘快完工而任意的【濫竽充數】,就連工程進度也都急著趕完,因為早些趕完工,以便繼續進行下一個工程而獲利比較多。但因本來工程已是偷工減料,品質堪慮,又為了快速趕工而隨便把工程做完,便急著交出完成之工程使相關部門盡快驗收;但是工程的毛病總是不斷的發生,諸如:路面凹凸不平、起伏不定,若是幅度不大,尚不至於路人產生危險,偏偏路面此起彼落的,有如大小山丘接續不斷,瞬間如同登上小山又剎那跌落小水溝一般的路面,造成眾人交通上的危險,也讓許多駕駛人的交通工具,經常性的磨損,而加速其交通工具的使用壽命提早結束,人身的安全及性命則更加的堪憂。雖然惡劣的一時獲取龐大利益,但也同時在無形中削去福德甚深,而偷工減料情況若是不儘速改善,則損福便愈積愈多。
眾生之剛強,端看國中至高中時期,這時期的青少年人總是喜愛打架鬧事,對同學恐嚇勒索,不斷欺壓善良同學,殊不知在惡劣行為的進行中,逐條的被日夜遊神給記錄,進而削減福德。若是欺凌及威脅同學,而這些同學認識的親友當中,若有喜好打抱不平者,有以暴制暴傾向者,自己容易碰到虎獅狼豹者而惹禍上身;有時連自身性命,都在自己的頑劣不屑下,難免突逢死神的催調。
時下許多眾生,總是喜歡逞強鬥狠,誰也不讓誰,一聲喇叭及閃個眼瞄到,便逞刀兵之利,而傷人奪命;這樣的一個人,有朝一日若惹上了老虎般的地方大老,自己恐怕得受粉身碎骨之災禍,乃至身似蜂窩的苦惱,屆時就怕想後悔也來不及了。縱使一時躲過了人間惡人之刑求,就算順利避開陽間法律的懲罰,仍須在生生世世當中,投生在惡軍國度及惡官轄域,飽受各種災難加身,並且隨時都有厄難臨身的機會;縱使想逃離此ㄧ國度也都沒機會逃跑,隨時都將有災劫加身,短命之禍亦隨時都可能發生。
凡是本身性情不能柔和,時常喜歡逞血氣之勇者,乃至言無好言,身行未知步入善途者,當儘早修身立德,行造種種善事,造作種種福德,從中逐漸消減自身災愆,令禍厄遠離,則福壽必能圓滿,聖凡永沐於法華之中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一月廿五日
第十三章 是非不當‧向背乖宜
《太上感應篇》云:「是非不當,向背乖宜。」娑婆眾生,時常行造顛倒是非諸事,並且經常造作背逆而不道德之事端出來,尚且還沾沾自喜,絲毫不覺恥辱;許多人通常喜好依從自我感覺而行走其認為高尚之世界潮流,但其中深藏諸多是是非非,而眾生卻更偏好似是而非的各種事物,甚至引以為樂。
在十五年前,於高雄地區,乃有林姓商人,因為本身經營之事業,時常要進口不少原料及出口許多產品,但公司財務狀況卻是差堪維持平時的支薪而已,乃無多大餘力去支付原物料貨款,除了公司各種軟硬體設備,已在銀行分期付款當中,尚且不斷對親友調借貸款,也累積了不少債務。其中原因,並非林某經營的事業沒賺錢,而是林某在外,包有二奶,每個月的花費自然要大了;而且林某也在計劃找機會移往國外居住,一切都在暗中秘密進行中,當然林某在國外早有置產,國內的公司方面運作照常,而只要一遇到親友向林某提及何時可以還款時,林某乃施盡各種藉口來搪塞打發親友,若不是說原物料漲價成本高而利潤低,又得準備支付薪資,要不然員工一個一個跑了,公司就要面臨倒閉了。親友們想一想也對,公司若倒了,債款反而拿不回來,就一次一次的不了了之。
有時則以銀行調息為藉口,亦曾經自己放火將不良品、報廢品燒掉,卻揚稱有不少成品、半成品及原物料被燒掉,導致無法正常出貨,而且損失慘重;如此的說法,更令親友們感到同情而延緩催討債務。事實上,林某並未好好的經營公司,改善財務,反而對員工說:「你們看!那些人經常來索取債款,請大家體諒公司的狀況,如今只能每位少發三成薪資,而高層主管則少發一半薪資,先讓公司度過短暫的催債危機。」眾員工及主管想一想,也對,這段時間大家撐一下就過去了,如果公司因為財務問題而倒閉,自己也會失去工作,但這樣的話題,乃重覆了三年之久。
某日,從上到下翻遍了,也找不到老闆的蹤影,連其家人也都說一大早就出門去公司了,從此沒人再見過林某的人了。如此一來,林某之是非扭曲,讓親友誤認為,公司是受到員工不能共體時艱,才導致公司倒閉的;而眾員工們也一致誤認為,這些親友團不斷索取公司的債務,才讓公司倒閉的,二方人馬互起心結,互怨對方,遲遲不能釋懷。
在二十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陳氏,本是小康家庭之千金,因為父母希望陳氏能對於物質欲望減到最低,乃不斷用分配式的給予陳氏各種物質需要,連首飾都是經過父母挑選過的,重量也沒多重;然而好景不常,正當陳氏處於叛逆期,在家表現得很乖巧,但在外則受到有錢公子哥的利誘,不但出賣肉體以換取物質上的滿足,更讓有心人以不願再繼續與其發生關係,迫使陳氏乖乖淪為毒販、做毒蟲,更做有心人的***隸。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甚願世間人,能夠明辨是非對錯,更希望眾生能夠清楚的了解:善與惡之區分,更能順依正德,自能消災、除厄,以添壽長命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
第十四章 虐下取功‧諂上希旨
《太上感應篇》云:「虐下取功,諂上希旨。」紅塵俗世許多角落裡,經常發生有下級部屬辛苦研發,方才造作出某種新式產品,而且非常實用,尤其使用上更方便不少,卻被身為主管的上司捷足先登,硬說是主管自己苦心研究出來的結晶,從中希望能獲得公司之肯定,能夠予以讚賞及分配利益。同樣之事情亦常發生在各種團體之間,有時幾位同袍出生入死的與匪徒斡旋,在得不到任何資源的協助下,最後在性命垂危中而獲得勝利,方才大破不法之匪徒,豈料自己拚命之成果卻落得徒勞無功,一切成果,反倒成為上司之升遷途徑;甚至應該是本組隊的成效,卻無緣受賞,反倒是便宜了其他組隊,有時想起來要是火氣上升了,還真會自家人火拚一場。
昔時,沙場名將薛仁貴,因為家境困頓,後來投入軍戎,從此邁入兵戎生涯,並且被分發到伙頭軍行列裡,依軍律規定,伙頭軍僅是負責伙食運送、煮食的工作,至於殺敵對陣永遠無機會,因此遲遲無法獲得出頭之日。無奈是軍營之中,人心險惡,眾將常有對陣不利情形,最後只得於眾軍中,徵求能克敵者,因而薛仁貴有機得以大顯身手,破敵致勝;但是卻常常有功無賞,所有戰功全都被主將張士貴給截取了,主將直接了當的對薛仁貴言道:「你的『貴』犯到我的『貴』。」並且主將對薛仁貴的各種戰績也隱暱不報,朝廷之賞賜當然全都交給主將。幸好薛仁貴乃是一名修養極深而有德行的人才,對於功勳根本不願多做計較而去浪費時間與氣力,何況全營裡受其感化而從軍者不乏武藝高強之輩,若是真要計較起來,以主將轄下的將軍,根本不是薛仁貴的對手。
在二十年前,於彰化地區,乃有某科技公司之基層幹部柯某,經過數月時間不眠不休之研發,才發展出新產品式樣,無意之間,卻被頂頭上司康某給捷足先登,並且以慶祝董事長生日為由,將這項研發新式樣做為生日獻禮,如此不但使得柯某失去工作上的表現機會,更讓董事長誤認為能有新式樣的成果確為康某所精心研發,因而對康某大為讚賞。
某日,柯某與朋友的聚會時,無意中提及此事,藉以發洩一下無奈的心情,而其朋友當中乃有不乏個性較為剛烈者,硬是非得要替柯某出口悶氣不可,乃找機會與康某相約討論一宗合作案,就在討論結束時,將康某給毒打一頓;可憐的康某無端被打,仍不明就理,一方面根本打不過對方,另一方面也不敢得罪對方,因為對方正巧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戶,並且也算是公司的股東之一。後來,因為這位人士的出面,不僅替柯某討回了應有之公道,並且公司亦主動將康某降級到基層幹部,不再予以重用。
願大眾「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切莫強佔他人勞心勞力所獲得之結晶成果,硬要坳說是為自己所有,以免到頭來誤人又害己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九日
第十五章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
《太上感應篇》云:「受恩不感,念怨不休。」末法眾生,常有接受他人之恩惠,卻未能思及感恩圖報,以為別人給予自己的種種好處是應該的,認為別人給予自己之恩德是正常的,心裡一直認為別人對自己的種種幫助是必要的。
但是往往這些以往對自己過度好待遇的人,只要有那麼一次不夠美好,或者只要有那麼一次對我人不夠圓融,我人便開始對這些恩人給予怨念,甚至懷恨在心,而且是永無止盡的怨言。當眾生在訴諸抱怨等事之時,從來未曾思惟別人對待我人不能善巧方便是正常的,無法認知別人對待我不能施予好處,本來就是應該的,畢竟我人未曾盡心對於別人有過任何的好處捨出,也未曾盡力施予恩惠德澤於別人哩!
在十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沈氏從事服務業工作,每月所得並不高,但工作性質非常的勞累辛苦。某日舉行同學會,沈氏遇到一位劉姓同學,因欣賞沈氏的工作精神及能力,乃積極引薦沈氏到表親所開的公司工作,於職位上不比一般人差,薪水也比以往高出許多,而工作性質更是較為輕鬆,但沈氏卻不曾感恩過這位劉姓同學替她介紹好工作的恩德。某日,劉姓同學在路上不慎掉落錢財且找不到,情緒已經有些低迷,又碰到感情上與情人產生口角,而心情紊亂。此時,沈氏約劉姓同學聚餐,並且有事請益,諸如:近期在公司的種種情形;劉氏正在低潮期,自然沒有太多好表情,只是沉悶的不斷對沈氏苦笑,當然沈氏從劉氏的表情中,感覺不到有任何愉悅的樣子,甚至連問她話也都很少回應,在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對劉氏開始產生抱怨,並且只要遇到有熟識的朋友、同事,都大肆宣揚劉氏的種種不是。然而這些對劉氏負面的話,聽在其他同學耳裡,很替劉氏感到不值,輾轉之間,負面話傳到劉氏耳中,劉氏倒也不以為意。
但同樣的話也經過輾轉之間傳播,一直傳到了公司高層們耳中,經過各管理階層的研究與探討,雖然大家都欣賞沈氏的才能,公司確實也需要這樣的人才,但一個不懂感恩圖報,甚至懷怨不止,而且好話不傳,壞話卻傳遍千里,破壞了原有之寧靜的一個人,如若繼續讓其留在公司,惟恐將來公司上下負面思想過多,負面話語過盛,屆時傷害公司祥和之氣象;因此,高層考慮後,乃將沈氏予以解職。從此之後,沈氏又開始回頭過辛苦的生活,而熟識的親朋好友當中,不再有人願意引薦沈氏到任何工作職場;是以,沈氏的無知,幸福就敗壞在「不知感恩」及「念怨不休」的心念之中。
在十三年前,於苗栗地區,乃有黃某,本是加油站的工讀生,只因為想應徵的工作,並沒有缺額,只好先從工讀生做起,就在半工半讀之間,其實早已是完成高等學業的一位人才。雖然從黃某工讀開始,一直到高等學業畢業,正式的職員都沒能碰到有缺額,但是黃某的工作精神,並不因此而打折,反而能更敬業,並且秉持服務精神每天快樂的工作著。因緣際會之下,某日有主管單位的主管,前往加油站巡視,這位主管發現黃某的敬業精神,乃主動徵詢黃某的意見,並且轉介紹到朋友所開設的飯店工作。
黃某雖然換了新工作,仍然秉持以往對工作的熱忱及敬業的精神,在進入飯店工作後,更是認真學習,並且常利用本部門工作之餘,也學習其它部門之工作;不僅如此,經常感懷過去之主管與同事們,只要飯店有任何新推出的活動及優惠方案,黃某一定第一個就想到當初的主管,有時還能寫信感恩及打電話問候,這樣感恩圖報的心量,真是令人欣慰。黃某在飯店,因為敬業的精神讓高層感動,感恩的心量更令高層欣慰,自然而然,黃某之升遷也就比任何人都來得快也高,黃某在飯店的人際關係自然也超好、超妙。
以上列舉兩件事例而論,每一個人,凡是想要在人生旅程中無災、無難,當知能感恩圖報,也唯有人人彼此感恩,社會才能穩定及進步,甚至於瀰漫祥和之氣,自然衍生四時、八節皆能「風調雨順、國泰民安」,而百姓富足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十六章 輕蔑天民‧擾亂國政
《太上感應篇》云:「輕蔑天民,擾亂國政。」遠古時代的制度裡,有許多充斥著迷愚玩弄世人的把戲,一些有心人士利用人們愚昧無知以及對宗教信仰的盲目,從中操弄宗教而戲耍人民,不但玩弄人民對天地的敬仰與崇拜,並且導致民眾成為自己在政治舞台上鞏固地位之棋子。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那麼的慈祥模樣,暗地裡卻是部族間各自較勁,因為充分掌握住人民之希望所在,藉此等希望對民眾施點小利,便能攏絡人心,團聚一切支持力道,以凝聚既有勢力。
曾經有一個毗塔的國家,當權者之一的秦某,為了能進一步控制整體大權,乃利用宗教力量對外造謠,訴說當今國王的第二王子乃是魔精轉世,將來會禍害國家;因為秦某深知大王子生性懦弱,根本不是管理國家的料,只有二王子自幼聰穎果斷,將來必定是一位使國家強而有力之領導者;自己則是從祖父開始便一直受到王室的栽培,好歹自己也是一個部族首領的後代,國家的統治大權,長久以來都是王室在掌控,總得換自己來管理國家,該換自己來統治大權。
因此,秦某在二王子年幼之時,便運用宗教之預言及全國軍民的無知,在外散播二王子將來會禍及國家,由於預言到處流傳,使得人心惶惶,又因朝廷文武百官之採取異議;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平息眾人紛亂情緒,王室經過種種精心設計後,乃對外說明二王子已溺水身亡。其實是被奶媽給偷偷抱出皇宮,從此隱姓埋名,僅留下王室之信物,自此二王子在外過著平民百姓的生活,不但學習許多謀生能力,也學習不少語言及農業技術。長大以後,在地方上不但成為民眾的指導者,連地方官員也都經常向二王子請教一些地方建設及管理百姓方面的事。
秦某在位弄權數十載,勢力龐大,表面上對王室恭敬,私底下在王族中則是逞其威風,說話經常含針帶刺,令王族們心理非常不是滋味。相對的,二王子生性善良又好學,並且交友廣闊,為人處事和諧,更感動過不少迷子回頭向善;年紀漸長,乃毅然從軍,因為做事積極,愛護同袍,不但全體同袍喜愛他,連長官們也都非常欣賞與疼愛。只是秦某轄下之爪牙,並不怎麼喜歡這位超強能力的二王子,有時也經常與二王子所在之部門發生摩擦;後來在因緣際會下,二王子的身份被認出,從此秦某正有足夠理由可以煽動無知者捕捉二王子。當然王族中亦有人極盡全力協助二王子順利逃亡,甚至有些長官也參與了協助逃亡的行列;就在二王子逃亡的日子裡,突然領悟到想要安定、想要社會富強,只有打破迷信,但要破除迷信,則必須朝宗教著手,惟有尋出當初預言的人,才能徹底了解自己被迫害的原由,進而破除百姓們的迷信。
當然秦某也想到了這點,因此二方人馬全力展開尋找當初的預言家,就在二方人馬極盡全力找尋之時,忽然殺出第三勢力。原來,昔時此一國家的統治權是由三股勢力所組成的,因為部族彼此間的不信任而產生戰爭,最後由現在的王室取代;但歸順的部族以秦某最具勢力,第三勢力卻逐漸沒落,從此各自隱藏在其它部族的領土裡生活。由於第三勢力活捉這位預言家,二王子孤身涉險潛入第三勢力的部族找出預言家,不料二王子等人被識破行蹤;經過一番波折,第三勢力的領導者非常欣賞二王子過人的勇敢與機智,乃決定要協助二王子找回原先之尊嚴及聲望。
在與眾人相處一段時間後,預言家也被二王子的真誠給感動了,決定向全民道破秦某之政治技倆,而當人民在知道事實真相後,對二王子更是敬仰,而秦某及其勢力從此被迫逐漸解除,至於協助造惡的惡行者一併被處決,從此天下又恢復太平祥和的日子。
自古愚弄天之子民,雖然能取得政權,但都只是短暫的,一旦佯裝要造福百姓的假面具被拆穿之後果,則是甚慘;喜歡玩弄權勢者,若不能善用既有權力予以善加管理地方、建設地方,並且造福人群以利百姓富庶,漸而強大國家的國防者,到頭來必定自食其果。是以,凡事能不謹慎而避災以延壽乎!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第十七章 賞及非義‧刑及無辜
《太上感應篇》云:「賞及非義‧刑及無辜。」古有名言:「有功必賞,有過必罰」,對於昇賞,最怕賞予不義之人,卻有不義者常受到高層之褒揚讚賞;對於懲罰,乃最怕罰及無辜者,卻有無辜之人常遭受高層之不當懲罰,因為種種不利證據皆設定指向無辜者身上。賞罰若是出於意外之誤判,尚且能被諒解;若是「明知不義而賞之,明知無辜而罪之」,則乃愧對世人。
古代有一位國王,自認為自己的德政,使國家各地方政績非常優良,所統治管理的各地方只要有犯罪皆能迅速破案,以此沾沾自喜,且認為文武百官皆能勤於理國安邦,以致大臣們皆報喜不報憂。由於國王不愛聽真實言語,因為真實之語通常會為稟報者本身帶來不幸的後果。剛開始時大臣們尚不明白,為何有些官員在稟報地方上產生災難等事件時會被國王收押,久了也就明白國王的心理,只想聽好事情,根本不愛聽壞的事件,於是大臣們也就養成心照不宣的默契,每次早朝皆僅稟報各地方的佳音,對於旱災、水災、盜匪猖獗、鄰國侵略邊境、…等,這些重大事件皆不予呈報,果然各地方官員皆能大獲賞賜。
有位初次上朝的官員,預定稟報轄地常年遭受蛾蟲災害,但是看見早先呈報的官員,稟報管轄地方之種種佳訊,乃能受到國王給予豐厚的賞賜;若是稟報所管轄地方發生種種災害,則被國王下令收押。有了前車之鑑,於是輪到自己稟報時,盡量措詞委婉,地方官員陳訴:「地方上遍地田蛾,……。」但是國王卻會錯意而聽成「遍地天鵝」,乃對該地方官員稱讚不已,並且賞賜有加;然而地方官員面有難色的苦笑,原來國王將「田蛾」聽成是「天鵝」,只好將錯就錯,無奈的勉強接受國王的賞賜,卻遲遲不敢說出真相,乃慚愧的回到轄區,面對百姓們更是百般無奈。
另外,王后聽到該地方有遍地的天鵝成群,表示自己從來沒吃過天鵝肉,乃當場告訴國王自己很想吃天鵝肉;於是國王下令地方官擇期準備天鵝餐,並將於該地方舉辦國宴。此時國王身邊乃有一名忠貞臣子,明知個中事由,卻不便直言,乃借此機會促使國王親自前往該地巡遊,同時亦讓國王齊邀鄰國共同趕赴天鵝宴,以示朝廷天威浩盪。一方面地方官愁苦無奈的面對百姓,一方面又要操煩國宴事宜,經官員與地方仕紳等協商,大家都一致認為從未見過天鵝,亦沒有人真正吃過天鵝肉,更不知到哪兒找天鵝,不但田蛾災害問題尚未獲得解決,反而多出了天鵝宴事件,使得地方上文武官員、仕紳們傷透腦筋。
此時,因為有農民看到天上飛來的白鵝,乃捉來獻給地方官,於是大家仔細端詳,天鵝在天上飛與正在地上走的白鵝沒什麼不一樣,於是將天上飛來的鵝讓人準備天鵝宴,但只有一隻也不夠,最後更決議出既然大家都沒見過天鵝,乾脆就將地方飼養的白鵝用來準備國宴,只是大家心照不宣而加緊準備。屆期,各國的國王及要臣如期赴宴,大家品嚐天鵝肉,總覺得似曾相識的感覺,其味道非常熟悉,只是都說不上來。另外天鵝宴之前,國王微服出巡,來到地方官家中,未表明身份,只是對地方官大加稱讚,並要地方官隨便應付政績即可,結果被地方官給訓斥一番;在此之前,忠貞臣子早已先與地方官接觸過,並表示對地方官的政績大加稱讚,也是被地方官狠狠的罵了一番,但忠貞臣子心裡明白,地方官乃清正之士,迫於無奈未能明言田蛾災害。於國宴之前,國王乃由忠貞臣子陪同巡視地方,才發現田蛾災害問題之嚴重;藉此事件,並且經由忠貞臣子的苦心勸導下,國王開始反省自己以往的錯誤,同時下令釋放出過去被自己無知給囚禁的官員們,並且恢復官員們的職務,此後國王亦不再只聽地方佳訊而不聞地方災害諸事,遇到各地傳出好事蹟,乃大加讚賞,遇到各地有災害情形,立即盡力解決,從此國力乃更加穩固強盛。
以上事例,就是「賞及非義,刑及無辜」,事件若是嚴重時,將導致家破人亡,使人我一無所有之敗落而厄難災禍。凡是有過這種毛病者應儘速改正過來,方能無災少難而歲歲平安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十八章 殺人取財‧傾人取位
《太上感應篇》云:「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迷愚眾生,經常受到財利所誘惑,致使為了錢財而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然而在某些政治、企業或各行各業之團體裡,都有少數不能容納及無法接受有別人比自己還受大眾歡迎與支持的情形,既不能容納有真誠喜施造福百姓的賢德人才,又千方百計逼迫賢德人才之地位,進而取代他。
在八年前,於泰國地區,乃有衛德,平時認真工作,而且對於物質欲求非常淡泊,但是無論衛德如何節省開銷,每每於年關時總是沒有剩下多少積蓄;由於衛德的工作能力極佳,曾經向公司反應過加薪之事,只是老闆不明講,硬推拖說等過些日子銷售量提升而公司獲利增加時,再予以調薪。經過數月,公司的銷售量不斷在增加,盈餘更是大幅提升;雖然衛德數次找老闆談加薪之事,老闆依然故我,屢次藉詞推拖,年關將至,終於老闆開始有所表示。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
第十四章 虐下取功‧諂上希旨
《太上感應篇》云:「虐下取功,諂上希旨。」紅塵俗世許多角落裡,經常發生有下級部屬辛苦研發,方才造作出某種新式產品,而且非常實用,尤其使用上更方便不少,卻被身為主管的上司捷足先登,硬說是主管自己苦心研究出來的結晶,從中希望能獲得公司之肯定,能夠予以讚賞及分配利益。同樣之事情亦常發生在各種團體之間,有時幾位同袍出生入死的與匪徒斡旋,在得不到任何資源的協助下,最後在性命垂危中而獲得勝利,方才大破不法之匪徒,豈料自己拚命之成果卻落得徒勞無功,一切成果,反倒成為上司之升遷途徑;甚至應該是本組隊的成效,卻無緣受賞,反倒是便宜了其他組隊,有時想起來要是火氣上升了,還真會自家人火拚一場。
昔時,沙場名將薛仁貴,因為家境困頓,後來投入軍戎,從此邁入兵戎生涯,並且被分發到伙頭軍行列裡,依軍律規定,伙頭軍僅是負責伙食運送、煮食的工作,至於殺敵對陣永遠無機會,因此遲遲無法獲得出頭之日。無奈是軍營之中,人心險惡,眾將常有對陣不利情形,最後只得於眾軍中,徵求能克敵者,因而薛仁貴有機得以大顯身手,破敵致勝;但是卻常常有功無賞,所有戰功全都被主將張士貴給截取了,主將直接了當的對薛仁貴言道:「你的『貴』犯到我的『貴』。」並且主將對薛仁貴的各種戰績也隱暱不報,朝廷之賞賜當然全都交給主將。幸好薛仁貴乃是一名修養極深而有德行的人才,對於功勳根本不願多做計較而去浪費時間與氣力,何況全營裡受其感化而從軍者不乏武藝高強之輩,若是真要計較起來,以主將轄下的將軍,根本不是薛仁貴的對手。
在二十年前,於彰化地區,乃有某科技公司之基層幹部柯某,經過數月時間不眠不休之研發,才發展出新產品式樣,無意之間,卻被頂頭上司康某給捷足先登,並且以慶祝董事長生日為由,將這項研發新式樣做為生日獻禮,如此不但使得柯某失去工作上的表現機會,更讓董事長誤認為能有新式樣的成果確為康某所精心研發,因而對康某大為讚賞。
某日,柯某與朋友的聚會時,無意中提及此事,藉以發洩一下無奈的心情,而其朋友當中乃有不乏個性較為剛烈者,硬是非得要替柯某出口悶氣不可,乃找機會與康某相約討論一宗合作案,就在討論結束時,將康某給毒打一頓;可憐的康某無端被打,仍不明就理,一方面根本打不過對方,另一方面也不敢得罪對方,因為對方正巧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戶,並且也算是公司的股東之一。後來,因為這位人士的出面,不僅替柯某討回了應有之公道,並且公司亦主動將康某降級到基層幹部,不再予以重用。
願大眾「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切莫強佔他人勞心勞力所獲得之結晶成果,硬要坳說是為自己所有,以免到頭來誤人又害己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九日
第十五章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
《太上感應篇》云:「受恩不感,念怨不休。」末法眾生,常有接受他人之恩惠,卻未能思及感恩圖報,以為別人給予自己的種種好處是應該的,認為別人給予自己之恩德是正常的,心裡一直認為別人對自己的種種幫助是必要的。
但是往往這些以往對自己過度好待遇的人,只要有那麼一次不夠美好,或者只要有那麼一次對我人不夠圓融,我人便開始對這些恩人給予怨念,甚至懷恨在心,而且是永無止盡的怨言。當眾生在訴諸抱怨等事之時,從來未曾思惟別人對待我人不能善巧方便是正常的,無法認知別人對待我不能施予好處,本來就是應該的,畢竟我人未曾盡心對於別人有過任何的好處捨出,也未曾盡力施予恩惠德澤於別人哩!
在十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沈氏從事服務業工作,每月所得並不高,但工作性質非常的勞累辛苦。某日舉行同學會,沈氏遇到一位劉姓同學,因欣賞沈氏的工作精神及能力,乃積極引薦沈氏到表親所開的公司工作,於職位上不比一般人差,薪水也比以往高出許多,而工作性質更是較為輕鬆,但沈氏卻不曾感恩過這位劉姓同學替她介紹好工作的恩德。某日,劉姓同學在路上不慎掉落錢財且找不到,情緒已經有些低迷,又碰到感情上與情人產生口角,而心情紊亂。此時,沈氏約劉姓同學聚餐,並且有事請益,諸如:近期在公司的種種情形;劉氏正在低潮期,自然沒有太多好表情,只是沉悶的不斷對沈氏苦笑,當然沈氏從劉氏的表情中,感覺不到有任何愉悅的樣子,甚至連問她話也都很少回應,在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對劉氏開始產生抱怨,並且只要遇到有熟識的朋友、同事,都大肆宣揚劉氏的種種不是。然而這些對劉氏負面的話,聽在其他同學耳裡,很替劉氏感到不值,輾轉之間,負面話傳到劉氏耳中,劉氏倒也不以為意。
但同樣的話也經過輾轉之間傳播,一直傳到了公司高層們耳中,經過各管理階層的研究與探討,雖然大家都欣賞沈氏的才能,公司確實也需要這樣的人才,但一個不懂感恩圖報,甚至懷怨不止,而且好話不傳,壞話卻傳遍千里,破壞了原有之寧靜的一個人,如若繼續讓其留在公司,惟恐將來公司上下負面思想過多,負面話語過盛,屆時傷害公司祥和之氣象;因此,高層考慮後,乃將沈氏予以解職。從此之後,沈氏又開始回頭過辛苦的生活,而熟識的親朋好友當中,不再有人願意引薦沈氏到任何工作職場;是以,沈氏的無知,幸福就敗壞在「不知感恩」及「念怨不休」的心念之中。
在十三年前,於苗栗地區,乃有黃某,本是加油站的工讀生,只因為想應徵的工作,並沒有缺額,只好先從工讀生做起,就在半工半讀之間,其實早已是完成高等學業的一位人才。雖然從黃某工讀開始,一直到高等學業畢業,正式的職員都沒能碰到有缺額,但是黃某的工作精神,並不因此而打折,反而能更敬業,並且秉持服務精神每天快樂的工作著。因緣際會之下,某日有主管單位的主管,前往加油站巡視,這位主管發現黃某的敬業精神,乃主動徵詢黃某的意見,並且轉介紹到朋友所開設的飯店工作。
黃某雖然換了新工作,仍然秉持以往對工作的熱忱及敬業的精神,在進入飯店工作後,更是認真學習,並且常利用本部門工作之餘,也學習其它部門之工作;不僅如此,經常感懷過去之主管與同事們,只要飯店有任何新推出的活動及優惠方案,黃某一定第一個就想到當初的主管,有時還能寫信感恩及打電話問候,這樣感恩圖報的心量,真是令人欣慰。黃某在飯店,因為敬業的精神讓高層感動,感恩的心量更令高層欣慰,自然而然,黃某之升遷也就比任何人都來得快也高,黃某在飯店的人際關係自然也超好、超妙。
以上列舉兩件事例而論,每一個人,凡是想要在人生旅程中無災、無難,當知能感恩圖報,也唯有人人彼此感恩,社會才能穩定及進步,甚至於瀰漫祥和之氣,自然衍生四時、八節皆能「風調雨順、國泰民安」,而百姓富足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十六章 輕蔑天民‧擾亂國政
《太上感應篇》云:「輕蔑天民,擾亂國政。」遠古時代的制度裡,有許多充斥著迷愚玩弄世人的把戲,一些有心人士利用人們愚昧無知以及對宗教信仰的盲目,從中操弄宗教而戲耍人民,不但玩弄人民對天地的敬仰與崇拜,並且導致民眾成為自己在政治舞台上鞏固地位之棋子。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那麼的慈祥模樣,暗地裡卻是部族間各自較勁,因為充分掌握住人民之希望所在,藉此等希望對民眾施點小利,便能攏絡人心,團聚一切支持力道,以凝聚既有勢力。
曾經有一個毗塔的國家,當權者之一的秦某,為了能進一步控制整體大權,乃利用宗教力量對外造謠,訴說當今國王的第二王子乃是魔精轉世,將來會禍害國家;因為秦某深知大王子生性懦弱,根本不是管理國家的料,只有二王子自幼聰穎果斷,將來必定是一位使國家強而有力之領導者;自己則是從祖父開始便一直受到王室的栽培,好歹自己也是一個部族首領的後代,國家的統治大權,長久以來都是王室在掌控,總得換自己來管理國家,該換自己來統治大權。
因此,秦某在二王子年幼之時,便運用宗教之預言及全國軍民的無知,在外散播二王子將來會禍及國家,由於預言到處流傳,使得人心惶惶,又因朝廷文武百官之採取異議;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平息眾人紛亂情緒,王室經過種種精心設計後,乃對外說明二王子已溺水身亡。其實是被奶媽給偷偷抱出皇宮,從此隱姓埋名,僅留下王室之信物,自此二王子在外過著平民百姓的生活,不但學習許多謀生能力,也學習不少語言及農業技術。長大以後,在地方上不但成為民眾的指導者,連地方官員也都經常向二王子請教一些地方建設及管理百姓方面的事。
秦某在位弄權數十載,勢力龐大,表面上對王室恭敬,私底下在王族中則是逞其威風,說話經常含針帶刺,令王族們心理非常不是滋味。相對的,二王子生性善良又好學,並且交友廣闊,為人處事和諧,更感動過不少迷子回頭向善;年紀漸長,乃毅然從軍,因為做事積極,愛護同袍,不但全體同袍喜愛他,連長官們也都非常欣賞與疼愛。只是秦某轄下之爪牙,並不怎麼喜歡這位超強能力的二王子,有時也經常與二王子所在之部門發生摩擦;後來在因緣際會下,二王子的身份被認出,從此秦某正有足夠理由可以煽動無知者捕捉二王子。當然王族中亦有人極盡全力協助二王子順利逃亡,甚至有些長官也參與了協助逃亡的行列;就在二王子逃亡的日子裡,突然領悟到想要安定、想要社會富強,只有打破迷信,但要破除迷信,則必須朝宗教著手,惟有尋出當初預言的人,才能徹底了解自己被迫害的原由,進而破除百姓們的迷信。
當然秦某也想到了這點,因此二方人馬全力展開尋找當初的預言家,就在二方人馬極盡全力找尋之時,忽然殺出第三勢力。原來,昔時此一國家的統治權是由三股勢力所組成的,因為部族彼此間的不信任而產生戰爭,最後由現在的王室取代;但歸順的部族以秦某最具勢力,第三勢力卻逐漸沒落,從此各自隱藏在其它部族的領土裡生活。由於第三勢力活捉這位預言家,二王子孤身涉險潛入第三勢力的部族找出預言家,不料二王子等人被識破行蹤;經過一番波折,第三勢力的領導者非常欣賞二王子過人的勇敢與機智,乃決定要協助二王子找回原先之尊嚴及聲望。
在與眾人相處一段時間後,預言家也被二王子的真誠給感動了,決定向全民道破秦某之政治技倆,而當人民在知道事實真相後,對二王子更是敬仰,而秦某及其勢力從此被迫逐漸解除,至於協助造惡的惡行者一併被處決,從此天下又恢復太平祥和的日子。
自古愚弄天之子民,雖然能取得政權,但都只是短暫的,一旦佯裝要造福百姓的假面具被拆穿之後果,則是甚慘;喜歡玩弄權勢者,若不能善用既有權力予以善加管理地方、建設地方,並且造福人群以利百姓富庶,漸而強大國家的國防者,到頭來必定自食其果。是以,凡事能不謹慎而避災以延壽乎!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第十七章 賞及非義‧刑及無辜
《太上感應篇》云:「賞及非義‧刑及無辜。」古有名言:「有功必賞,有過必罰」,對於昇賞,最怕賞予不義之人,卻有不義者常受到高層之褒揚讚賞;對於懲罰,乃最怕罰及無辜者,卻有無辜之人常遭受高層之不當懲罰,因為種種不利證據皆設定指向無辜者身上。賞罰若是出於意外之誤判,尚且能被諒解;若是「明知不義而賞之,明知無辜而罪之」,則乃愧對世人。
古代有一位國王,自認為自己的德政,使國家各地方政績非常優良,所統治管理的各地方只要有犯罪皆能迅速破案,以此沾沾自喜,且認為文武百官皆能勤於理國安邦,以致大臣們皆報喜不報憂。由於國王不愛聽真實言語,因為真實之語通常會為稟報者本身帶來不幸的後果。剛開始時大臣們尚不明白,為何有些官員在稟報地方上產生災難等事件時會被國王收押,久了也就明白國王的心理,只想聽好事情,根本不愛聽壞的事件,於是大臣們也就養成心照不宣的默契,每次早朝皆僅稟報各地方的佳音,對於旱災、水災、盜匪猖獗、鄰國侵略邊境、…等,這些重大事件皆不予呈報,果然各地方官員皆能大獲賞賜。
有位初次上朝的官員,預定稟報轄地常年遭受蛾蟲災害,但是看見早先呈報的官員,稟報管轄地方之種種佳訊,乃能受到國王給予豐厚的賞賜;若是稟報所管轄地方發生種種災害,則被國王下令收押。有了前車之鑑,於是輪到自己稟報時,盡量措詞委婉,地方官員陳訴:「地方上遍地田蛾,……。」但是國王卻會錯意而聽成「遍地天鵝」,乃對該地方官員稱讚不已,並且賞賜有加;然而地方官員面有難色的苦笑,原來國王將「田蛾」聽成是「天鵝」,只好將錯就錯,無奈的勉強接受國王的賞賜,卻遲遲不敢說出真相,乃慚愧的回到轄區,面對百姓們更是百般無奈。
另外,王后聽到該地方有遍地的天鵝成群,表示自己從來沒吃過天鵝肉,乃當場告訴國王自己很想吃天鵝肉;於是國王下令地方官擇期準備天鵝餐,並將於該地方舉辦國宴。此時國王身邊乃有一名忠貞臣子,明知個中事由,卻不便直言,乃借此機會促使國王親自前往該地巡遊,同時亦讓國王齊邀鄰國共同趕赴天鵝宴,以示朝廷天威浩盪。一方面地方官愁苦無奈的面對百姓,一方面又要操煩國宴事宜,經官員與地方仕紳等協商,大家都一致認為從未見過天鵝,亦沒有人真正吃過天鵝肉,更不知到哪兒找天鵝,不但田蛾災害問題尚未獲得解決,反而多出了天鵝宴事件,使得地方上文武官員、仕紳們傷透腦筋。
此時,因為有農民看到天上飛來的白鵝,乃捉來獻給地方官,於是大家仔細端詳,天鵝在天上飛與正在地上走的白鵝沒什麼不一樣,於是將天上飛來的鵝讓人準備天鵝宴,但只有一隻也不夠,最後更決議出既然大家都沒見過天鵝,乾脆就將地方飼養的白鵝用來準備國宴,只是大家心照不宣而加緊準備。屆期,各國的國王及要臣如期赴宴,大家品嚐天鵝肉,總覺得似曾相識的感覺,其味道非常熟悉,只是都說不上來。另外天鵝宴之前,國王微服出巡,來到地方官家中,未表明身份,只是對地方官大加稱讚,並要地方官隨便應付政績即可,結果被地方官給訓斥一番;在此之前,忠貞臣子早已先與地方官接觸過,並表示對地方官的政績大加稱讚,也是被地方官狠狠的罵了一番,但忠貞臣子心裡明白,地方官乃清正之士,迫於無奈未能明言田蛾災害。於國宴之前,國王乃由忠貞臣子陪同巡視地方,才發現田蛾災害問題之嚴重;藉此事件,並且經由忠貞臣子的苦心勸導下,國王開始反省自己以往的錯誤,同時下令釋放出過去被自己無知給囚禁的官員們,並且恢復官員們的職務,此後國王亦不再只聽地方佳訊而不聞地方災害諸事,遇到各地傳出好事蹟,乃大加讚賞,遇到各地有災害情形,立即盡力解決,從此國力乃更加穩固強盛。
以上事例,就是「賞及非義,刑及無辜」,事件若是嚴重時,將導致家破人亡,使人我一無所有之敗落而厄難災禍。凡是有過這種毛病者應儘速改正過來,方能無災少難而歲歲平安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十八章 殺人取財‧傾人取位
《太上感應篇》云:「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迷愚眾生,經常受到財利所誘惑,致使為了錢財而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然而在某些政治、企業或各行各業之團體裡,都有少數不能容納及無法接受有別人比自己還受大眾歡迎與支持的情形,既不能容納有真誠喜施造福百姓的賢德人才,又千方百計逼迫賢德人才之地位,進而取代他。
在八年前,於泰國地區,乃有衛德,平時認真工作,而且對於物質欲求非常淡泊,但是無論衛德如何節省開銷,每每於年關時總是沒有剩下多少積蓄;由於衛德的工作能力極佳,曾經向公司反應過加薪之事,只是老闆不明講,硬推拖說等過些日子銷售量提升而公司獲利增加時,再予以調薪。經過數月,公司的銷售量不斷在增加,盈餘更是大幅提升;雖然衛德數次找老闆談加薪之事,老闆依然故我,屢次藉詞推拖,年關將至,終於老闆開始有所表示。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衛德接到又大又厚的紅包袋,原以為老闆給予優渥賞賜,卻是一層又一層的紙張包裝,而獎金只比過去多不到三分之一而已;衛德心裡開始產生不悅,心想我為公司掙來的利益是那麼多的盈餘,老闆卻如此吝嗇。隔年,衛德上班後,乃直接與一些上游及下游廠商暗中約定,只要是其經手之訂單,都要索取回扣,而且直接匯入自己的帳戶,此後衛德之生活逐漸改善。不久,購買新房子,本該低調的遷居,卻為了新屋落成而大宴公司同事,後來老闆生疑而著手調查,才發現衛德早已在進貨與銷售方面皆有索取回扣,因而老闆震怒,乃找來衛德算帳,經二人之唇槍舌戰後,老闆對衛德說:「你被開除了,我有一名親戚會接替你的位子。」衛德亦不甘示弱說:「我不幹了!」不料隔天老闆被發現死在自家臥室,喉嚨被利器割斷,原來衛德心有不滿,乃潛入老闆家中進行刺殺報復行動,衛德雖然一時躲過了警方的追緝,但老闆因死於非命又對衛德有恨意,因此,老闆之鬼魂乃跟隨在衛德的身旁,雖然有巫師作法與加持以驅趕鬼魂,但因為老闆的怨氣深重,巫師無法收服,最後衛德乃在行經某溪流時,被老闆的鬼魂拖落水中帶走了。
因為衛德的家境清寒困苦,雖然替公司爭取到不少訂單及利益,只因老闆吝嗇,卻不應該為了貪圖財利而殺害老闆。另外,老闆亦應思索衛德對於公司的貢獻成果,適時予以斟酌考量加薪,乃因吝嗇而未能施予福利以成就賢才,卻反而辭退賢才,想找其他自己所能掌控的人予以取代職務地位,因此為自己埋下禍端。
是故,當員工的遇到不講理的老闆時,應該思惟皆是過去生中對他有所虧欠,才會碰上如此不堪相處的老闆,甚至在老闆辭退自己時,如能平和的轉往其它行業謀職,便能相安無事;當老闆的該對勤奮有功於公司的人才,理應善加關懷照顧,適時予以調整福利,才能呈現出當老闆的氣度,而讓員工們積極做事,彼此消災延壽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一月六日
第十九章 誅降戮服‧貶正排賢
《太上感應篇》云:「誅降戮服,貶正排賢。」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強盛,除了這個國家之百姓的生活富庶之外,尚且朝廷中的文武百官皆能充滿中正、中直之賢德人才,岳武穆王曰:「文官不貪財、武官不怕死。」像這樣的愛國情操,才能使百姓生活富饒,漸令國家強盛興旺。
然而一個國家之信譽,乃在於朝廷對待官民的態度上,不分貴賤,亦不分皇親國戚,一旦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如此之國家在社會上,才擁有充足之公信力與公權力,但歷代以來國家之長治久安者幾希,原因都出在朝中上下無法一心,甚至於貪婪的習慣腐化了政治家之心靈,促使原本該擁有厚實的愛國情操之政治家,卻淪落成為政客的地步。
往昔之政治家,乃一心圖謀萬民福祉,不但盡力貢獻其一生心力,而且全心全力貢獻一己所能,圖求的是百姓生活能有提昇空間,謀求的是萬民福祉,無論住於都市或鄉村、高山或濱海,乃至遠近一切人等,皆得生活富足,而後自己才稍做寬慰。無奈是政治家一代不如一代,只思客居政壇而佔其缺額,只圖國家食祿且做食客之想,既以考量財利為目的,進而開始排擠一些清正而阻礙自己利益前途的賢德志士。
甚至於有些惡劣政客感覺到因為有了這些一心只圖地方建設,但求百姓居家環境清新與安全之賢德政治家存在,使得自己貪婪之欲望備受障礙,經常無法如願;於是對這些清正志士常造謠生事,亂發黑函,目的在搞垮賢良政治家,使其退出政壇;或許所發黑函內容於過去曾經有過,但對於一個能夠真心悔改往昔錯誤而全心貢獻一己能力,且謀萬民福祉之賢良仁德之人,將之排擠出政壇,從此讓萬民喪失依怙,導致政客間彼此貪婪輩出,則令地方建設久滯不前,造成公共設施之偷工減料,危安頻傳,隨後民風敗壞。
政壇爾虞我詐,不同派系及同系政客互疑、互忌,政客根本無心理政,僅談利益而已;久之國出妖孽,政治必將改朝換代,或因外侮,或因內亂,藉此導致民意強烈要求下,這些惡劣政客首當其衝在改朝換代時,被過去所逼急之萬民所誅。
另外,對於已經表示歸從自己之人士一再逼害,乃至陷其諸不義,將會導致眾人之不悅,在因緣際會下,必進行一連串之清算總結,最後導致本身的名譽俱毀,乃至身首異處之時,能不感嘆過去之不智乎!更有政客喜好以種種理由,施予各種手段製造出對手之不實緋聞,乃至千方百計陷害對手落入牢獄之災,而使其飽受身心傷害,如此之人,到頭來若不是家產敗於子孫,便是自己受種種磨難之報應。
願身為團體的一份子,理該盡心謀民福祉,並非貪圖個人私利,方能終其一生無災長壽而子孫顯榮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一月十三日
第二十章 凌孤逼寡‧棄法受賄
《太上感應篇》云:「凌孤逼寡,棄法受賄。」自古以來,弱勢者經常被世人給忽略掉,並且弱勢者經常遭受到社會上的不公平待遇,孤苦無依者原本已經是非常悲慘的事,但卻有人喜歡對這些孤苦人家使盡百般欺侮、挑釁,甚至於作弄,令孤苦人家備受身心之苦痛,尤其是在內心深處所留下之傷痕更是難以癒合。
一旦孤苦人家對世間人之觀感有了偏差,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有時在忍無可忍之際,便會開始大規模的反撲,甚至於一整個村莊多人皆被其所屠殺。當然未必全部以屠殺手段報復,亦有憑自己認真奮鬥之後,登上高官顯位,再回頭對付當初無理欺侮自己的那些人;有時是對整個聚落都不存好感,因此只要該聚落或該欺侮過自己的人,與其他人發生分歧爭執時,則必定會審判給對方對而該員錯,乃至當庭將欺侮過自己的人,予以收押禁見。
自古至今,只要有勢寡力單者,皆常遭受到強勢者之凌虐逼迫,更甚者有些不肖人喜歡找守寡之婦人麻煩,或是經常性的獻殷勤,軟硬兼施,目的在使寡婦能乖乖就範,任所欲為;有時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強行迷昏,而後予以侵犯得逞,乃至珠胎暗結,被告上法庭,仍有各種管道及藉口為自己脫罪;甚而製造寡婦不倫假象,令無辜者陷罪,本身則無罪逍遙在外;如此之人乃人神共憤,災必臨,禍必至,早晚必有報應。
更有執法者本該謀民之福祉,規劃民生動向,為人民圖繁榮,營造安和樂利之鄉土,豈料是執法之人有時仍知法犯法,將律法置於地上踩踏,視律法如無物,不斷收受惡官及劣等商人之錢財賄賂,買通各路關節,使惡劣行徑得以在合法包庇非法之情形下與日俱增。當然執法者利益也不斷增加,惡劣之輩因為有恃無恐作風更加猖獗,最後導致工程疏失不斷,原本不能放行之土地工程,竟能因為立身其位而唯我獨尊,筆劃之間任我喜歡。
此輩倚法賣法的執法者,不因時代變遷而有所減少,反而是時代愈進步,貪圖名利、收受賄賂、巧立名目之方式更多更廣,亦有漂白黑錢之手法出現在各階層之執法者。難怪乎!只要天災一來,各地皆能看見禍亂不堪等災劫厄難產生,如此不但影響執法者在人民心目中之神聖地位,並且將來亦必牽動夙累、今生諸業障集結,令其家道中落,自身百病纏身,病苦之難熬,就如同人民身心苦惱痛苦一般;有時連想早些日子自我了斷解脫都不得其力,僅能在生死邊緣飽嚐各種痛苦及無奈,就如同人民處於生死邊緣之無奈苦惱一樣的苦。
若能各自修改、戒除往昔之偏差行為,發心關懷孤苦弱勢族群、體恤寡婦及鰥夫之苦楚,予以設法改善彼等生活環境,代為圖謀生計之方向,以助改善生活,則能獲福無量,災難消除,而禍去厄退。古聖先賢勉勵執法者云:「身在公門,行善最速」,一個良好之政策能造福萬民,一個不貪財利且不包庇惡官、劣商之執法者,乃能還給社會一股清流,當執法者能夠身居正義、護航正法時,自然一切弘法者皆能將法義導歸於正知見,社會便在清新洪流中洗滌往昔污垢,成就吉祥安康之社會,自然福壽綿延。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一月二十日
第二十一章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
《太上感應篇》云:「以直為曲,以曲為直。」「直」乃是中正不阿,平而直順;「曲」則是迂迴百折,崎嶇不平之事。
現實社會中,「直」「曲」不明之事不斷呈現,然而「直」「曲」之間全賴人心之覺悟,方能辨別直曲、正偏、是非、對錯之表現。
一個缺乏真心誠意的人,必定以本身誤解的強勢來壓抑別人之對、善的弱勢,使其公道完全阻障在自己錯誤之判斷裡;一旦自己擁有的力量彙集各種偏邪資源時,常會排擠一切正直成員,尤其是排除即將可能危害到自己取得不法利益之正直人事物。有時以自己偏差觀點與惡劣行徑,疏通各路關節,便於處理任何事物,以利獲取不法利益,讓正直人士看在眼裡、傷痛在心裡,因為彼等毫無阻擋惡勢力之能力。
時下有一部感人肺腑之電視劇:「天下父母心」,主題在描述世上為人父母對待子女之種種關懷,俱皆出自於內心毫無保留的奉獻,對於子女乃能付出毫無保留的愛,並不會因為認養或收養的關係予以折扣;但身為子女的卻會互相爭寵,甚至於藉著家勢而在外任意胡為。劇中縣長大千金強勢處處逼迫之妹妹,是縣長早年在外的私生女;大千金一廂情願,處處逼迫妹妹不得與自己的愛人相處,殊不知自己所愛的男人與妹妹早已是青梅竹馬之情侶。在縣長之私生女方面,為圖早日完成婚姻大事,了卻一樁長年心願,乃如期與愛人完婚。豈料縣長大千金竟以第三者身份,時常出現在男方面前以及工作職場,想藉此打擊縣長之私生女,使其能自行解除婚姻;甚至表明因為自己是縣長千金,能夠帶給男方一切資源及前途人脈,並且辱斥女方窮困且無能力帶給男方幸福。原本自己是第三者之身份,早已是錯誤的行為,後來無意中發現女方乃是縣長在外之私生女,而自己卻只是縣長認養的女兒,並無直接血緣關係;從此更加運用對方根本不知情而予以地位性打壓,甚至經常破壞女方母親經營之生意,自己才覺得痛快。最後,因女方於某次車禍落海無所消息,便藉此為理由與男方正式結成婚姻。
不料這種反天為地之行徑,被縣長的私生女於某種巧合下得知,大千金原來只是縣長領養之外甥女;由於私生女宅心仁厚,仍不予爭奪名份,卻因此演變成眼睛受傷而失明,最後意外落海失蹤,但被一名醫生給救起。從此個性丕變而開始強硬,並且隱姓埋名當室內設計師,不久便在縣長千金欲再次逞威風幫丈夫造勢之記者會上,讓這位養女之大千金的事件曝光,使得大千金遭受無情之打擊,身份既被拆穿,從此再也無法以縣長大千金之身份逼迫任何人。
這位縣長大千金,若是能得早些知曉是非對錯,不要破人婚姻,且以第三者身份硬要成為正室;更不該明知自己只是縣長領養之女兒,又在外更逞惡劣行徑。此外,大千金若能自我省思,縣長待我如親生,我當效法忠義精神,仁慈的對待任何人,不但受人尊重,更能擁有身份與地位。
甚願世間人做任何一件事時,對待任何人事物之時,皆能中正、中直而不偏頗,方能終生無災無難,且因中正行直而長壽延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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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一月廿七日
第二十二章 入輕為重‧見殺加怒
《太上感應篇》云:「入輕為重,見殺加怒。」人之初,性本善,但因世人輪迴之間久處紅塵,久而習染五濁之氣,以致每一個人心性與思想各異;加上社會之日趨功利與道德淪落,本該是培育眾生之慈悲心腸及包容精神,其中有少數為官者天生嫉惡如仇,只要是自身所經手之案件絕對是秉公處理或者輕罪重判。因此,眾生遇到有人遭受到死刑之定讞,乃不由自主的從心裡冒出無明火,一股嗔怒而叱責於死刑犯,乃是有所缺乏正心、誠念與慈憫之心,亦是不明因果之對待;當知遇有惡人遭受死刑定讞,必須心存悲念,悲慟其不知正教。
仁德清正而善良的官員們,嫉惡如仇,本屬好事,可以懲惡罰奸;若是過度矯枉過正,則有所失去慈悲之心。俗世之間,往往劣官多於善官,凡是所經手之各種大小案件,只要對自己有利益可圖之犯人,縱使是現行犯而其罪刑深重,亦能輕判且予以釋放。至於平民百姓,就端憑心情好壞來判定該犯之罪刑深淺,若是該犯與自己有利益相左時,或是有所私人恩怨存在,即使輕微過失,論罪之罰刑只是輕罰,但就因為劣官與該犯有私怨之關係,於是本來無事的人卻被判處不當之重罪刑責,實在是積孽造業甚深而不自知。時日一久,終將招惹民怨及天地責難,近則報於自身,遭人嫌隙,甚至尚有丟官入罪之報應;遠則子孫敗壞門風,而損福禍臨,致使家道中落。
眾生每每獲知有人犯下極重之罪,即將受到國法制裁之死刑執行,有不少眾生乃由內心深處散發出對該死刑犯的指責,並不斷的加以辱罵,乃至大作文章。一般而言,犯法之死刑犯,自有法官的審判與國法的制裁,若是偵查期間,各方的揣測之詞,影響檢察官的抽絲剝繭,以致造成冤枉他人;若是調查或審理期間,大眾不斷批評的聲浪,影響法官的明察秋毫,以致造成冤獄之誤判或加重判刑;當事者已然伏法,依然予以過度之叱怒,畢竟是往事已矣,理當為之惋惜,施予同情之悲憫心。凡此種種,修子宜盡量慎言,以免無形中結下未來世之惡因緣。
然而有些惡劣官員或是惡商、惡民等,平時惹事生非,受到正直人士之勸誡,竟不知改過,更百般設計,造成正直人士在防不勝防之情形下,受到陷害,最後又惡劣的將罪責加諸在正直人士身上,令清正人士遭受到國法誤判且無辜的被裁定死刑。至此,尚有不知懺悔自重,反而更針對正直人士大加叱責、毀辱、誣陷,深積罪孽者,上蒼懲罰,將有災禍臨身,厄難劫關接二連三,使之家運陷落,自身更有橫禍加身之報應。
縱使有人身犯重罪必須面臨死刑之厄難,亦該憐憫此人無知,未能存有仁心道德而造作種種罪業,此後恐將淪入三惡道,實在堪憐。該打從心裡發出善願,願對方於未來世中能得改過自新,重新學習五倫綱常以復性歸真,能有如此心胸者必定能結善緣及彰顯佛性,增長慧命而獲得福壽增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二月三日
第二十三章 知過不改‧知善不為
《太上感應篇》云:「知過不改,知善不為。」娑婆世界之眾生,性情剛強,難調難伏,有時明明知悉自身之言行舉止有所錯誤,卻遲遲不肯認清錯誤;亦經常明知眼前出現的事情,只要付出協助,就能造作善德,卻偏偏不願意實行,平白讓行善積德之因緣從身邊流逝。
眾人皆知,飲酒過量對身體有害,酗酒更能使肝臟機能敗壞,卻偏偏這些人僅止於知道,卻不能克制自我以減少飲酒之量與次數,非得等到酒精中毒而全身麻痺,才來覺醒;但此時已然失去健康之身體,甚至有不少眾生乃因為酒精中毒太深,從此與世長辭,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實在也夠可憐!
眾生須知精神狀況不佳或飲酒過後,不適合開車,以免危及自身或他人之安全。五濁惡世的許多眾生,無論是工作、運貨、居家休閒,經常飲上數杯黃酒,又開車上路;雖然有人說:「啤酒酒精含量少」,但正因此使得眾生一飲再飲,待開車上路時,於半途中酒精才開始發作,促使兩眼矇矓、視力糢糊不清、頭昏、腦鈍,反應遲緩,因而產生交通事故,世間人能不戒慎恐懼乎!有些眾生雖然並未飲酒,但身體精神狀況不佳,處於茫然昏沉之情形下,卻仍自以為沒事,誤認為只要上路了,過一會兒時間精神便會提振起來,不料是精神愈來愈差,幾乎不能自主,於是交通事故就此發生;有時僅是交通工具擦損,但也得破財,有時因而車毀人傷,不但破財,而且身受皮肉之痛,何苦來哉!萬一造成不幸事故,從此魂神飄渺,永墮九幽,乃求出無期。
許多眾生明知「造林」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能夠使水土獲得保持,同時能夠使環境綠化、美化;有時自身有機會可以參與造林,卻不願意把握住這個難得的機會。許多時候心裡頭有想到的種種事物,卻一直不願意實際去做,直到大風大雨侵襲,將居家環境給破壞殆盡,甚至於強風暴雨將自家房屋或土地移位,乃至沖離,甚而瓦解,此時卻已經失去造林之大好緣機,實在也非常令人無奈之至。
許多眾生明白隨手撿拾垃圾,能帶給大地清新,能營造大自然環境之生機與美好的觀瞻,但卻偏偏有不少眾生走到垃圾前,不願意順手撿拾垃圾且放置到垃圾桶或清潔袋內,以避免垃圾被風吹散四處而影響排水系統之暢通,甚至有時很有可能因此造成交通意外的產生,屆時付出之社會成本則更高。
眾生明白義賣的意義,順手購買一些義賣物品,即能幫助貧苦人家,以供溫飽;但是,往往只是經過這些貧苦人家的身邊,但從來不肯喜捨分文義買物品以幫助貧苦人家的生活;由於隨手義買,能為貧苦人家帶來救助,一則結下善緣,二則植下福田,只因平白錯過,所以失去種福田的機緣,以致今世福報逐漸享受耗掉,又無增添,因此,直至福盡時,則已難挽回往昔風光也。
但願世人「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人生不怕有錯,只怕悔遲,不怕悔遲,就怕不覺不知,行善當把握住當下每一個機會,才能稱得上完整的生活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二月廿四日
第二十四章 自罪引他‧壅塞方術
《太上感應篇》云:「自罪引他,壅塞方術。」自罪引他,乃指無明的眾生,不但喜愛造作一些不正當作為,也喜歡牽連其他無辜者,甚至拖人下水,並將一切罪過全推給自己以外的人去承受不必要之罪責。壅塞,乃是阻塞、阻擋、阻撓之意。方術,則是泛指醫卜星相或一切生活技能之方法。
惡質劣等之眾生,自己不斷的在製造社會事端,以及造作出危害人群與國家諸事,卻從不認為自己有錯誤,反而一直將本身之過失,推說是別人造成的,將自己貪婪之欲,說成是別人促使而來的,如此之厚顏無恥,實在令人遺憾。
在十五年前,於嘉義地區,乃有林某,本身在公門上班,在職權上也算是頗有勢力,平時與地方仕紳們交流甚密,總是會做些順水人情以博得眾人之感懷與認同,但暗地裡卻經常使壞。由於地方上有某些仕紳,無法配合自己所提出之策略,當然聰明的不必經過本身進行提案,只是利用其他同仁提出自己心目中所認定的提案,目的在隨機應變,同時看準提案時有誰會出面影響議題之進度;果然,他人提議之議題當中,有人出面去阻止,看在林某心裡非常不是滋味,於是暗地裡製造一些不利於阻撓者之不實事件,但卻又讓一切事件之被發覺在恰巧時機。藉由陷阱給仕紳們套牢後,仕紳們又不疑有他,仍前後向林某陳情,然而林某皆佯裝成很同情的態度,頻頻對仕紳們安撫,並表示會出面協商。不久,乃藉機提出對方要求先前受阻擋之提議,必須讓步使之順利通過,初時仕紳們當然不能同意,但不利於本身之無妄之災卻又急於解脫,最後不得不向林某表示願同意讓對方提案順利進行,以交換對方將無妄之災平息下來,使之和平落幕。
林某因慣用如此技倆,手段之微妙,令人無從覺察,眾人也就一一落入林某設定好之一連串圈套當中;一旦有某些提案發生事端,而且受到社會輿論時,便直接讓這些替死鬼承擔所有罪責。凡是一切對自己會有不利之人事物,便想盡方法阻撓那些正直人士對本身之一切罪狀的進行搜證,同時更讓原本無事之搜證人員,最後一步一步踏進自己所埋下之地雷當中,延伸出一連串對搜證人員不利之證據,以致搜證人員不但搜集不了林某之一切罪證,反而使得自己落入林某之反咬名單中,被冠上「***」之不實在且又人證、物證歷歷在目之假象,進而導致正直人士成為灰頭土臉的人物。由於林某之惡劣行徑,受到眾人心中所發出之怨戾之氣所衝擊,加上上天予以降罪,不但削減林某十二年之壽元,而且減福降災,以致成為惡病纏身之人,雖然林某有財有勢,但是身患諸疾,以致財產都花用在醫治疾病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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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願眾生領悟「舉頭三尺有神明」,在日常生活之一切言行舉止,理該正直而中正不阿,並且清清白白,方能福祿壽喜皆充滿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三日
第二十五章 訕謗聖賢‧侵凌道德
《太上感應篇》云:「訕謗聖賢,侵凌道德。」娑婆凡夫迷昧、智鈍,個性頑強,難調難伏,不斷對於忠厚老實之人做出誹謗,以及煽動一些迷愚無知者對老實人進行人身攻擊等事。自古以來,行為端正之輩,總是容易受到有心人士之誣陷,使得名譽盡失;縱然最後獲得平反冤屈,卻已喚不回先前之幸福。
俗世之中,往往存在著更多罔顧真理、不守道德之人,劣等眾生常以欺壓善良民眾為樂趣,帶給大眾傷害與痛苦,仍不願罷手。是以,忠厚者訴諸無門、滿腹委屈,而且無處申訴之時,往往以心事訴諸天地,所謂:「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忠厚者本來就具足道德在身心靈,且深受鬼神所敬重,一旦所吐露之心事,必定件件被鬼神往上稟報,因緣成熟時,自然有相關單位依其所受屈辱,予以相當之懲處報應在當初傷害忠厚老實人之惡徒身上,不但惡徒予以削福減壽,使之多災多難,有時更以刀兵、血光之災,做為報應之惡果。
在三十年前,於馬來西亞地區,乃有阿占,喜愛訴說他人之長短,其村中乃有一位長者思維正等,常於潛移默化中將正法傳授當地居民,而且村民乃能耳濡目染,習得善法,甚至延伸家庭間亦充滿和睦及幸福。長者之弘揚正法,並不多立言教,全憑身體力行之以身示教,讓村民逐漸建立正確道德觀念,而不僅僅是空口白話。就在長者非常用心地教導居民正信、正念之時,阿占卻不能認同,因為阿占到處欺騙女人,玩弄感情,甚至於發生肉體關係,以逞其淫慾,事後並給女性帶來不貞之罪過;亦因為長者之身教推展,居民遵守「女知忠貞,男能守廉」,使得道德振作。阿占因為長者帶來之道德觀念,斷除了自己可以仗勢玩弄女性之機會,乃懷恨在心,為了報復長者,破壞長者在村民心中的地位;是以,阿占不斷在外地散播許多對長者不利之言語,當然謠言如滾雪球般,又加上傳話者畫蛇添足,使得原本早已是不堪入耳之言語變得更加辛辣,最後尚且驚動官府的關注。
官府得知後,暗中派人監控,以瞭解事實的真相,但長者作息如常,所接觸的人們及與長者所交談的言語皆在忠正清流之間,並無如傳言般惡行;後來,經監控者日日往上層傳報,長時間不斷往上呈報結果皆是一致,反倒是阿占被發現在外欺凌婦女多起,乃被官府以誣告及欺凌婦女罪一併懲處。阿占入獄之後,某日夢見二位鬼魂告知:「你惡口對聖賢者做出誹謗不實之言語,不久後將受口業之報應。」隔日,阿占口腔疼痛,逐漸罹患口腔癌,不治而身故。
願世人「戒之在口」,切莫以顧及一己之私心而陷聖哲賢良之人於不義之中。凡世間有知守道德且能忠貞者,理應予以衛護,切莫輕易傷毀其身心靈,以免冒瀆聖賢之過,如同滅佛一樣之罪;是以故,欲圖少災長壽者,言語不能不慎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十日
第二十六章 射飛逐走‧發蟄驚棲
《太上感應篇》云:「射飛逐走,發蟄驚棲。」眾生總是好奇心重,只要是沒見過的新鮮事物,必定會想弄個究竟,就因為這種好奇心造成不少生靈的傷害;此外,對於自然界每一件事物亦非常喜歡去碰觸,甚而挖掘、敲打或損壞,無意之間,形成大自然界之破壞。
有些俗世眾生喜好射擊活動,特別是標靶,起初是為了刺激,進而逐漸轉移到對於大自然界之射擊動物群,諸如:牛、羊、鹿、虎、狐、…等,乃至於針對飛行中之鳥禽及正在陸地上活動之靈獸;不但射擊活動中的動物,就是深居於洞穴及休息在樹窩中的吉祥動物,皆難逃世間人之迫害殘殺,以致生靈恐慌、驚怖;甚至於弱肉強食,有許多眾生特別喜愛「山珍」,無論是為了裹腹或剝取毛皮等,經常網捕或獵殺飛禽走獸,以致不斷累積殺業,亦促使寰宇之間滿佈怨戾之氣;是以,災劫頻仍、厄耗四起。
娑婆世界五花八門,各地百姓進展其特有技能,卻都不外乎使生靈飽遭傷害之事端產生,世人貪圖口腹之慾,卻讓動物群面臨死亡的危害;相對的,世人本身遭逢生命攸關之事件時,反而是貪生怕死,如若將心比心,為何忍心將動物族群置之於死地?其實,世人和百鳥群獸,俱皆有其靈性,亦各有其倫理關係,僅乃體型或形態不同,卻都各有其家庭。世人試想一下,世人只為圖求子女能得承歡膝下,卻要讓生靈遭受喪失子女的悲慟;世人總願侍奉自家父母能得百年終老,卻偏偏忍心令生靈哀爹悼娘;世人總求夫妻能得長相廝守,卻不斷棒打鴛鴦,令生靈落寞成為孤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即自己所不願意發生之災難事件,不但不能加諸於人類,亦不能加諸在百獸之間;換言之,亦是孔子所說的「仁民愛物」。
天生萬物,世人與飛禽之鷹鴿、陸獸之虎熊、水族之魚蝦及海族之龜鯨、…等,本是各有族群,生存於各自的領域之中,根據進化論的原理,源起乃相當密切,凡夫卻忍心破壞如此微妙倫理。根據因果輪迴而言,宿世之間或未來世之中,若是淪為彼等披毛戴角的生靈,又豈願刀砧面臨自身而導致死不得其所,並且屍骨遭受任意棄置,如此種種,殘忍恐怖,姑且不論。佛云:「因緣際會」,一個喜好殺生之人,相由心生,久而必定面露猙獰、眼神凶惡不善,並且晚年業障現前而病魔纏身,遭受諸般苦惱;長期以來,若是殺業怨戾之氣難以緩和,則必定形成天地劫厄,或以火災收殺、水患收殺,或以疾疫收殺,或以血光、刀兵等收殺,其災害輕重更細分為百千種類的業報。
是以故,眾生圖求於一生少病痛,祈願於四時無災、八節吉祥,盼望於二六時中能得輕安自在,則當學習與萬物和平共處;一則不妄造殺生惡業,且能持齋、戒殺、放生,二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獲得吉神護佑,自然家庭康泰,人我平安,日日無災,長壽延年,福德無量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十七日
第二十七章 填穴覆巢‧傷胎破卵
《太上感應篇》云:「填穴覆巢,傷胎破卵。」眾生每每喜歡故意破壞蟻穴,造成蟻群無處可依;有些眾生以水灌注到蟋蟀穴內,讓蟋蟀因受潮而自動跑出來,便立即予以捕捉玩弄,後來因為不會飼養,又造成餓死或病死;亦有眾生總是喜歡對於動物的巢窩予以拆解,使動物們夜來尋找不到歸巢;並且有的眾生只要碰上動物的卵,便好奇的予以擊破,或是將之煮食,令動物們無法繁衍下一代。
更有惡劣之眾生,竟能親手將自己所懷胎兒進行人工墮胎,乃至以各種手法讓胎兒流失;亦有眾生對於感情不能專一,甚至於不希望有累贅,而令情婦將胎兒拿取掉,造成無辜的生命就此平白斷送,同時對母體之傷害甚深,嚴重時更將導致母體從此不能受孕,而充斥於寰宇之間的怨戾之氣則與日俱增,令人深感無奈之至!
在時下社會裡,經常能聽聞有身為父母者,貪圖一己之方便,竟將幼兒留置車內,自己則離開車子進行購物或與人洽談事務,本身認為只是離開短暫時間,但是問題往往就發生在這種短暫的時間裡,許多幼兒因為被留置在悶熱的車子裡,而車內又是特別的高溫,幼兒之身軀便在缺氧又悶熱的情況下,活活被高溫給熱死。對於這名幼兒溯及過去生中,犯造有好奇或刻意將動物之洞穴給予封閉,因為捕捉不著動物,乾脆封穴以洩恨,可憐動物們就在眾生的無情封穴下,逐漸造成缺氧窒息,最後死亡,這種情形便與被留置在車內之幼兒死亡情形一樣的。因緣果報之難分難解,糾葛不清,令人充滿恐懼而不敢造次,但眾生卻喜造惡因,而不願修身、行善,以致造成業深而福淺之世代。
在十六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沈氏,結婚已有數載光景,身體也無大恙,但遲遲不能懷孕,曾經好不容易給盼到受孕,無奈是才短短不到數個月時間便告流產掉。曾經有一次喜盼嬰兒,就將接近臨盆之期,且已懷孕九個月的時間,居然發現胎死腹中。溯及過去生中,不知珍惜生命,本身常服用打胎藥,為了能控制家族,掌握權勢,不但自己在外偷漢子而暗結珠胎,惟恐被家族識破,竟狠心將自己的孩子打胎掉;而且強行對丈夫之小妾灌飲打胎藥,卻怕小妾因為將來順利生下小孩,而獲得家族們的惜愛,竟惡毒的將丈夫與小妾的親骨肉給予毒殺,造成小妾於痛苦中流產,使得其身心遭受到深重創傷,此皆有其因而受其果也。
時代日愈進步,道德觀念卻日愈薄弱,不少眾生無明、無知,喜食半孵蛋,認為能補身子,卻不知造下殺生害命之業愆;甚至有不少男女貪圖一時魚水之歡而埋下禍患,不敢以正常方式向雙方父母稟報,以取得雙方父母的諒解及同意,進而促使男女雙方共結連理,只因害怕懷孕的事情被父母知情,竟然狠心將親骨肉予以墮胎,從此斷送掉一條無辜的小生命。凡此種種,冤孽之氣充斥虛空,難以消解,導致造成世間災難不斷,人禍增長,天劫頻仍,家庭紛爭四起。
世人欲求能減災免難,應該戒慎恐懼,時時秉以正面思惟,勇於擔負自己所造作之各種大小事件,一切結果絲毫不予躲避及推卸責任,自然可以減輕業因之衝擊,以避免削減福祿壽之果報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廿四日
第二十八章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
《太上感應篇》云:「願人有失,毀人成功。」世間上並沒有任何一個人希望自己是一無所成的,更不希望自己所經手之任何一件事物有所疏失,但卻有不少眾生滿腦子希望別人出現紕漏,自己便能有機會乘虛而入,順利取代其地位與利益,對於別人經營之事業的苦心規劃或策略,在其即將展現出成果時,卻將之損毀,使他人之成就於一夕間化為烏有,其罪重如須彌山。
在二十年前,於西伯利亞,乃有蒙利巴達,經營精品服飾業,亦有同行乃其表親,不但年紀相當,而且是讀同一所大學畢業,二人本是情誼甚重,但是大學畢業後二人分別在企業界上班,不久,各自有些積蓄,蒙利巴達先行創業,開設一家精品服飾店。表親因與主管產生磨擦,乃離開企業界而自行創業,亦屬精品服飾店,因為待人真誠,並且勤於服務,日漸獲得眾人之喜愛,隨之生意日益發展,亦由客戶輾轉相介者不在少數,使得生意更加興隆。蒙利巴達平日甚少與人互動,遇有客人上門詢問價格,久了乃會表現出煩躁情緒,一段時間後,精品服飾店因為生意日漸低落而告關閉。
表親乃因蒙利巴達有相同營業經驗而予以雇用,希望能從中協助店務,由於表親在旁,蒙利巴達並不敢過於表現自己之情緒。有一日,表親受邀前往加拿大參訪一些相關事業,將店務交由蒙利巴達全權處理,豈知才不過一星期時間生意立即下降二成,因為蒙利巴達並不擅於招呼客戶,又不耐客人久問事情,更視來客之穿著以判認其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因此得罪不少顯貴、富家千金與貴夫人等,才短短一個月時間,已經造成表親所經營的精品服飾店,面臨幾乎快要倒閉之地步。直到表親歸國之後,仔細審閱一個月來的進出貨狀況,才發覺事態嚴重;為了重新打造新形象,乃積極培養新人,而且加強新人的服務,無論客戶之態度如何,皆必須要面露笑顏,個個必須要有耐心,必須要有愛心,更必須要能親切的服務。經過一番努力,才重新讓生意又回復到先前之興隆。至於,蒙利巴達則因為嚴重影響表親之事業,乃被表親開除;此後,蒙利巴達雖然曾經到過一些公司行號上班,但都為期不久便離職,主要原因在於不肯用心學習,每每同事有業務進行,皆在心裡暗自思惟希望同事的業務斷線,希望同事的業務破碎,曾經有過同事不慎產生疏失,主管將機會移給蒙利巴達,但卻無功而返,只因毫無能力可言,以致被辭退。此後,一事無成,坐吃山空,生活逐漸困苦,更對工作失去信心及耐心,而淪落街頭行乞。
願世人每當想要嫉妒他人之能力超越自己時,首先必須提昇自我的各種能力;每當想要超越他人之時,則必須創造出屬於自己獨特之成果,而以卓越成果來贏過對方,而並非一昧的毀損對方的成就,進而突顯出自己之短處,以致災難接踵而至,致使福不彰、壽無常而無奈之至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七日
第二十九章 危人自安‧減人自益
《太上感應篇》云:「危人自安,減人自益。」「危」,乃是危及、危害之意,「減」,即是減損、減輕之意。
凡夫無論置身居處於何種階級及地位,大都有一種共同之心態,就是將最為危險的任務推給他人去執行,而使自己獲得安全性高的工作,並且存在有減除他人應有之福利而使自己能獲得更多利益的心態,乃至於同樣的接受禮品,卻將最貴重之禮品留給自己,而便宜的或自己不喜歡的禮品則轉贈給他人,此皆是錯誤的觀念行為。
在十四年前,於菲律賓,乃有沈某,平日善於計謀巧思處理事物,每每碰上有同行在生意上比自己還要受到大眾歡迎時,並且連營商步調都能比自己好,雖然同行在於獲取利潤上並不多,但是薄利多銷,反而生意更為興盛。沈某看在眼裡,卻很不是滋味,因為沈某自認為利潤空間不大,卻被同行以薄利多銷之方式破壞了行情,尚且造成客源大流失;於是計謀心起,使出險招,在同行之商品裡注入對人體有害之物質,果然不久時間,凡是使用過同行之商品者皆逐一出現皮膚不適或心悸等情形,經官府追查,乃找出起因皆是使用過同行之商品所造成的,為此同行遭受到停業處分,但也使民眾從此誤認為便宜沒好貨之錯誤觀念。
自此之後,客源再度回流,沈某的生意昌隆興旺,只是幾年不到的時間,沈某的店遭到祝融光顧,一夕化為灰燼,現金更是燒得精光,而其它存款又被詐騙集團給騙了一大半;沈某雖然有心想重振事業,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最親的家人乃前後因病而耗盡沈某之存款,最後連沈某本身都患了不治重症。雖然沈某在先前獲得甚大利潤,但因危害到他人之人身安全及同行之全家生計,乃受到後期全家陷入貧病當中的惡報,因災而窮,因病而貧,從此連想安度餘生的機會都沒有,處境倒也令人同情。
在十年前,於日本九州,乃有櫻子,從小喜歡貪人小便宜,步入社會後,更是未改劣等習性,就因為公司重視其工作能力與待人熱忱之精神,每每將一些總務事項交其處理,而櫻子在工作上倒也不負重託,皆能在極短的時間裡儘快的做好公司所交待的每一件事情。每逢節慶,凡是櫻子經手發放之禮品,雖然本身並不實用,但只要有任何喜歡的東西又是數量有限,或者禮品供應量不足的情形下,都會自行先保留最好及最完整的,其它有剩下的才會看交情而轉送給其他同事。等待第二批禮品發放時,櫻子又重複取得一份,甚至有廠商提供一些試用品或樣本,數量都是由櫻子按既有的成員給予計算的,而廠商亦按所計算的數目贈送相當數量的試用品,要給這些職員試用而後寫上心得與建議;怎知櫻子卻認為反正人數是我提供的,也沒有人知道廠商到底給了多少東西,於是多數的試用品便留給自己,其它的也有一些同事是二人試用一份的。久而久之,櫻子卻不斷有各種破財事件產生,而所花費出去之財物剛好是自留廠商試用品樣本的成本費;後來,經高人指點,櫻子開始懺悔,並修持正法,從此待人接物更是公平、公正,於是便不再有破財之種種意外事件產生了。
願大眾能時時自我警惕,切莫危害他人而使自己安定,亦莫減除他人應有之福利權益而促使自己獲得較大益處以肥潤自身,方能遠離一切災厄而增長一切福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十四日
第三十章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
《太上感應篇》云:「以惡易好,以私廢公。」天底下,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讓自己身邊的好東西被別人換成壞的東西,卻偏偏有不少眾生貪婪之心熾熱旺盛,心識迷昧,往往喜愛偷龍轉鳳,以狸貓換太子的手法處理事情,如此不但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同時還能造成眼中釘無端的損失。
在十七年前,於阿拉斯加,乃有吉娃娜,在社會上具有一席地位,但卻未曾看出行事作風與言談舉止有符合其身份、地位的地方,每每造作出劣等人才會有之行徑與言論。吉娃娜在某公務機關任職主管級職務,原本該召聘一些合格之通過公職考試的公務員,並安排各種職務以培養人才;但吉娃娜卻未如此做,其理念認為我是這裡的主管,若是身邊的公務人員每位都是考試合格的公務員,到時候將樣樣受到牽絆,豈不是自找麻煩;於是便在其職權範圍內,盡可能的安插一些自己的心腹擔任要職,並把原本忠貞服務於民的老幹部想盡各種辦法逐一逼退,以方便自己為所欲為。經過一番費心的安排,果然該公務機關乃有超過半數要職都是吉娃娜的心腹擔任,因此行事更是便利,簡直是呼風喚雨。
後來,吉娃娜轉調到上級單位,仍舊不改從前的行事作風,以致招惹到某首長之近親,此位近親乃將此現象向首長稟報,首長要求近親先不動聲色,並且交代處處要配合吉娃娜的意思,以了解整個作業流程。後來,經過暗中調查,確實違法,最後來個人贓俱獲,讓吉娃娜無所遁形。這麼一來,吉娃娜不但被撤職,並且還得面臨牢獄之災,豈不可悲乎!
在十四年前,於吉隆坡,乃有阿嘉,擔任警界工作,並且是大都市的警界隊長級人物,雖然並無貪瀆情形,卻總是喜歡包庇不法,原因無它,只因為這些要被臨檢或受檢舉之輩,不是自己的親戚與朋友,就是姻親或婚親關係;於是每每各單位有所臨檢行動,阿嘉之職務乃居於上級單位,當然會最先知道時間、地點與臨檢範圍,因為下級單位都要事先將預定好的臨檢事項,向上級單位的阿嘉稟報知情,因而阿嘉則能在第一時間,儘快通知這些親友所經營的八大行業提高警覺,以致績效不彰。
高層長官百思不得其解,明明經常收到檢舉不法的案件,為何每次臨檢卻無功而返,乃懷疑有人洩密,決定重新部署,另外召集自己過去的舊部屬,同時尋找一些接受過軍警訓練合格的親友們,深入該急欲查獲的區域之各八大行業中,予以佈線監視,才逐漸使事情曝光。後來,高層長官體諒阿嘉於過去服務警界以來之辛勤功勞,雖然沒有牽涉到賄賂之事,但是長期包庇親友所經營的八大行業,已經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乃決定讓阿嘉提早自動退休,以保留警界名譽。
以上事例,奉勸世間人,凡事皆不能以本身之惡行,想要毀壞別人的善事,亦切莫因私欲或私人情感,卻棄置公理而拋正義於腦後;唯有心存善念,公門好修行,方能一生免除災難,並且增長吉祥如意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廿一日
第三十一章 竊人之能‧蔽人之善
《太上感應篇》云:「竊人之能,蔽人之善。」芸芸眾生每一個人皆各自有其不同之長處與特性,有些優點是別人所無法仿冒的,自己想要仿製他人的長處,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並且亦不見得能有多大之相似處。
若是別人所研發出來的物品,並且也是經由他人製造生產的產品,卻被自己給竊取一部份,並且偷偷地將別人辛苦研發出來的產品先行申請發明權、專利權,便是一項非常惡劣之侵權行為。有時雖然不是竊取產品,但知道別人有新研發產品準備要做發表會,便儘快的生產相同款式的產品,並立即予以事先申請專利權,使得別人辛苦研發的心血,瞬間毀於一旦,真是惡毒的行徑。又世間人只要是曾經造作過的任何善行、公益事項,一旦有人給予肯定,這是多麼令人喜悅的事;若是該善行遭受到有心人士刻意隱蔽不宣,而其他人所造微善,卻能讓有心人士大肆宣傳,以致當事者心中憤怒不平,可想而知。
在三十年前,於尼加拉瓜,乃有嘉那,在某科技公司上班,單位內有一位作業員時常想出產品創意以及工作流程之改善方法,均會告知嘉那。這位作業員原本想讓主管代為向上級提出這些妙點子,以便能為公司帶來新商機與更好之生產品質;但是嘉那身為基層主管,卻將作業員想出來的妙點子,硬是在公司主管會報時提出來,並說是自己突來的靈感,各層級主管也毫無懷疑;有些創意點子研發與試驗後,經過各系統確認可以順利上市,嘉那則平白的領受這份榮耀。至於當初提出新點子的作業員,乃滿腹委屈,只能私下在外頭向親友抱怨連連,有苦無處訴說,總不能一直在怨怒中過日子;於是這位作業員開始參與一些社會團體的各種研習活動,其看待人事物的眼光也就更加的遠瞻,種種思慮更加週到。
某次,作業員又將創新點子告訴嘉那,希望主管能夠代自己向上級提出建議,可是主管嘉那仍舊搶了功勞。不料註定賊星該敗,這位作業員不曾見過公司副董事長,卻巧合的是,他與這位副董事長是同一個社會大學研習班的同學,二人交談甚歡,作業員曾經先將新創意讓副董事長給個意見,副董事長認為這個創意甚妙可行,於是建議作業員向公司提出這新點子;此時,作業員尚不曉得這位同學就是自己公司的副董事長,也不知道副董事長早就向董事長提過這件事。這次嘉那再度冒用名義竊取員工的新創意,被公司發覺,不但追討以往不當獲取之紅利,並且予以解職。嘉那因為竊取員工的點子,竊人之能,蔽人之善,最後落得被解職的命運,實在是得不償失。
在十七年前,於陜西地區,乃有柯某,任職於公安部的公安隊長,每每只要有自己的勤務時皆拖拖拉拉,並且都讓其他組隊先行攻堅,自己再率隊跟進,經常是在警匪槍戰平息過後,柯某才現身,並且在上司趕到之際,故意出現於上司面前,露出很累的樣子,繼而搶功。曾經有柯某之隊員勇於搶救溺水者,因為該溺水者是某富家公子被救後恢復了意識,其父親想要尋找當初的救命恩人,柯某竟然硬說是自己舉手之勞,並命令下屬不得做任何表態,並且不得出面說話;之後,柯某則對眾人訴說:「這只是舉手之勞,原本我是不想讓太多人知道的,畢竟在任何情況下,相信任何人看見他人有困難,何況是性命攸關的時候,豈有不相助之理!」這個說法,讓大眾一時誤以為柯某真的是默默行善的大善人。
豈料某次有高層之親戚在路上遇搶,湊巧在該警局報案,柯某竟然不予理會;受理報案的剛好是當初勇於救人的隊員,並且熱心積極的循線追索,經過這位隊員辛苦一段時日後,方才順利破案。然而柯某再度刻意隱瞞下屬的種種功勞,全部解說是自己的傑作,高層之親戚實在是聽不下去也看不慣,直接向高層爆料;如此一來,柯某「竊人之能,蔽人之善」的劣行,始被戳破,同時也直接影響到升遷。
願世間人切莫搶奪他人之功勞,切莫隱蔽他人所造作的一切善行,方能遠離被削減福祿壽之報應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三日
第二十五章 訕謗聖賢‧侵凌道德
《太上感應篇》云:「訕謗聖賢,侵凌道德。」娑婆凡夫迷昧、智鈍,個性頑強,難調難伏,不斷對於忠厚老實之人做出誹謗,以及煽動一些迷愚無知者對老實人進行人身攻擊等事。自古以來,行為端正之輩,總是容易受到有心人士之誣陷,使得名譽盡失;縱然最後獲得平反冤屈,卻已喚不回先前之幸福。
俗世之中,往往存在著更多罔顧真理、不守道德之人,劣等眾生常以欺壓善良民眾為樂趣,帶給大眾傷害與痛苦,仍不願罷手。是以,忠厚者訴諸無門、滿腹委屈,而且無處申訴之時,往往以心事訴諸天地,所謂:「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忠厚者本來就具足道德在身心靈,且深受鬼神所敬重,一旦所吐露之心事,必定件件被鬼神往上稟報,因緣成熟時,自然有相關單位依其所受屈辱,予以相當之懲處報應在當初傷害忠厚老實人之惡徒身上,不但惡徒予以削福減壽,使之多災多難,有時更以刀兵、血光之災,做為報應之惡果。
在三十年前,於馬來西亞地區,乃有阿占,喜愛訴說他人之長短,其村中乃有一位長者思維正等,常於潛移默化中將正法傳授當地居民,而且村民乃能耳濡目染,習得善法,甚至延伸家庭間亦充滿和睦及幸福。長者之弘揚正法,並不多立言教,全憑身體力行之以身示教,讓村民逐漸建立正確道德觀念,而不僅僅是空口白話。就在長者非常用心地教導居民正信、正念之時,阿占卻不能認同,因為阿占到處欺騙女人,玩弄感情,甚至於發生肉體關係,以逞其淫慾,事後並給女性帶來不貞之罪過;亦因為長者之身教推展,居民遵守「女知忠貞,男能守廉」,使得道德振作。阿占因為長者帶來之道德觀念,斷除了自己可以仗勢玩弄女性之機會,乃懷恨在心,為了報復長者,破壞長者在村民心中的地位;是以,阿占不斷在外地散播許多對長者不利之言語,當然謠言如滾雪球般,又加上傳話者畫蛇添足,使得原本早已是不堪入耳之言語變得更加辛辣,最後尚且驚動官府的關注。
官府得知後,暗中派人監控,以瞭解事實的真相,但長者作息如常,所接觸的人們及與長者所交談的言語皆在忠正清流之間,並無如傳言般惡行;後來,經監控者日日往上層傳報,長時間不斷往上呈報結果皆是一致,反倒是阿占被發現在外欺凌婦女多起,乃被官府以誣告及欺凌婦女罪一併懲處。阿占入獄之後,某日夢見二位鬼魂告知:「你惡口對聖賢者做出誹謗不實之言語,不久後將受口業之報應。」隔日,阿占口腔疼痛,逐漸罹患口腔癌,不治而身故。
願世人「戒之在口」,切莫以顧及一己之私心而陷聖哲賢良之人於不義之中。凡世間有知守道德且能忠貞者,理應予以衛護,切莫輕易傷毀其身心靈,以免冒瀆聖賢之過,如同滅佛一樣之罪;是以故,欲圖少災長壽者,言語不能不慎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十日
第二十六章 射飛逐走‧發蟄驚棲
《太上感應篇》云:「射飛逐走,發蟄驚棲。」眾生總是好奇心重,只要是沒見過的新鮮事物,必定會想弄個究竟,就因為這種好奇心造成不少生靈的傷害;此外,對於自然界每一件事物亦非常喜歡去碰觸,甚而挖掘、敲打或損壞,無意之間,形成大自然界之破壞。
有些俗世眾生喜好射擊活動,特別是標靶,起初是為了刺激,進而逐漸轉移到對於大自然界之射擊動物群,諸如:牛、羊、鹿、虎、狐、…等,乃至於針對飛行中之鳥禽及正在陸地上活動之靈獸;不但射擊活動中的動物,就是深居於洞穴及休息在樹窩中的吉祥動物,皆難逃世間人之迫害殘殺,以致生靈恐慌、驚怖;甚至於弱肉強食,有許多眾生特別喜愛「山珍」,無論是為了裹腹或剝取毛皮等,經常網捕或獵殺飛禽走獸,以致不斷累積殺業,亦促使寰宇之間滿佈怨戾之氣;是以,災劫頻仍、厄耗四起。
娑婆世界五花八門,各地百姓進展其特有技能,卻都不外乎使生靈飽遭傷害之事端產生,世人貪圖口腹之慾,卻讓動物群面臨死亡的危害;相對的,世人本身遭逢生命攸關之事件時,反而是貪生怕死,如若將心比心,為何忍心將動物族群置之於死地?其實,世人和百鳥群獸,俱皆有其靈性,亦各有其倫理關係,僅乃體型或形態不同,卻都各有其家庭。世人試想一下,世人只為圖求子女能得承歡膝下,卻要讓生靈遭受喪失子女的悲慟;世人總願侍奉自家父母能得百年終老,卻偏偏忍心令生靈哀爹悼娘;世人總求夫妻能得長相廝守,卻不斷棒打鴛鴦,令生靈落寞成為孤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即自己所不願意發生之災難事件,不但不能加諸於人類,亦不能加諸在百獸之間;換言之,亦是孔子所說的「仁民愛物」。
天生萬物,世人與飛禽之鷹鴿、陸獸之虎熊、水族之魚蝦及海族之龜鯨、…等,本是各有族群,生存於各自的領域之中,根據進化論的原理,源起乃相當密切,凡夫卻忍心破壞如此微妙倫理。根據因果輪迴而言,宿世之間或未來世之中,若是淪為彼等披毛戴角的生靈,又豈願刀砧面臨自身而導致死不得其所,並且屍骨遭受任意棄置,如此種種,殘忍恐怖,姑且不論。佛云:「因緣際會」,一個喜好殺生之人,相由心生,久而必定面露猙獰、眼神凶惡不善,並且晚年業障現前而病魔纏身,遭受諸般苦惱;長期以來,若是殺業怨戾之氣難以緩和,則必定形成天地劫厄,或以火災收殺、水患收殺,或以疾疫收殺,或以血光、刀兵等收殺,其災害輕重更細分為百千種類的業報。
是以故,眾生圖求於一生少病痛,祈願於四時無災、八節吉祥,盼望於二六時中能得輕安自在,則當學習與萬物和平共處;一則不妄造殺生惡業,且能持齋、戒殺、放生,二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獲得吉神護佑,自然家庭康泰,人我平安,日日無災,長壽延年,福德無量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十七日
第二十七章 填穴覆巢‧傷胎破卵
《太上感應篇》云:「填穴覆巢,傷胎破卵。」眾生每每喜歡故意破壞蟻穴,造成蟻群無處可依;有些眾生以水灌注到蟋蟀穴內,讓蟋蟀因受潮而自動跑出來,便立即予以捕捉玩弄,後來因為不會飼養,又造成餓死或病死;亦有眾生總是喜歡對於動物的巢窩予以拆解,使動物們夜來尋找不到歸巢;並且有的眾生只要碰上動物的卵,便好奇的予以擊破,或是將之煮食,令動物們無法繁衍下一代。
更有惡劣之眾生,竟能親手將自己所懷胎兒進行人工墮胎,乃至以各種手法讓胎兒流失;亦有眾生對於感情不能專一,甚至於不希望有累贅,而令情婦將胎兒拿取掉,造成無辜的生命就此平白斷送,同時對母體之傷害甚深,嚴重時更將導致母體從此不能受孕,而充斥於寰宇之間的怨戾之氣則與日俱增,令人深感無奈之至!
在時下社會裡,經常能聽聞有身為父母者,貪圖一己之方便,竟將幼兒留置車內,自己則離開車子進行購物或與人洽談事務,本身認為只是離開短暫時間,但是問題往往就發生在這種短暫的時間裡,許多幼兒因為被留置在悶熱的車子裡,而車內又是特別的高溫,幼兒之身軀便在缺氧又悶熱的情況下,活活被高溫給熱死。對於這名幼兒溯及過去生中,犯造有好奇或刻意將動物之洞穴給予封閉,因為捕捉不著動物,乾脆封穴以洩恨,可憐動物們就在眾生的無情封穴下,逐漸造成缺氧窒息,最後死亡,這種情形便與被留置在車內之幼兒死亡情形一樣的。因緣果報之難分難解,糾葛不清,令人充滿恐懼而不敢造次,但眾生卻喜造惡因,而不願修身、行善,以致造成業深而福淺之世代。
在十六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沈氏,結婚已有數載光景,身體也無大恙,但遲遲不能懷孕,曾經好不容易給盼到受孕,無奈是才短短不到數個月時間便告流產掉。曾經有一次喜盼嬰兒,就將接近臨盆之期,且已懷孕九個月的時間,居然發現胎死腹中。溯及過去生中,不知珍惜生命,本身常服用打胎藥,為了能控制家族,掌握權勢,不但自己在外偷漢子而暗結珠胎,惟恐被家族識破,竟狠心將自己的孩子打胎掉;而且強行對丈夫之小妾灌飲打胎藥,卻怕小妾因為將來順利生下小孩,而獲得家族們的惜愛,竟惡毒的將丈夫與小妾的親骨肉給予毒殺,造成小妾於痛苦中流產,使得其身心遭受到深重創傷,此皆有其因而受其果也。
時代日愈進步,道德觀念卻日愈薄弱,不少眾生無明、無知,喜食半孵蛋,認為能補身子,卻不知造下殺生害命之業愆;甚至有不少男女貪圖一時魚水之歡而埋下禍患,不敢以正常方式向雙方父母稟報,以取得雙方父母的諒解及同意,進而促使男女雙方共結連理,只因害怕懷孕的事情被父母知情,竟然狠心將親骨肉予以墮胎,從此斷送掉一條無辜的小生命。凡此種種,冤孽之氣充斥虛空,難以消解,導致造成世間災難不斷,人禍增長,天劫頻仍,家庭紛爭四起。
世人欲求能減災免難,應該戒慎恐懼,時時秉以正面思惟,勇於擔負自己所造作之各種大小事件,一切結果絲毫不予躲避及推卸責任,自然可以減輕業因之衝擊,以避免削減福祿壽之果報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三月廿四日
第二十八章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
《太上感應篇》云:「願人有失,毀人成功。」世間上並沒有任何一個人希望自己是一無所成的,更不希望自己所經手之任何一件事物有所疏失,但卻有不少眾生滿腦子希望別人出現紕漏,自己便能有機會乘虛而入,順利取代其地位與利益,對於別人經營之事業的苦心規劃或策略,在其即將展現出成果時,卻將之損毀,使他人之成就於一夕間化為烏有,其罪重如須彌山。
在二十年前,於西伯利亞,乃有蒙利巴達,經營精品服飾業,亦有同行乃其表親,不但年紀相當,而且是讀同一所大學畢業,二人本是情誼甚重,但是大學畢業後二人分別在企業界上班,不久,各自有些積蓄,蒙利巴達先行創業,開設一家精品服飾店。表親因與主管產生磨擦,乃離開企業界而自行創業,亦屬精品服飾店,因為待人真誠,並且勤於服務,日漸獲得眾人之喜愛,隨之生意日益發展,亦由客戶輾轉相介者不在少數,使得生意更加興隆。蒙利巴達平日甚少與人互動,遇有客人上門詢問價格,久了乃會表現出煩躁情緒,一段時間後,精品服飾店因為生意日漸低落而告關閉。
表親乃因蒙利巴達有相同營業經驗而予以雇用,希望能從中協助店務,由於表親在旁,蒙利巴達並不敢過於表現自己之情緒。有一日,表親受邀前往加拿大參訪一些相關事業,將店務交由蒙利巴達全權處理,豈知才不過一星期時間生意立即下降二成,因為蒙利巴達並不擅於招呼客戶,又不耐客人久問事情,更視來客之穿著以判認其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因此得罪不少顯貴、富家千金與貴夫人等,才短短一個月時間,已經造成表親所經營的精品服飾店,面臨幾乎快要倒閉之地步。直到表親歸國之後,仔細審閱一個月來的進出貨狀況,才發覺事態嚴重;為了重新打造新形象,乃積極培養新人,而且加強新人的服務,無論客戶之態度如何,皆必須要面露笑顏,個個必須要有耐心,必須要有愛心,更必須要能親切的服務。經過一番努力,才重新讓生意又回復到先前之興隆。至於,蒙利巴達則因為嚴重影響表親之事業,乃被表親開除;此後,蒙利巴達雖然曾經到過一些公司行號上班,但都為期不久便離職,主要原因在於不肯用心學習,每每同事有業務進行,皆在心裡暗自思惟希望同事的業務斷線,希望同事的業務破碎,曾經有過同事不慎產生疏失,主管將機會移給蒙利巴達,但卻無功而返,只因毫無能力可言,以致被辭退。此後,一事無成,坐吃山空,生活逐漸困苦,更對工作失去信心及耐心,而淪落街頭行乞。
願世人每當想要嫉妒他人之能力超越自己時,首先必須提昇自我的各種能力;每當想要超越他人之時,則必須創造出屬於自己獨特之成果,而以卓越成果來贏過對方,而並非一昧的毀損對方的成就,進而突顯出自己之短處,以致災難接踵而至,致使福不彰、壽無常而無奈之至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七日
第二十九章 危人自安‧減人自益
《太上感應篇》云:「危人自安,減人自益。」「危」,乃是危及、危害之意,「減」,即是減損、減輕之意。
凡夫無論置身居處於何種階級及地位,大都有一種共同之心態,就是將最為危險的任務推給他人去執行,而使自己獲得安全性高的工作,並且存在有減除他人應有之福利而使自己能獲得更多利益的心態,乃至於同樣的接受禮品,卻將最貴重之禮品留給自己,而便宜的或自己不喜歡的禮品則轉贈給他人,此皆是錯誤的觀念行為。
在十四年前,於菲律賓,乃有沈某,平日善於計謀巧思處理事物,每每碰上有同行在生意上比自己還要受到大眾歡迎時,並且連營商步調都能比自己好,雖然同行在於獲取利潤上並不多,但是薄利多銷,反而生意更為興盛。沈某看在眼裡,卻很不是滋味,因為沈某自認為利潤空間不大,卻被同行以薄利多銷之方式破壞了行情,尚且造成客源大流失;於是計謀心起,使出險招,在同行之商品裡注入對人體有害之物質,果然不久時間,凡是使用過同行之商品者皆逐一出現皮膚不適或心悸等情形,經官府追查,乃找出起因皆是使用過同行之商品所造成的,為此同行遭受到停業處分,但也使民眾從此誤認為便宜沒好貨之錯誤觀念。
自此之後,客源再度回流,沈某的生意昌隆興旺,只是幾年不到的時間,沈某的店遭到祝融光顧,一夕化為灰燼,現金更是燒得精光,而其它存款又被詐騙集團給騙了一大半;沈某雖然有心想重振事業,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最親的家人乃前後因病而耗盡沈某之存款,最後連沈某本身都患了不治重症。雖然沈某在先前獲得甚大利潤,但因危害到他人之人身安全及同行之全家生計,乃受到後期全家陷入貧病當中的惡報,因災而窮,因病而貧,從此連想安度餘生的機會都沒有,處境倒也令人同情。
在十年前,於日本九州,乃有櫻子,從小喜歡貪人小便宜,步入社會後,更是未改劣等習性,就因為公司重視其工作能力與待人熱忱之精神,每每將一些總務事項交其處理,而櫻子在工作上倒也不負重託,皆能在極短的時間裡儘快的做好公司所交待的每一件事情。每逢節慶,凡是櫻子經手發放之禮品,雖然本身並不實用,但只要有任何喜歡的東西又是數量有限,或者禮品供應量不足的情形下,都會自行先保留最好及最完整的,其它有剩下的才會看交情而轉送給其他同事。等待第二批禮品發放時,櫻子又重複取得一份,甚至有廠商提供一些試用品或樣本,數量都是由櫻子按既有的成員給予計算的,而廠商亦按所計算的數目贈送相當數量的試用品,要給這些職員試用而後寫上心得與建議;怎知櫻子卻認為反正人數是我提供的,也沒有人知道廠商到底給了多少東西,於是多數的試用品便留給自己,其它的也有一些同事是二人試用一份的。久而久之,櫻子卻不斷有各種破財事件產生,而所花費出去之財物剛好是自留廠商試用品樣本的成本費;後來,經高人指點,櫻子開始懺悔,並修持正法,從此待人接物更是公平、公正,於是便不再有破財之種種意外事件產生了。
願大眾能時時自我警惕,切莫危害他人而使自己安定,亦莫減除他人應有之福利權益而促使自己獲得較大益處以肥潤自身,方能遠離一切災厄而增長一切福德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十四日
第三十章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
《太上感應篇》云:「以惡易好,以私廢公。」天底下,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讓自己身邊的好東西被別人換成壞的東西,卻偏偏有不少眾生貪婪之心熾熱旺盛,心識迷昧,往往喜愛偷龍轉鳳,以狸貓換太子的手法處理事情,如此不但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同時還能造成眼中釘無端的損失。
在十七年前,於阿拉斯加,乃有吉娃娜,在社會上具有一席地位,但卻未曾看出行事作風與言談舉止有符合其身份、地位的地方,每每造作出劣等人才會有之行徑與言論。吉娃娜在某公務機關任職主管級職務,原本該召聘一些合格之通過公職考試的公務員,並安排各種職務以培養人才;但吉娃娜卻未如此做,其理念認為我是這裡的主管,若是身邊的公務人員每位都是考試合格的公務員,到時候將樣樣受到牽絆,豈不是自找麻煩;於是便在其職權範圍內,盡可能的安插一些自己的心腹擔任要職,並把原本忠貞服務於民的老幹部想盡各種辦法逐一逼退,以方便自己為所欲為。經過一番費心的安排,果然該公務機關乃有超過半數要職都是吉娃娜的心腹擔任,因此行事更是便利,簡直是呼風喚雨。
後來,吉娃娜轉調到上級單位,仍舊不改從前的行事作風,以致招惹到某首長之近親,此位近親乃將此現象向首長稟報,首長要求近親先不動聲色,並且交代處處要配合吉娃娜的意思,以了解整個作業流程。後來,經過暗中調查,確實違法,最後來個人贓俱獲,讓吉娃娜無所遁形。這麼一來,吉娃娜不但被撤職,並且還得面臨牢獄之災,豈不可悲乎!
在十四年前,於吉隆坡,乃有阿嘉,擔任警界工作,並且是大都市的警界隊長級人物,雖然並無貪瀆情形,卻總是喜歡包庇不法,原因無它,只因為這些要被臨檢或受檢舉之輩,不是自己的親戚與朋友,就是姻親或婚親關係;於是每每各單位有所臨檢行動,阿嘉之職務乃居於上級單位,當然會最先知道時間、地點與臨檢範圍,因為下級單位都要事先將預定好的臨檢事項,向上級單位的阿嘉稟報知情,因而阿嘉則能在第一時間,儘快通知這些親友所經營的八大行業提高警覺,以致績效不彰。
高層長官百思不得其解,明明經常收到檢舉不法的案件,為何每次臨檢卻無功而返,乃懷疑有人洩密,決定重新部署,另外召集自己過去的舊部屬,同時尋找一些接受過軍警訓練合格的親友們,深入該急欲查獲的區域之各八大行業中,予以佈線監視,才逐漸使事情曝光。後來,高層長官體諒阿嘉於過去服務警界以來之辛勤功勞,雖然沒有牽涉到賄賂之事,但是長期包庇親友所經營的八大行業,已經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乃決定讓阿嘉提早自動退休,以保留警界名譽。
以上事例,奉勸世間人,凡事皆不能以本身之惡行,想要毀壞別人的善事,亦切莫因私欲或私人情感,卻棄置公理而拋正義於腦後;唯有心存善念,公門好修行,方能一生免除災難,並且增長吉祥如意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廿一日
第三十一章 竊人之能‧蔽人之善
《太上感應篇》云:「竊人之能,蔽人之善。」芸芸眾生每一個人皆各自有其不同之長處與特性,有些優點是別人所無法仿冒的,自己想要仿製他人的長處,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並且亦不見得能有多大之相似處。
若是別人所研發出來的物品,並且也是經由他人製造生產的產品,卻被自己給竊取一部份,並且偷偷地將別人辛苦研發出來的產品先行申請發明權、專利權,便是一項非常惡劣之侵權行為。有時雖然不是竊取產品,但知道別人有新研發產品準備要做發表會,便儘快的生產相同款式的產品,並立即予以事先申請專利權,使得別人辛苦研發的心血,瞬間毀於一旦,真是惡毒的行徑。又世間人只要是曾經造作過的任何善行、公益事項,一旦有人給予肯定,這是多麼令人喜悅的事;若是該善行遭受到有心人士刻意隱蔽不宣,而其他人所造微善,卻能讓有心人士大肆宣傳,以致當事者心中憤怒不平,可想而知。
在三十年前,於尼加拉瓜,乃有嘉那,在某科技公司上班,單位內有一位作業員時常想出產品創意以及工作流程之改善方法,均會告知嘉那。這位作業員原本想讓主管代為向上級提出這些妙點子,以便能為公司帶來新商機與更好之生產品質;但是嘉那身為基層主管,卻將作業員想出來的妙點子,硬是在公司主管會報時提出來,並說是自己突來的靈感,各層級主管也毫無懷疑;有些創意點子研發與試驗後,經過各系統確認可以順利上市,嘉那則平白的領受這份榮耀。至於當初提出新點子的作業員,乃滿腹委屈,只能私下在外頭向親友抱怨連連,有苦無處訴說,總不能一直在怨怒中過日子;於是這位作業員開始參與一些社會團體的各種研習活動,其看待人事物的眼光也就更加的遠瞻,種種思慮更加週到。
某次,作業員又將創新點子告訴嘉那,希望主管能夠代自己向上級提出建議,可是主管嘉那仍舊搶了功勞。不料註定賊星該敗,這位作業員不曾見過公司副董事長,卻巧合的是,他與這位副董事長是同一個社會大學研習班的同學,二人交談甚歡,作業員曾經先將新創意讓副董事長給個意見,副董事長認為這個創意甚妙可行,於是建議作業員向公司提出這新點子;此時,作業員尚不曉得這位同學就是自己公司的副董事長,也不知道副董事長早就向董事長提過這件事。這次嘉那再度冒用名義竊取員工的新創意,被公司發覺,不但追討以往不當獲取之紅利,並且予以解職。嘉那因為竊取員工的點子,竊人之能,蔽人之善,最後落得被解職的命運,實在是得不償失。
在十七年前,於陜西地區,乃有柯某,任職於公安部的公安隊長,每每只要有自己的勤務時皆拖拖拉拉,並且都讓其他組隊先行攻堅,自己再率隊跟進,經常是在警匪槍戰平息過後,柯某才現身,並且在上司趕到之際,故意出現於上司面前,露出很累的樣子,繼而搶功。曾經有柯某之隊員勇於搶救溺水者,因為該溺水者是某富家公子被救後恢復了意識,其父親想要尋找當初的救命恩人,柯某竟然硬說是自己舉手之勞,並命令下屬不得做任何表態,並且不得出面說話;之後,柯某則對眾人訴說:「這只是舉手之勞,原本我是不想讓太多人知道的,畢竟在任何情況下,相信任何人看見他人有困難,何況是性命攸關的時候,豈有不相助之理!」這個說法,讓大眾一時誤以為柯某真的是默默行善的大善人。
豈料某次有高層之親戚在路上遇搶,湊巧在該警局報案,柯某竟然不予理會;受理報案的剛好是當初勇於救人的隊員,並且熱心積極的循線追索,經過這位隊員辛苦一段時日後,方才順利破案。然而柯某再度刻意隱瞞下屬的種種功勞,全部解說是自己的傑作,高層之親戚實在是聽不下去也看不慣,直接向高層爆料;如此一來,柯某「竊人之能,蔽人之善」的劣行,始被戳破,同時也直接影響到升遷。
願世間人切莫搶奪他人之功勞,切莫隱蔽他人所造作的一切善行,方能遠離被削減福祿壽之報應也。
回复: 消災延壽錄 目錄::::::::::::封面內 著書 玉旨:::::::::::二 本道院院尊 賞例::::::::四 東方琉璃藥師如來 序文:::::五 中元地官大帝 序文:::::::六 北斗星君 序文:::::::::七 第一章 有過大可奪紀,小可奪算:八 第二章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十 第三章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十二 第四章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十五 第五章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十七 第六章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二十 第七章 以惡為能‧忍做殘害::廿三 第八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四月廿八日
第三十二章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
《太上感應篇》云:「形人之醜,訐人之私。」「形」乃是形容、描述、傳播,「訐」乃是訐取、盯梢,「醜」乃是醜聞、醜態,「私」乃為隱私、機密。
世間人非常喜愛刻意傳揚他人之醜聞,甚至於特別喜好發掘別人之隱私,若是為了正義去訐發他人之惡行,使之早日伏法認罪,接受法律之制裁,那麼便屬於正當性的。無奈是許多眾生,通常將他人之隱私與過去不願讓人知悉的事情,到處傳播,作為打擊、打壓或破壞他人之工具;縱使當事者於往昔曾經造作過不好的事項,但是對於已經真心確實悔過、改正往昔劣等行為的人,便不該再刻意去攻訐其陳年往事。無端訐人醜聞,乃是造業深重的,有時若是引其當事者負面之行為再度呈現,則難道不怕自己最後成為對方極欲滅除掉之目標嗎?
在十六年前,於馬尼拉,乃有陳某,乃是政府官員,因為不滿某位政務官員深受人民之愛戴,更不滿的是該官員之名氣、地位遠遠高出自己許多,以致陳某心理特別不是滋味。後來,陳某經常在外無端散播該政務官之過去史,揭發該官員昔時曾經有過一段進出酒家,並與酒家女子有過情愫的種種事情。陳某為了進一步打擊對方,更揭發出該官員與當時之酒家女子有個私生女,原本打算藉此扳倒對方,自己便可以逐步取代其地位;陳某本想破壞此位政務官的家庭,就能重新擄獲美人心,因為該官夫人是自己早年的意中人。豈知經過政務官之懺悔前愆之後,乃更受各界支持,而家庭亦更臻和樂,因為官員及其夫人早已育有一子,多年來急欲圖求生個女兒而苦不能得;如今官夫人知悉官員早年在外風流史,更知其在外有一名女兒,多年來未能妥善照料,並且這名私生女乃是政務官及夫人二個人皆完全不知情的事,官夫人便示意政務官員,將其母女接往同住,更認其女為義女。
陳某苦心積慮的計謀,完全破滅之後,乃引起其他有心人士故意暴露其在外之種種不良劣行,諸如:收受賄賂、包庇私娼,或者白嫖又白吃、白喝、…等惡行,並且大肆渲染。因為自己訐發政務官員之醜聞,皆屬陳年往事,並許久以來未曾再度發生過,而自己被舉報的醜聞部分,卻乃是現在進行式;於是,經過調查屬實,陳某被撤職查辦,除了要賠償錢財給其索賄的商人之後,觸犯國法,更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而有牢獄之災。是以,陳某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陷害別人,反過來成為傷害自己,真是得不償失。
願眾生多留點口德,切莫隨意「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若是圖謀正義、公理而舉報他人有確實的不法情形以及惡劣歪風,則尚能稱之為「正義」;如此乃是「知其可為而為之,知其不當為而不為之」,乃能為自己消災、增福田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第三十三章 耗人貨財
《太上感應篇》云:「耗人貨財」,迷途眾生置身於紅塵俗世之間,經常誤認為會導致本身遭受天災、人禍以及自身折損福祿而形成減少壽命之運,一定是要造作到非常大之過失;其實不然,發生這些災難事件,並不盡然完全要造犯大罪過,才會導致令人產生災難及削減福祿壽。
凡是經常性的無端導致他人的財物損失,日積月累,小則耗損自己的福報,大則促使世間人折損命格註定的福祿壽,乃至延伸身體遭受諸疾厄,不但要付出醫藥費,更使得心靈受諸苦楚哀痛,乃得不償失。
譬如:當一位工人,經常性的不注意工作流程,也不注重製造品質,或長期未能集中注意力去製造產品,使得生產出來之物品非常粗糙,於品質上不符需求;若是該產品能經由修復,使產品品質修復至標準要求之品質,則公司尚能銷售,不會有損失。若是因為自己在製造過程中的疏忽,而使產品損壞,其程度乃達到無法修復而必須報銷;表面上,自己只是製作不良品,但是公司卻必須耗損經費,這種耗損公司財物的情形,也是導致本身折損福報、消耗祿算,並且也是累積「減壽」之重要因素。
譬如:手足之間,弟弟本身有工作,其收入比兄長較多,卻經常還要兄長為其支付各種開銷;此外,兄長的收入比弟弟少,不但要負責孩子的生活費與教育費,又要繳納稅款以及分期繳交房子的貸款。就因為弟弟經常在耗損兄長家之錢財,造成兄長和嫂嫂之間的不和,並經常為此事爭吵。這種耗損手足間的財力,也要招感本身禍端的,若是兄長與嫂嫂因為自己的無知與無理而造成離異,或者姪輩因此而教育遭受停頓,則將會使自己招來各種橫禍,遠則牽連未來多世的因果,近則能令自身產生家道中落之情形;因為早期有兄長在支付債務,待兄長再無經濟能力時,則自己便會加快破敗速度,甚至有嚴重者當世便要過著居無定所之厄運。
譬如:夫妻之間應該努力工作,勤儉持家,而使家庭興旺。若是彼此不斷在花費對方之辛苦積蓄,一旦家庭財力不足,便要家道中落;即使夫妻間尚有工作收入之福運,卻從此無法振興家運,亦有可能因而導致離婚收場。若是彼此間能得儉僕而克勤、克儉,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因為只有勤儉樸實,以避免損福的禍源,則可保持家運平順。
譬如:有少數路人具有劣根性,喜愛損壞路樹,造成路樹之不當枯萎死掉,或者隨意破壞公共設施,雖然不會被抓到,但是這些公共設施的種種損失,乃是由自己所造成之結果,因而冥冥之中將會折損掉本身之福德,以彌補損壞路樹或設施等的損失;一旦被發現而檢舉,乃是現行犯,則會移送法辦而立即遭受到賠償。若是一直未被發現,將因此不斷累積耗損公共財力,首先減損福祿,進而削減壽元。若是破壞公共設施,諸如:水溝蓋、平交道電纜線、…等,引起民眾之意外事故,視情節之輕重,冥冥之中,不但會折損福祿壽,亦有牢獄之災。若是尚無醒悟,趕緊終止其偏差惡劣行徑,致使惡報的累積更深、更重,甚且將有官司之災或牢獄之災,更會種下未來世遭受到福報不彰、貴人不顯以及意外災難頻繁之果報。
世間人欲求「遠離災禍」&欲思「延長壽元」,理當秉以珍惜自己財物一樣的態度去愛惜別人的財物,並擴及愛護十方的財物,方能讓自己獲得福祿壽的增添及龍天護法的衛護,人生方有光明燦爛的日子。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
第三十四章 離人骨肉
《太上感應篇》云:「離人骨肉」,「離」,乃是遠離、拆散、離間之意,「骨肉」,就是子女、親人之意。
末法時期,少數愚昧眾生,本性受到無明所蔽塞,形成特別喜好見到別人親子失和、家庭糾紛,自己才感覺到快樂;將自己的樂趣建立在別人的家庭糾紛痛苦上,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家庭破碎上,均是罪孽深重,其業報乃是近則報在自身,遠則報在子孫,當報應現前之時,將會形成自己的家庭四分五裂。
在十五年前,於台北地區,乃有陳氏,年紀輕輕,在外與人有染,導致未婚懷孕。恰巧在其得知本身懷孕的同時,巧遇許久未聯絡之小學同學賴某,論起賴某早有家室,育有一子一女,但已離異;因賴某早婚,兒子雖小,卻也懂得接待之儀,賴某不在家裡時,其子乃能獨立照顧賴某的生意,待人接物上絲毫不馬虎。然而陳氏明知賴同學離異,並撫育兒子在身邊,而賴同學早年就非常愛慕自己,至今仍有所表態;陳氏貪其事業有成,又本身已然有孕在身,為圖一己享受,於是答應賴某之婚事,待賴某與陳氏結婚數個月後,陳氏順利產下一女。此時因為女兒年幼,前人之子亦尚未成年,因此陳氏乃不動聲色,照常打理好居家環境,並營造與賴某及與其兒子間的家庭親子關係。
數年之後,陳氏眼見前人之子已然成年,並且人脈甚廣,深怕自己的女兒將來在賴家沒有立足之地;因此,陳氏便經常有意無意間,在賴某耳邊訴說其子負面話語,並利用一些與自己和賴某感情較好之同學無知的造謠生事,令賴某逐漸對兒子有所懷疑及猜忌。另外,陳氏則利用某個機會裡設計自己的女兒外出,又向前人之子說是自己身體有些微恙,需要其替自己準備茶水進房,當然賴子不疑有他,誠心端取茶水進入繼母房中,此時陳氏已計算好賴某回家的時間,便利用賴子端茶進房時對其百般獻媚,又身上穿著薄紗乃不能蔽體,自己對賴子拉起不放並將其抱住。待賴某進房之際,眼尖的陳氏乃立即作勢極力想推開賴子,但卻是緊抓賴子不放,又表現出無力抵抗的掙扎假象;賴某親眼所見,誤認為原來陳氏所言及外面流傳的謠言都是真的。一氣之下,便將兒子逐出門庭,並揚言斷絕父子關係。
雖然陳氏一時得逞,後來也讓女兒順利接手賴某生意,當女兒接手家業時,賴某早已別離世間,因而母女共同經營生意。豈知女大不中留,受到劣友的勾引,不但未婚產子,而且因為受不了陳氏的嘮叨,竟私下將財產變賣,並將陳氏賣給一些無賴充當洩慾工具,陳氏若敢稍有不從,便要招來其女與其同居人的毒打,最後陳氏在悔恨中,抱憾而終。
以上事例,奉勸世人切莫拆散他人親子關係,亦不該斷絕他人親子見面之因緣;若是為了制止家暴問題的發生,則另當別論。若是因圖謀他人財產或對他人懷有不軌之意,意圖破壞他人原本幸福美好之親子關係,則其罪在不赦;現世若是不報,生生世世必苦不堪言。是以故,願世人切莫有阻礙他人的親子關係,本身更該疼愛親骨肉而莫使在外受苦,亦莫為圖一己享受而遺棄親骨肉,或拋棄前人子女在外流浪而任其自生自滅,此皆徒增罪孽深重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十九日
第三十五章 侵人所愛
《太上感應篇》云:「侵人所愛」,「侵」,就是侵佔、侵害、侵吞之意,「愛」,乃是針對所愛之人,並擴及所喜愛之事物與職務、地位而言之。
迷愚眾生以自我為中心,通常喜歡犯造一些侵損他人的各種事件,以及喜歡造作一些觸動他人禁忌之事,當觸及他人所認為禁忌諸地雷時,將有可能促使自己陷入災難與滅亡之路。
在二十年前,於錫蘭地區,乃有嘉德,從小在父母之寵溺下成長,養成嘉德為所欲為的態度,待人接物方面幾乎是目中無人;成年之時,嘉德更是少年得志,年紀輕輕便考上公職。當嘉德初踏進公門時,尚未能熟悉公門各部門作業及工作流程,乃能對諸位前輩虛心請教,而且與同事間相處和睦;但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此時嘉德對於各部門作業及一切行政流程等皆已非常熟悉,並且很快的步上軌道,卻開始對前輩者的理念與觀點感到不能契合,經常企圖推翻前輩們以往之行事作風。後來,嘉德終於在某次機會裡順利促使前輩們前後自動提早退休,而自己則理所當然的遞補其主管職位;當嘉德正式接替前輩的職務後,大改前輩者以往行事作風,當然在同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原本的盡力配合情形已完全改變,以致嘉德管轄的部門不斷受到其他部門之批評。
上級單位深入了解之後,要求嘉德遵守公門倫理,並對嘉德施加壓力,一是限期更改回以往工作程序,二是改善對上、對下之互動關係;但是嘉德不但不予理會,仍舊我行我素,最後乃遭到記過與調職處分。後來,各單位主管深知嘉德之劣性,惟恐影響業務之正常運作,均以踢皮球方式予以推掉;既然各單位皆不願意接受嘉德,又職務調動頻繁,最後,嘉德因職業倦勤,乃選擇自動請辭,結束公門生涯。
在十八年前,於馬尼拉,乃有瑪仁,因為曾經受到主管的責難,於某個巧合之機緣下,結識了主管最心愛的女兒阿晶,當主管知道其二人正在交往,並未正面予以反對,但也不是很贊成;怎知瑪仁接近主管的女兒阿晶之頻繁,完全只是為了報復主管。只因主管曾經在公事上對自己的責難,一直耿耿於懷,因此在與阿晶二人交往一段不算短的期間後,亦已談論到結成連理之事,瑪仁認為時機成熟,便主動對阿晶提出分手提議,這個舉動,如同晴天霹靂一般,令阿晶傷心莫已。此外,瑪仁亦早已向公司提出辭呈,另謀高就。所謂:「人算不如天算」,當瑪仁謀定新工作時,其新公司主管及許多幹部與股東逐漸知悉瑪仁乃曾犯下有恩不報之禁忌,於是皆不動聲色,這麼一來卻讓瑪仁在職場上更陷困境,縱使不斷更換工作,乃因瑪仁先前玩弄主管的女兒阿晶的感情之關係,在工作上遲遲無法獲得順利,至此悔恨為時已晚。
奉勸眾生對於他人所珍惜及心愛之一切人事物,理該秉以同理心愛護,切莫予以傷害,一則以免造業以及損耗福報,二則方能使自己在人生旅程中,永遠無災、少禍而得增長福祿壽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廿六日
第三十六章 助人為非
《太上感應篇》云:「助人為非」,「非」,乃指不正當、違法或為非作歹之事。
紅塵俗世之間,最要不得之事便是助人為惡,亦所謂「助紂為虐」是也。中國古代之商朝,到了紂王時代乃是出了名的暴君,紂王之昏庸無道,因為此時各種酷刑之刑器層出不窮,殘忍程度亦實在令人不堪入目,後人便將幫助他人為惡,稱之為「助紂為虐」,也就是幫助惡人而傷害善良之意思。
自古以來,不乏官員或政客明知惡商所進行的工程有瑕疵,並且經常性的偷工減料,置萬民安危於不顧,就因為包庇惡劣商人,可以讓自己獲得為數可觀之賄賂禮金,而美其名為禮數。其中更有不少良心受到貪欲所蒙蔽之政客,打從心裡只認識財利,甚而違背道德及良心,因此經常性接受賄賂,不斷包庇惡商劣行事件;若是未出差錯時,也就相安無事,一旦有突發狀況產生時,將連累無數蒼生之生命財產,甚至於遭受到無情之荼毒與損毀。
有些愚昧人明明知道自己身邊的親友有許多行徑不該,卻未能予以勸誡,更未予以善導,反而是盡其可能的代替掩飾,甚至於從中協助犯罪;社會上亦有不少觀念偏差者,就因為一句話的忠言逆耳而不中意聽,便邀夥伴將對方無情的傷害,這些助陣者便是「助紂為虐」。凡此種種,嚴重犯法者,依陽間法律而論,觸法則要受到監禁,依因果而論,更有大小不一之惡業果報;若是嚴重犯法者,必受幽冥之剁手、截腳的地獄苦刑。
曾經有一位忠瞞,明明知道假結婚是一種犯罪的行為,因貪圖少許的利益,乃進行國際假結婚,實際上卻是將女子送入火坑賣淫;可惡的是忠瞞的假結婚對象,根本不知道自己將要被送入火坑,一度誤以為自己將要與新婚夫婿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怎知是夢碎又心碎,後來慶幸在某個因緣際會下,女子被救出火坑,並且將一干罪犯移送法辦。論起忠瞞這種「助紂為虐」的罪惡,依照冥律則必須判入「火燒地獄」受盡種種苦刑,輪迴之間,乃因為自己幫助惡人將無辜女子推入火坑,使得少女之身心遭受甚深之污辱與傷害,身心猶如遭受烈火焚燒般之痛苦一樣,自己則生生世世必受身心煎熬的痛苦,直至業報盡。
身為律師者,代人訴訟,明明知道自己的委託人是一名造惡甚深的人,其行徑乃是無可饒恕的,其行為是一種謀略性犯罪,卻仍然接受其委託,想盡辦法為其辯護,更在字裡行間為其脫罪;像這樣的人「助紂為虐」,實在是最受世間人所唾棄的,將受到「拔舌地獄」之冥罰,近則報應落在自己身上,遠則惡報落在兒孫身上,將能見到自己或兒孫遭受惡人之陷害或傷害的情形。
奉勸眾生莫貪財利而包庇不法,莫明知不該為卻又協助犯罪。如此惡劣行徑,將使自己永遠處於遭受要脅的無奈當中,使自己罪上加罪,進而有遭受合作夥伴給予滅口之虞;因為對方謀略計劃之目的已然達成,自己則同時失去利用價值,繼續留著就是別人之禍患,所以自己很快的將遭受到夥伴的滅口。願眾生切莫明知不當行為而為之,切莫助他人造作不法之事,才能永保人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
龍虎山張天師 降 九十九年六月二日
詩曰:消愆造福真心在。災滿功增正法彰。
延命添元知大道。壽同天祿點滴強。
跋文
喜哉!貴道院奉旨恭著之寶書《消災延壽錄》,業已完書,以期壽世牖民。
本書主旨,在指明古今眾生於行道、修身之各方面容易疏忽之要點,並且亦在道破末法修道子對於夙世以來造作諸業愆積累到當代,導致人生旅程常逢諸災難等事,能有所覺醒,及知借事警惕早做預防措施。
如今,《消災延壽錄》已然完書,將能儘早提供末法修子之福音,以利修持內德、普行善事、內斂威儀、植福,進而消災、增福、添祿、延壽也。
龍虎山張天師 跋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庚寅年四月二十日
下元水官大帝 降 九十九年六月二日
詩曰:初心見道勤立德。篇法傳香佈鸞音。
問福明心功果立。世風載道萬靈欽。
跋文
欣喜!貴寶德大道院歷經一載之辛勤,奉旨恭著《消災延壽錄》,終於在眾望殷盼之下如期完書。
本書乃依《太上感應篇》之經文,條理分明,逐一闡述,並且借事例令娑婆眾生能更容易明白「天道欲成,人道圓滿」之不二法門。
在末法環境當中,世界各地災難頻傳,又短命、橫禍者與日俱增,本書之問世,乃能讓奉行者,達成消除人生運程中各項災愆,及遠離行運中種種厄難,果能徹底依循而行,落實生活之中,使功行日深者,必能有增壽延年之福德也。
願大眾能「知福、惜福」,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同時更耕造後福也。
下元水官大帝 跋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庚寅年四月二十日
消災延壽錄 完書玉旨
本道院院尊關 登臺 九十九年六月九日
聖示:今夜恭接【完書玉旨】,命本道院福德正神十里外接駕,命本道院天上聖母五里外接駕,其餘神人排班候駕。可。 吾退!
欽差南宮孚佑帝君 降
聖示:今夜, 吾乃奉玉旨前來貴寶德大道院,一則為恭賀新書《消災延壽錄》完書之喜,二則佈達有功玉旨,願神人福慧雙融也。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上掌三十六天,下轄七十二地,統御萬靈,日理萬機,無時不以蒼生是念。經查南贍部洲臺疆《懿敕寶德大道院》奉旨著作之《消災延壽錄》,如今已然完成。寡人聞言,龍心大悅,著書期間,神人辛勤,不畏勞苦,實乃感慰之至。
本書乃依《太上感應篇》逐條闡述,令世人易於閱讀,進而明理增智,今既書成,理該頒佈有功如下:
一‧凡護持本書達全勤者,准予各賜記一道功,福祿壽各添一級等四載一筆,增一道果。
二‧凡護持本書未達全勤者,以每缺一期減二十功計算。福祿壽各添一級等三載一筆,增一道果。
三‧凡護持本書未達半勤者,以每護持一期,賜記十五功為勉。
四‧凡助印本書滿壹千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病災;尚有餘功,則增添福德一筆。
五‧凡助印本書滿參千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橫厄;尚有餘功,則增添福祿一筆。
六‧凡助印本書滿五千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水火劫;尚有餘功,則增添福壽一筆。
七‧凡助印本書滿壹萬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刀兵劫;尚有餘功,則增添福祿壽一筆。
八‧凡助印本書滿貳萬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雷電劫;尚有餘功,則增添福祿壽一筆,一半功德消業,一半功德註籍天爵資糧。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庚寅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三十二章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
《太上感應篇》云:「形人之醜,訐人之私。」「形」乃是形容、描述、傳播,「訐」乃是訐取、盯梢,「醜」乃是醜聞、醜態,「私」乃為隱私、機密。
世間人非常喜愛刻意傳揚他人之醜聞,甚至於特別喜好發掘別人之隱私,若是為了正義去訐發他人之惡行,使之早日伏法認罪,接受法律之制裁,那麼便屬於正當性的。無奈是許多眾生,通常將他人之隱私與過去不願讓人知悉的事情,到處傳播,作為打擊、打壓或破壞他人之工具;縱使當事者於往昔曾經造作過不好的事項,但是對於已經真心確實悔過、改正往昔劣等行為的人,便不該再刻意去攻訐其陳年往事。無端訐人醜聞,乃是造業深重的,有時若是引其當事者負面之行為再度呈現,則難道不怕自己最後成為對方極欲滅除掉之目標嗎?
在十六年前,於馬尼拉,乃有陳某,乃是政府官員,因為不滿某位政務官員深受人民之愛戴,更不滿的是該官員之名氣、地位遠遠高出自己許多,以致陳某心理特別不是滋味。後來,陳某經常在外無端散播該政務官之過去史,揭發該官員昔時曾經有過一段進出酒家,並與酒家女子有過情愫的種種事情。陳某為了進一步打擊對方,更揭發出該官員與當時之酒家女子有個私生女,原本打算藉此扳倒對方,自己便可以逐步取代其地位;陳某本想破壞此位政務官的家庭,就能重新擄獲美人心,因為該官夫人是自己早年的意中人。豈知經過政務官之懺悔前愆之後,乃更受各界支持,而家庭亦更臻和樂,因為官員及其夫人早已育有一子,多年來急欲圖求生個女兒而苦不能得;如今官夫人知悉官員早年在外風流史,更知其在外有一名女兒,多年來未能妥善照料,並且這名私生女乃是政務官及夫人二個人皆完全不知情的事,官夫人便示意政務官員,將其母女接往同住,更認其女為義女。
陳某苦心積慮的計謀,完全破滅之後,乃引起其他有心人士故意暴露其在外之種種不良劣行,諸如:收受賄賂、包庇私娼,或者白嫖又白吃、白喝、…等惡行,並且大肆渲染。因為自己訐發政務官員之醜聞,皆屬陳年往事,並許久以來未曾再度發生過,而自己被舉報的醜聞部分,卻乃是現在進行式;於是,經過調查屬實,陳某被撤職查辦,除了要賠償錢財給其索賄的商人之後,觸犯國法,更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而有牢獄之災。是以,陳某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陷害別人,反過來成為傷害自己,真是得不償失。
願眾生多留點口德,切莫隨意「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若是圖謀正義、公理而舉報他人有確實的不法情形以及惡劣歪風,則尚能稱之為「正義」;如此乃是「知其可為而為之,知其不當為而不為之」,乃能為自己消災、增福田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第三十三章 耗人貨財
《太上感應篇》云:「耗人貨財」,迷途眾生置身於紅塵俗世之間,經常誤認為會導致本身遭受天災、人禍以及自身折損福祿而形成減少壽命之運,一定是要造作到非常大之過失;其實不然,發生這些災難事件,並不盡然完全要造犯大罪過,才會導致令人產生災難及削減福祿壽。
凡是經常性的無端導致他人的財物損失,日積月累,小則耗損自己的福報,大則促使世間人折損命格註定的福祿壽,乃至延伸身體遭受諸疾厄,不但要付出醫藥費,更使得心靈受諸苦楚哀痛,乃得不償失。
譬如:當一位工人,經常性的不注意工作流程,也不注重製造品質,或長期未能集中注意力去製造產品,使得生產出來之物品非常粗糙,於品質上不符需求;若是該產品能經由修復,使產品品質修復至標準要求之品質,則公司尚能銷售,不會有損失。若是因為自己在製造過程中的疏忽,而使產品損壞,其程度乃達到無法修復而必須報銷;表面上,自己只是製作不良品,但是公司卻必須耗損經費,這種耗損公司財物的情形,也是導致本身折損福報、消耗祿算,並且也是累積「減壽」之重要因素。
譬如:手足之間,弟弟本身有工作,其收入比兄長較多,卻經常還要兄長為其支付各種開銷;此外,兄長的收入比弟弟少,不但要負責孩子的生活費與教育費,又要繳納稅款以及分期繳交房子的貸款。就因為弟弟經常在耗損兄長家之錢財,造成兄長和嫂嫂之間的不和,並經常為此事爭吵。這種耗損手足間的財力,也要招感本身禍端的,若是兄長與嫂嫂因為自己的無知與無理而造成離異,或者姪輩因此而教育遭受停頓,則將會使自己招來各種橫禍,遠則牽連未來多世的因果,近則能令自身產生家道中落之情形;因為早期有兄長在支付債務,待兄長再無經濟能力時,則自己便會加快破敗速度,甚至有嚴重者當世便要過著居無定所之厄運。
譬如:夫妻之間應該努力工作,勤儉持家,而使家庭興旺。若是彼此不斷在花費對方之辛苦積蓄,一旦家庭財力不足,便要家道中落;即使夫妻間尚有工作收入之福運,卻從此無法振興家運,亦有可能因而導致離婚收場。若是彼此間能得儉僕而克勤、克儉,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因為只有勤儉樸實,以避免損福的禍源,則可保持家運平順。
譬如:有少數路人具有劣根性,喜愛損壞路樹,造成路樹之不當枯萎死掉,或者隨意破壞公共設施,雖然不會被抓到,但是這些公共設施的種種損失,乃是由自己所造成之結果,因而冥冥之中將會折損掉本身之福德,以彌補損壞路樹或設施等的損失;一旦被發現而檢舉,乃是現行犯,則會移送法辦而立即遭受到賠償。若是一直未被發現,將因此不斷累積耗損公共財力,首先減損福祿,進而削減壽元。若是破壞公共設施,諸如:水溝蓋、平交道電纜線、…等,引起民眾之意外事故,視情節之輕重,冥冥之中,不但會折損福祿壽,亦有牢獄之災。若是尚無醒悟,趕緊終止其偏差惡劣行徑,致使惡報的累積更深、更重,甚且將有官司之災或牢獄之災,更會種下未來世遭受到福報不彰、貴人不顯以及意外災難頻繁之果報。
世間人欲求「遠離災禍」&欲思「延長壽元」,理當秉以珍惜自己財物一樣的態度去愛惜別人的財物,並擴及愛護十方的財物,方能讓自己獲得福祿壽的增添及龍天護法的衛護,人生方有光明燦爛的日子。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
第三十四章 離人骨肉
《太上感應篇》云:「離人骨肉」,「離」,乃是遠離、拆散、離間之意,「骨肉」,就是子女、親人之意。
末法時期,少數愚昧眾生,本性受到無明所蔽塞,形成特別喜好見到別人親子失和、家庭糾紛,自己才感覺到快樂;將自己的樂趣建立在別人的家庭糾紛痛苦上,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家庭破碎上,均是罪孽深重,其業報乃是近則報在自身,遠則報在子孫,當報應現前之時,將會形成自己的家庭四分五裂。
在十五年前,於台北地區,乃有陳氏,年紀輕輕,在外與人有染,導致未婚懷孕。恰巧在其得知本身懷孕的同時,巧遇許久未聯絡之小學同學賴某,論起賴某早有家室,育有一子一女,但已離異;因賴某早婚,兒子雖小,卻也懂得接待之儀,賴某不在家裡時,其子乃能獨立照顧賴某的生意,待人接物上絲毫不馬虎。然而陳氏明知賴同學離異,並撫育兒子在身邊,而賴同學早年就非常愛慕自己,至今仍有所表態;陳氏貪其事業有成,又本身已然有孕在身,為圖一己享受,於是答應賴某之婚事,待賴某與陳氏結婚數個月後,陳氏順利產下一女。此時因為女兒年幼,前人之子亦尚未成年,因此陳氏乃不動聲色,照常打理好居家環境,並營造與賴某及與其兒子間的家庭親子關係。
數年之後,陳氏眼見前人之子已然成年,並且人脈甚廣,深怕自己的女兒將來在賴家沒有立足之地;因此,陳氏便經常有意無意間,在賴某耳邊訴說其子負面話語,並利用一些與自己和賴某感情較好之同學無知的造謠生事,令賴某逐漸對兒子有所懷疑及猜忌。另外,陳氏則利用某個機會裡設計自己的女兒外出,又向前人之子說是自己身體有些微恙,需要其替自己準備茶水進房,當然賴子不疑有他,誠心端取茶水進入繼母房中,此時陳氏已計算好賴某回家的時間,便利用賴子端茶進房時對其百般獻媚,又身上穿著薄紗乃不能蔽體,自己對賴子拉起不放並將其抱住。待賴某進房之際,眼尖的陳氏乃立即作勢極力想推開賴子,但卻是緊抓賴子不放,又表現出無力抵抗的掙扎假象;賴某親眼所見,誤認為原來陳氏所言及外面流傳的謠言都是真的。一氣之下,便將兒子逐出門庭,並揚言斷絕父子關係。
雖然陳氏一時得逞,後來也讓女兒順利接手賴某生意,當女兒接手家業時,賴某早已別離世間,因而母女共同經營生意。豈知女大不中留,受到劣友的勾引,不但未婚產子,而且因為受不了陳氏的嘮叨,竟私下將財產變賣,並將陳氏賣給一些無賴充當洩慾工具,陳氏若敢稍有不從,便要招來其女與其同居人的毒打,最後陳氏在悔恨中,抱憾而終。
以上事例,奉勸世人切莫拆散他人親子關係,亦不該斷絕他人親子見面之因緣;若是為了制止家暴問題的發生,則另當別論。若是因圖謀他人財產或對他人懷有不軌之意,意圖破壞他人原本幸福美好之親子關係,則其罪在不赦;現世若是不報,生生世世必苦不堪言。是以故,願世人切莫有阻礙他人的親子關係,本身更該疼愛親骨肉而莫使在外受苦,亦莫為圖一己享受而遺棄親骨肉,或拋棄前人子女在外流浪而任其自生自滅,此皆徒增罪孽深重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十九日
第三十五章 侵人所愛
《太上感應篇》云:「侵人所愛」,「侵」,就是侵佔、侵害、侵吞之意,「愛」,乃是針對所愛之人,並擴及所喜愛之事物與職務、地位而言之。
迷愚眾生以自我為中心,通常喜歡犯造一些侵損他人的各種事件,以及喜歡造作一些觸動他人禁忌之事,當觸及他人所認為禁忌諸地雷時,將有可能促使自己陷入災難與滅亡之路。
在二十年前,於錫蘭地區,乃有嘉德,從小在父母之寵溺下成長,養成嘉德為所欲為的態度,待人接物方面幾乎是目中無人;成年之時,嘉德更是少年得志,年紀輕輕便考上公職。當嘉德初踏進公門時,尚未能熟悉公門各部門作業及工作流程,乃能對諸位前輩虛心請教,而且與同事間相處和睦;但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此時嘉德對於各部門作業及一切行政流程等皆已非常熟悉,並且很快的步上軌道,卻開始對前輩者的理念與觀點感到不能契合,經常企圖推翻前輩們以往之行事作風。後來,嘉德終於在某次機會裡順利促使前輩們前後自動提早退休,而自己則理所當然的遞補其主管職位;當嘉德正式接替前輩的職務後,大改前輩者以往行事作風,當然在同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原本的盡力配合情形已完全改變,以致嘉德管轄的部門不斷受到其他部門之批評。
上級單位深入了解之後,要求嘉德遵守公門倫理,並對嘉德施加壓力,一是限期更改回以往工作程序,二是改善對上、對下之互動關係;但是嘉德不但不予理會,仍舊我行我素,最後乃遭到記過與調職處分。後來,各單位主管深知嘉德之劣性,惟恐影響業務之正常運作,均以踢皮球方式予以推掉;既然各單位皆不願意接受嘉德,又職務調動頻繁,最後,嘉德因職業倦勤,乃選擇自動請辭,結束公門生涯。
在十八年前,於馬尼拉,乃有瑪仁,因為曾經受到主管的責難,於某個巧合之機緣下,結識了主管最心愛的女兒阿晶,當主管知道其二人正在交往,並未正面予以反對,但也不是很贊成;怎知瑪仁接近主管的女兒阿晶之頻繁,完全只是為了報復主管。只因主管曾經在公事上對自己的責難,一直耿耿於懷,因此在與阿晶二人交往一段不算短的期間後,亦已談論到結成連理之事,瑪仁認為時機成熟,便主動對阿晶提出分手提議,這個舉動,如同晴天霹靂一般,令阿晶傷心莫已。此外,瑪仁亦早已向公司提出辭呈,另謀高就。所謂:「人算不如天算」,當瑪仁謀定新工作時,其新公司主管及許多幹部與股東逐漸知悉瑪仁乃曾犯下有恩不報之禁忌,於是皆不動聲色,這麼一來卻讓瑪仁在職場上更陷困境,縱使不斷更換工作,乃因瑪仁先前玩弄主管的女兒阿晶的感情之關係,在工作上遲遲無法獲得順利,至此悔恨為時已晚。
奉勸眾生對於他人所珍惜及心愛之一切人事物,理該秉以同理心愛護,切莫予以傷害,一則以免造業以及損耗福報,二則方能使自己在人生旅程中,永遠無災、少禍而得增長福祿壽也。
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廿六日
第三十六章 助人為非
《太上感應篇》云:「助人為非」,「非」,乃指不正當、違法或為非作歹之事。
紅塵俗世之間,最要不得之事便是助人為惡,亦所謂「助紂為虐」是也。中國古代之商朝,到了紂王時代乃是出了名的暴君,紂王之昏庸無道,因為此時各種酷刑之刑器層出不窮,殘忍程度亦實在令人不堪入目,後人便將幫助他人為惡,稱之為「助紂為虐」,也就是幫助惡人而傷害善良之意思。
自古以來,不乏官員或政客明知惡商所進行的工程有瑕疵,並且經常性的偷工減料,置萬民安危於不顧,就因為包庇惡劣商人,可以讓自己獲得為數可觀之賄賂禮金,而美其名為禮數。其中更有不少良心受到貪欲所蒙蔽之政客,打從心裡只認識財利,甚而違背道德及良心,因此經常性接受賄賂,不斷包庇惡商劣行事件;若是未出差錯時,也就相安無事,一旦有突發狀況產生時,將連累無數蒼生之生命財產,甚至於遭受到無情之荼毒與損毀。
有些愚昧人明明知道自己身邊的親友有許多行徑不該,卻未能予以勸誡,更未予以善導,反而是盡其可能的代替掩飾,甚至於從中協助犯罪;社會上亦有不少觀念偏差者,就因為一句話的忠言逆耳而不中意聽,便邀夥伴將對方無情的傷害,這些助陣者便是「助紂為虐」。凡此種種,嚴重犯法者,依陽間法律而論,觸法則要受到監禁,依因果而論,更有大小不一之惡業果報;若是嚴重犯法者,必受幽冥之剁手、截腳的地獄苦刑。
曾經有一位忠瞞,明明知道假結婚是一種犯罪的行為,因貪圖少許的利益,乃進行國際假結婚,實際上卻是將女子送入火坑賣淫;可惡的是忠瞞的假結婚對象,根本不知道自己將要被送入火坑,一度誤以為自己將要與新婚夫婿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怎知是夢碎又心碎,後來慶幸在某個因緣際會下,女子被救出火坑,並且將一干罪犯移送法辦。論起忠瞞這種「助紂為虐」的罪惡,依照冥律則必須判入「火燒地獄」受盡種種苦刑,輪迴之間,乃因為自己幫助惡人將無辜女子推入火坑,使得少女之身心遭受甚深之污辱與傷害,身心猶如遭受烈火焚燒般之痛苦一樣,自己則生生世世必受身心煎熬的痛苦,直至業報盡。
身為律師者,代人訴訟,明明知道自己的委託人是一名造惡甚深的人,其行徑乃是無可饒恕的,其行為是一種謀略性犯罪,卻仍然接受其委託,想盡辦法為其辯護,更在字裡行間為其脫罪;像這樣的人「助紂為虐」,實在是最受世間人所唾棄的,將受到「拔舌地獄」之冥罰,近則報應落在自己身上,遠則惡報落在兒孫身上,將能見到自己或兒孫遭受惡人之陷害或傷害的情形。
奉勸眾生莫貪財利而包庇不法,莫明知不該為卻又協助犯罪。如此惡劣行徑,將使自己永遠處於遭受要脅的無奈當中,使自己罪上加罪,進而有遭受合作夥伴給予滅口之虞;因為對方謀略計劃之目的已然達成,自己則同時失去利用價值,繼續留著就是別人之禍患,所以自己很快的將遭受到夥伴的滅口。願眾生切莫明知不當行為而為之,切莫助他人造作不法之事,才能永保人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
龍虎山張天師 降 九十九年六月二日
詩曰:消愆造福真心在。災滿功增正法彰。
延命添元知大道。壽同天祿點滴強。
跋文
喜哉!貴道院奉旨恭著之寶書《消災延壽錄》,業已完書,以期壽世牖民。
本書主旨,在指明古今眾生於行道、修身之各方面容易疏忽之要點,並且亦在道破末法修道子對於夙世以來造作諸業愆積累到當代,導致人生旅程常逢諸災難等事,能有所覺醒,及知借事警惕早做預防措施。
如今,《消災延壽錄》已然完書,將能儘早提供末法修子之福音,以利修持內德、普行善事、內斂威儀、植福,進而消災、增福、添祿、延壽也。
龍虎山張天師 跋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庚寅年四月二十日
下元水官大帝 降 九十九年六月二日
詩曰:初心見道勤立德。篇法傳香佈鸞音。
問福明心功果立。世風載道萬靈欽。
跋文
欣喜!貴寶德大道院歷經一載之辛勤,奉旨恭著《消災延壽錄》,終於在眾望殷盼之下如期完書。
本書乃依《太上感應篇》之經文,條理分明,逐一闡述,並且借事例令娑婆眾生能更容易明白「天道欲成,人道圓滿」之不二法門。
在末法環境當中,世界各地災難頻傳,又短命、橫禍者與日俱增,本書之問世,乃能讓奉行者,達成消除人生運程中各項災愆,及遠離行運中種種厄難,果能徹底依循而行,落實生活之中,使功行日深者,必能有增壽延年之福德也。
願大眾能「知福、惜福」,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同時更耕造後福也。
下元水官大帝 跋於懿敕寶德大道院
天運歲次庚寅年四月二十日
消災延壽錄 完書玉旨
本道院院尊關 登臺 九十九年六月九日
聖示:今夜恭接【完書玉旨】,命本道院福德正神十里外接駕,命本道院天上聖母五里外接駕,其餘神人排班候駕。可。 吾退!
欽差南宮孚佑帝君 降
聖示:今夜, 吾乃奉玉旨前來貴寶德大道院,一則為恭賀新書《消災延壽錄》完書之喜,二則佈達有功玉旨,願神人福慧雙融也。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上掌三十六天,下轄七十二地,統御萬靈,日理萬機,無時不以蒼生是念。經查南贍部洲臺疆《懿敕寶德大道院》奉旨著作之《消災延壽錄》,如今已然完成。寡人聞言,龍心大悅,著書期間,神人辛勤,不畏勞苦,實乃感慰之至。
本書乃依《太上感應篇》逐條闡述,令世人易於閱讀,進而明理增智,今既書成,理該頒佈有功如下:
一‧凡護持本書達全勤者,准予各賜記一道功,福祿壽各添一級等四載一筆,增一道果。
二‧凡護持本書未達全勤者,以每缺一期減二十功計算。福祿壽各添一級等三載一筆,增一道果。
三‧凡護持本書未達半勤者,以每護持一期,賜記十五功為勉。
四‧凡助印本書滿壹千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病災;尚有餘功,則增添福德一筆。
五‧凡助印本書滿參千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橫厄;尚有餘功,則增添福祿一筆。
六‧凡助印本書滿五千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水火劫;尚有餘功,則增添福壽一筆。
七‧凡助印本書滿壹萬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刀兵劫;尚有餘功,則增添福祿壽一筆。
八‧凡助印本書滿貳萬本,准予消減功德內一件雷電劫;尚有餘功,則增添福祿壽一筆,一半功德消業,一半功德註籍天爵資糧。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庚寅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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